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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為什麽痛恨桑蘭及其“四人幫”

(2011-08-05 14:16:14) 下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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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為什麽痛恨桑蘭

曹長青


就桑蘭巨額索賠案我已寫過七篇文章,基調都是批評桑蘭。有朋友不解∶你有很多其他文章可以寫,值得拿這麽多精力去批一個殘疾人嗎?我回答說,這不是值不值的問題,而是這個案子實在太可恨,集各種荒謬於一身,說人間罕見都不過分。不信你把Google查個底朝天,看能不能找出個類似的。這案子難道不給人一種“中國人裏淨出瘋子”的感覺嗎?

桑蘭那個號稱團隊的“四人幫”(桑蘭,黃健、海明,路平),不僅從一開始就謊話連篇(讓我想到吳征楊瀾、貝拉、唐駿那些漫天撒謊的人),而且毫無事實根據地指控美國“種族歧視”、“國籍歧視”,想靠玩民族主義情緒來打法律官司,是典型的CNN主播所說的“goons and thugs(惡棍)”的做法。

更何況,桑蘭的恩將仇報,是人間最基本的倫理道德所絕不能容忍的。她聲稱到美國打跨國官司是維權。但維權首先必須是有人剝奪了你的權利。可美國剝奪過桑蘭什麽權利?美國什麽時候“種族歧視、國籍歧視”桑蘭了?這種睜大眼睛的顛倒黑白實在是“是可忍,孰不可忍”!人所共知的事實是,美國不僅從未歧視過桑蘭,正相反,美國人給了她超乎尋常、超過對待本國人的特別同情、憐愛和關心。

僅僅是在網上碰到的那些關於桑蘭的故事,都令我不斷被美國人的那份愛心所深深感動,由此更增加對桑蘭“四人幫”的痛恨!對,是痛恨,這個詞一點不過分。

13年前,桑蘭在紐約發生意外時,連新華社記者(楊明)的報導都說“不幸的她實在萬幸。這麽一個普通的女孩,在全世界鏡頭前摔出名”。“真正令人感動的不是桑蘭本人,而是中美兩國人民能以人道的視角廣泛關注這樣一個少女的不幸,能對這個平凡的姑娘獻出博大的愛心。

首先是醫療上,桑蘭得到在紐約(世界醫療最先進的城市)治療,給桑蘭治病的瑞格納森教授“在全世界的脊髓損傷醫生中名列前茅”(13年來都是這位醫生)。這樣的醫療條件,在中國是無法想像的。

在費用上,桑蘭一分錢都不用出。因為運動會的美方組織者給運動員買了集體險,最高上限一千萬美元。由於隻有桑蘭出事,所以她獨用這筆保險(如果是多人受傷,就要按傷情分配保險額,而不是每人一千萬)。迄今為止,桑蘭的手術、醫藥等才用了一百萬。

在心理上,桑蘭更獲得美國人的巨大同情(當然還有那對照顧她十個月的華裔夫婦等,暫不包括在本文)。美國媒體給予密集報導和關注,使桑蘭成為全美的新聞人物。高收視率的ABC電視20/20做了專題節目(華裔主播宗毓華采訪),CNN、NBC等電視也播出專題片。幾乎所有的美國主要電台、報紙都報導了這個事件。

當時的桑蘭,一副清純可愛的小女孩模樣,那張摔傷後的照片撒遍美國媒體。對這麽年輕的女孩子一下子摔成永久癱瘓,大家都心疼死了。尤其是美國人,還有另一種情懷∶這個中國女孩是在美國的土地上摔傷的,雖然不是我們的錯,但作為美國人,有一種莫名的負疚、惋惜,甚至自責之情。

當年從納粹奧斯威辛活下來的許多人都有一種“幸存者負疚感”(survivor’s guilt)∶別人遇難了,雖不是我的錯,但我活下來了;作為人類的一員,沒能保護住他們,有負疚的感覺。這是一種很高的精神境界。從美國人對桑蘭那種超乎尋常的媒體關懷中,可以清晰地感覺到這種類似的情懷。

桑蘭因美國媒體而一夜成名。她這次來美打官司,連中國的《深圳晚報》都發表評論指出,“如果不是摔在美國,以桑蘭當年在中國體操隊二線選手的身份,她是不可能獲得今天這麽大名聲的。很大程度是因為美國人,她才成為了一個話題,成為了一個符號。”“桑蘭應該對美國人心懷感激才對,她是靠著美國人,才成為今天的桑蘭。”

