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 (131)
2013 (87)
2014 (82)
2015 (41)
老教授沒有留下遺囑也沒有任何可以聯係到的遺產繼承人,名下的財產按規定被政府收回。
原以為事情到此就結束了,曾經的同事們都為此而唏噓感歎片刻。
忽一日,係裏秘書發信給大家,說是政府發信給老教授的工作單位,隻要有一個人能夠證明老教授生前曾經對財產歸屬有過交待,政府就可以進行善後處理,口頭的交待也算交待。
老教授生前的同事,另一位醫生忽然想起來,有次吃中飯的時候,曾經和老教授閑聊過身後遺產的事,老教授當時說過死後財產全部捐給工作的醫院。
這下好了,終於找到主兒了。
於是,政府將全部房產和財產都移交給了醫院。
醫院並不貪財,立刻成立了一個以老教授名字命名的基金會,交由基金會全權支配老教授的所有留下的錢,基金會的負責人就是和他一起吃過中飯的那個同事。
那個同事也不貪財,把錢分成了兩大部分。一部分用於資助有關某疾病的科學研究,一部分用於獎勵本係優秀的主治醫生(attending)和住院醫生(residents)。
第一部分科研基金很快就啟動,用於實驗室的基礎研究。
第二部分獎勵基金的第一筆,獎給了一個來自某非洲小國的一個年青住院醫生,這個小醫生用這筆錢參加了他的第一次學術會議。
老教授如果在天有靈,相信也一定會滿意他的遺產處理方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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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茬說今天的事
晚上回家和娃爹討論我們不測之後兩個孩子的歸屬,起初我倆意見非常不一致,但最後我被他說服了。我家娃爹和七哥的說法一樣,相信政府多人委員會的處理能力勝過相信某一個人的能力,把情感與理智分開來,為孩子安排最好的路。我們家,在異國他鄉隻有我和他沒有任何別的血親可以托付,祖父母雖然一定會愛我們的孩子,但他們心有餘而力不足,而且對孩子不公平,希望孩子們將來能再有一個健全完整的家庭,我們已經想好了會怎麽做,遺囑該怎麽去重新寫。
姐姐已經11歲了,爸爸說我們最好的願望就是我們倆誰都別出事,一起都好好的健康的活著,至少再活7年吧,姐姐就18歲了,就可以監管弟弟了,等他倆都成年了,我們就不再需要為這事兒操心了。雖然還有別的要操心的,但勞累著並快樂著,這就是為什麽要生娃養娃一代又一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