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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麽是房屋估價?
首先我們來看看大芝加哥地區買賣房子的基本過程:買方首先出價,然後賣方還價,最後雙方達成一致,雙方簽字合同生效。合同生效之後開始做房屋檢查,聘請律師審查購房合同條款,最後確定無疑這房子肯定要買了,然後開始啟動貸款程序。貸款是銀行用房屋做抵押來借錢給貸款人,所以銀行需要用指定估價師(Appraiser)來檢驗一下要用來抵押貸款的那個房子,並估計一下房屋的價錢。
房屋估價指的是專業人士通過調查後對房屋的市場價值發表自己觀點的一份詳細報告。內容包括房子的現狀、社區情況、類似的房屋在出售價格、以及類似房屋的待在市場上的出售時間等。房屋估價最常用的手段是類似房屋的銷售比較,也就是說基於房屋所在社區的房屋交易情況、成交價格以及此屋與彼屋做比較之後得出的有關房屋的估價。
估價師通常都是由貸款機構聘用的。貸款機構可能擁有自己的估價師或聯係一名獨立的第三方估價師。有時,如果銀行了解賣方聘請的估價師,他們有可能允許賣方選擇估價師。
如果房價估出來高於或等於購房合同的價錢,貸款就沒問題,貸款公司會根據申請人的情況貸給你可以貸到的數目,
如果房價估出來低於購房合同的價格,該怎麽辦呢?
在估價報告中如果有明顯影響房屋價格的錯誤或者有更合適的可比較銷售房屋的話,是可以向貸款銀行進行申訴的。 具體來說有主要以下幾種情況:
1)估價師沒有考慮到房子的改建或增加空間。2)居住麵積計算不準確,需要有10%的誤差以上。3)估價師選的比較房屋和出售房屋不在同一種類的市場上,譬如學區不同等。4)有新近過戶的,價格高的,距離近的可比較房屋,估價師沒有選用等等。
貸款銀行根據估價師的回複通常會有以下幾種決定:
1)不支持申訴,采用原有估價。2)支持申訴,采用估價師更新的估價報告。3)要求做新的估價,采用新的估價。貸款銀行一般隻接受一次申訴。
最好的選擇當然是讓賣方降價。通常這種情況下,賣方都是會做一些讓步的。因為房屋估價本身就是市場價格的體現,就算房主不賣給你, 賣給別人重新做估價比合同價低的可能性也很大,賣方會有這個顧慮。但是,如果房子是在很熱門的地區,本身要價不高,很搶手,賣家雖然跟你簽了合同,但是後麵仍然有別的買家在等著排隊,賣方也許會非常強硬不降價。如果是銀行的房(REO),隻要估價單出來低於合同價,銀行會讓價到合同價。但是, 如果是短售房(Short Sale),債主通常不考慮估價單,他們是用他們最終批準的價格來賣房的。
如果你不是特別喜歡這個房子, 而賣方又不降價的話。另外一個選擇就是根據房屋買賣合同裏的Appraisal Contingency 取消合同, 拿回定金。但之前支付的房屋檢查費用和估價費用會損失掉。
在房價上漲時期,因為估價是按照過去的成交價來衡量的,本身有時間差,所以通常很難一下子估的很高。再加上貸款公司現在比較保守,能估低不估高,所以大家對於估價估不上去的現象也需要有心裏準備。
房屋估價比合同價格低並不會影響以後賣房子的價格。房屋估價是客戶和貸款銀行之間的私用信息,不會在County/City等政府機構有任何記錄。以後賣房時,房子將會需要重新估價,所以重新貸款中房屋估價的高低不會影響以後賣房子的價格。房屋估價比合同價格高,政府以後會因此抬高房產稅嗎?每個房子的稅收值是County/City的房屋估價中心CAD(Central Appraisal District)根據前一年或者半年相似房子的銷售價和其它一些因素推算出來的,所以也不會因此被抬高房產稅。但是,房屋估價比政府房產稅的估價低是可以申訴的,而且有很多客戶成功的例子。 請到您的County/City的Property Tax Assessment Office具體谘詢需要什麽材料和步驟。
當決定繼續購買這個房子之後,需要跟貸款銀行及時溝通,可以手裏有足夠的資金,則需要多放一些首付從而保持開始的貸款/價值比例(LTV)。或者,如果手裏資金沒有那麽充裕,也可以通過交Mortgage Insurance或者付高一點的利息的辦法來解決貸款問題。
總之,房屋市場是個動態市場,房屋的估價也是隨著市場變化而變化的,不要過度迷信和依賴估價報告,要跟自己的經紀人及時溝通,相信自己和經紀人的對當地市場的分析與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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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對。銀行隻能按照估價的價格的百分比來貸款,比方說,合同價是50萬,估價是48萬,首付20%,那麽銀行隻能貸給 48wx80%=38.4w, 而不能貸給你原計劃的50wx80%=40w。這中間的差價要麽買家自己來補齊,要麽就撤銷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