當時美國還有雜誌把桑蘭評為“英雄”,美國副總統戈爾的夫人親自為桑蘭頒發了“勇敢獎”。報導說,戈爾夫人“跪蹲在桑蘭輪椅前親吻桑蘭,眼淚流下來,說‘我愛你,我真的很愛你’”。前總統裏根給她送了個代表共和黨的大象玩具,裏根夫人還給她送去一罐總統最喜歡吃的糖。前總統卡特和夫人甚至去醫院看她。連當任總統克林頓都給桑蘭寫了慰問信。就連被桑蘭視為榜樣的、美國人自己的明星、那個因拍電影時騎馬摔癱的“Superman”克裏斯托夫.瑞夫也沒有桑蘭這麽幸運。

桑蘭成為美國人的寵兒。克裏斯托夫.瑞夫親自到醫院看望桑蘭,以親身經曆,鼓勵她勇敢地活下去。當時正值好萊塢大片《泰坦尼克號》紅遍全世界,片中男主角扮演者裏奧納多成為無數女孩子心中的偶像,多少影迷連個簽名都拿不到,但桑蘭提出想見裏奧,於是那個當時最紅的大牌明星,趕去醫院看望她,握著她的手,聊了幾十分鍾。桑蘭喜歡《泰坦尼克號》主題歌,於是那位電影裏主唱的女歌星,就來到到桑蘭的床邊給她表演。這簡直是連美國總統都得不到的寵愛。更不要說,著名的紐約新年落燈儀式,都讓桑蘭去按電鈕。那是比桑蘭有名千百倍的美國明星們都根本無法得到的一個特殊榮譽。

這些都是因為桑蘭有過什麽“英雄壯舉”嗎?當然不是。這些代表了美國人對她摔傷的一份巨大的憐愛。

除此之外,新華社記者楊明當年的報導,也記載了不少這種感人的細節∶有一次桑蘭看病途中車胎紮了,在換胎時義務監護人的手袋被偷走。“美國媒體震動了”,紐約警察局“發動全市抓小偷”,“電視台還專門采訪過往行人,人人都說,那小賊偷桑蘭這樣值得同情的人真缺德。”“還有一次,送桑蘭去醫院的途中,司機不小心逆行,警察剛要開罰單,一看桑蘭坐在裏麵,立刻罷手,開著警車護駕到醫院。

這位新華社記者當時感動地說,美國人的“這愛的奉獻不僅溫暖著桑蘭,也溫暖著世界。”(可13年後,這位新華社記者卻用把新聞寫成小說的違規方式支持桑蘭來美國打“歧視”官司。)

桑蘭事件距今13年了,但美國人仍然盡其可能地幫助桑蘭,這在2008年桑蘭來美國複查那次寫的博客感想更能看出。那家醫院的公共關係事務部的經理親自安排桑蘭在各科室的檢查和專人銜接。桑蘭說,“這樣我就不至於到處亂跑,因為這家醫院太大了”。而其他病人,即使美國名人,都很難得到這樣的照顧。

當時桑蘭的左腳底長了個東西,腳病醫生幫她做了檢查後,做了切除手術。然後又給她“用一種特殊迅凝材料做腳的模型,要定做一個可以減壓的鞋墊”,以減少腳底壓力而再產生這種問題。桑蘭說,“雖然另外一隻腳還沒有長”,但好心的美國醫生“做了兩套模具”,以備將來。而這預先的“治療”費,保險公司也負責了。

而對桑蘭那個價值八萬人民幣的輪椅,美國人更給了額外的照顧。一般輪椅是成批生產,有各種型號,但美國輪椅公司卻按桑蘭的要求,給她定做了一個。看到桑蘭在博客貼出的那張照片,真是非常感慨,這隻有發生在美國∶輪椅公司的幾位工作人員,手裏拿著小本和筆,圍著桑蘭,聽取她的意見,要什麽顏色和品牌。桑蘭記述說,“對我提出的輪椅要求進行評估,來確定可行性。我們先從選擇輪椅品牌開始,一直到我的坐姿,以及很多方麵,大概進行了2個小時,最後大家意見統一,並看了樣品。”

桑蘭說,輪椅公司做了一個“獨一無二”的輪椅,“似乎有點像哈雷摩托那樣。另外坐墊是特製的,墊子靠近臀部的地方是軟的,而且抗壓,人坐上去就不會倒下來,因此這個墊子對我很重要,它會讓我坐起來更安全,而且不會長褥瘡。”

在輪椅顏色上,他們也是遷就桑蘭。輪椅因是鈦金屬,所以隻有銀色和鈦灰色。但桑蘭喜歡黑色的,這個輪椅公司就打破常規,特製了一輛黑色的。桑蘭很滿意地說,“這部新輪椅比原來那部小了很多,而且輕了不少。”

桑蘭還說,國內有位同樣坐輪椅的女同胞,希望買個她這樣的新型輪椅,問在哪兒能買到。桑蘭隻是把黑色輪椅的照片貼到網上,給女同胞看“近照”。但她知道,在中國美國,哪兒也買不到,因為這是給桑蘭本人“特製”的。桑蘭事件發生十多年後,美國人還是對她有著巨大的同情和愛心,哪有一丁點的歧視?也許在桑蘭的字典中,這種對她的特殊照顧就是歧視,那是“歧視”了中國其他同樣坐輪椅的同胞。

從13年前到今天,美國哪點對不起桑蘭?她自己親身經曆、記錄下來的那一切,她今天得到的這一堆榮譽和金錢利益,哪一點不是因為美國最初把她用溫暖的雙手捧到了心窩,舉到了天上?美國的人心,感動了中國的人心,才使桑蘭享受了過去13年的明星待遇。她怎麽能忍心隨便就向美國人甩出“種族歧視”指控?

拿“種族歧視”來製造事端,是最讓人蔑視的一類。在美國,以至整個西方,那些找不到任何理由宣 “受害者心態”的人們,從來都拿“種族歧視”這個卑賤的武器去攻擊別人。桑蘭“四人幫”,什麽美國的好事沒學到,首先學到了這個自殘、自賤的“種族歧視”概念。

桑蘭在美國的第一場記者會,會場背景和她身上都貼一麵中國國旗,欺世盜名,儼然一副代表中國到美國打歧視官司的勁頭。但是,在跟美國體操協會和保險公司達成“和解協定”後,桑蘭的律師海明立刻改口說∶美國體操協會和保險公司都沒什麽錯。沒什麽錯你跟人打什麽幾億美金的巨額官司?難道不是可惡透頂嗎?

任何正常人的邏輯都是∶如果你有在中國的醫療花費,屬於保險公司保單承諾的部分,他們沒給報,那麽首先要跟他們交涉、要求。如果他們拒絕履行保單承諾,那才談到打官司的問題。但你從來都沒有去報銷過,更沒有交涉過,上來就在中國的中央電視台(通過律師)憑空指控人家“種族歧視、國籍歧視”,說就因為桑蘭是中國人,就不給她報銷在中國的醫療費,而且在人家連你這個指控還沒聽到的時候,接著又氣勢洶洶地開血盆大口,告你保險公司三個億!

這就像是,一個人花一百塊錢租房子,住了13年他對房子、房東什麽都沒抱怨過。13年後忽然有一天,他跑到法庭告房東一千萬索賠,因為房子某些地方令他不滿意。這種舉動除了精神病,有人做的出嗎?任何正常人的做法都會是∶房子有什麽問題,先跟房東提出來,讓房東解決;有爭議,先協商;爭端完全無法解決,再告上法院,而且索賠應合理。那個房東的全部資產隻有不到十萬塊,你一定要告他一千萬,而且編造一個和房東毫無關係的理由,讓他在毫無過錯的情況下家破人亡。這是不是惡毒到靈魂出竅了?

而且美國體操協會是出麵買保險的,更不是人家把桑蘭從鞍馬上推下去的,她就硬是說,我摔下去不是自己的責任,既然我沒錯,就得讓你賠我一個億。說這是無賴過分嗎?

美國體操協會和三家保險公司之所以在沒有什麽經濟損失的情況下,迅速跟桑蘭達成她“永不再告”的協定,就是要趕緊躲開這種完全不可理喻的無賴。他們的沉默,絕不僅僅是對所謂“保密協議”,而是理性的人對瘋子的舉動無言以對。

對桑蘭來說,她來打這場無理的官司,不僅打掉了美國人對她的同情,更打掉了美國人對當年那個清純可愛的小女孩的美好印象。幸虧這官司沒有什麽美國媒體報導,但美聯社報了兩篇,已經把桑蘭來打億萬美元官司的事捅了出去。而英文《中國日報》的陳衛華宣稱桑蘭官司“大獲全勝”(Sang wins big victory in compensation battle) 的謊言報導,給桑蘭案塗上去的那個汙點,永遠地留在了Google裏。以後,人們隻要用英文打上Sang Lan,就跟出這個18億索賠案,甩都甩不掉了。

如果說,當年那個露出甜美微笑的桑蘭,曾經增加了一分美國人對中國人的好感的話,那麽今天,這個哭喪臉來告億萬美金的怨婦,則強化了美國人對中國人整體的惡感。如果說有種族歧視存在,大多數情況下都是因為這類“惡人”把那個群體的形象給糟蹋了。

2011年7月17日於美國

2011-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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