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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一年六月九日

(2011-06-10 14:10:43) 下一個

我對“為什麽你總是選不對男人?”的一點看法:

關鍵是這個“選”字, 但凡一個男人到了被一個女人選的份上,是比較可悲的。 因為他們之間沒有那種相互吸引的力量。


原文如下:


為什麽你總是選不對男人?




2011-06-09 11:30:51


(ZT )


倘若單列女人的戀愛怨言排行榜,排名第一位的恐怕是“為什麽我遇到的男人都是這個樣子的”。花心,不負責任,外柔內不剛,粗心,戀母,孩子氣等等等等。男人真的有這麽可惡,還是你一直尋不得法,沒有找到對的那個人呢?

  某段時間,我們愛上在逛街時猜測女友的喜好。比如遇到一件衣服,某人開頭說,這怎麽像a的衣服。另外的看兩眼,說真是,這就是她喜歡的型。於是找機會把a領到那個櫃台前,裝作漫不經心地陪她晃蕩。果然見她眼睛快速聚光,拎著那件“她喜歡的型”毅然說,我要試試。

  當然,有時候也會猜錯。總結為,那些經曆單純、性格外向、朋友圈子單一的女友,被猜中的機率比較大。

  一次偶然機會使這個遊戲不小心有了升級版。

  那天大家突然八卦到一位女友的新戀情。起初都不信,後來終於有幸一見,發現那個小男友目光是卑微的,走路是駝背的,襯衣領口是泛黃的,口袋裏是永遠裝著文學名著的。於是乎——大家一致同意,這的的確確是那位女友的新男友,因為千真萬確是她喜歡的類型啊。

  歎女人有一顆執著心,不僅對衣服更對男人。

  兩個相似的遊戲,一個關於穿衣品位,一個關乎戀愛品位。看似沒有關係,內在最大的關聯卻是,無論選衣服還是選男人,都會有一種叫直覺的東西引領著女人目不斜視地直奔自己喜歡的那一類型而去,無怨無悔打死也不改。隻是這種直覺,有些女人一開始就找對了,有些找到的卻恰恰是自己最不適合,或者說最無能為力的那一類,所以才有了“為什麽我遇到的男人都是這個樣子”的超級怨言。

  如果你喜歡第一次見麵便口吐蓮花眼兒媚手腳勤的男人,那麽,交往對象個個是戀愛高手便不奇怪了。戀情一段接著一段,受傷一次接著一次,最後得出的結論卻是好男人都死光了。我倒是奇怪了,既然搞不定他,你愛他幹嘛?就像一件衣服,你根本穿不出效果,買它作甚?

  所謂愛情,不過是一物降一物。男人身處其中,沒有好壞之分,關鍵看他是不是適合你的款,你又能否激發他的好。同款衣服,穿在你身上像麻袋,但總有一個人穿著它像天仙。如果非要排出個好男人或好衣服來,充其量也就是雅俗共賞、適合於大多數人的那一款可勉強稱為好了。

  如果你選的衣服總是不適合自己,喜歡的男人總讓你受傷,要做的不是拿槍殺了設計師或臭男人,而是反思自己的品位。所謂品位修養,與你的經曆、見識、知識結構、朋友圈子等休戚相關。尤其最後一項,所謂圈子決定生活,又言物以類聚人以群分。如果你圈子裏的男人都是a貨的lv,那麽怎麽也不可能拎出一個正版的來。

  女人終生的職業不是吸引男人而是提高自己。提高了自己便是提高了看男人選男人的眼光與品位。當你麵對走馬燈似的男人時,要有足夠強大的內心世界,耐得往寂寞與誘惑。一見鍾情這件事兒,感覺對了成佳話,感覺錯了叫傻瓜。

  一個女人,如果每次跟你氣場相合的都是花心大少,千萬不要說這世界上已經沒有好男人。倒要問問自己,如果世界上沒有了花心大少,你是不是要被迫去火星上相親。如果你尋尋覓覓,曲高和寡,其實倒是一件可喜可賀的事。有品位的女人買衣服一向比品位濫俗的女人要難一點。

  25歲以前尊重感覺,25歲以後精挑細選。大膽拖延,小心求證,我說的是選衣服,你要以為是選男人,我也不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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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 ()評論 (5)
評論
李林 回複 悄悄話 回複 山菊花 評論於:2011-06-10 12:29:02 [回複評論]
本人不太讚同“男大當婚女大當嫁”的說法。因為年紀大了而談婚論嫁, 通常就是像和買衣服買菜一樣討價還價。 最後的結果就可想而知了。

沒有碰到心動的, 情願打一輩子光棍。 與其兩個人相互煎熬, 還不如一個人享受自由。


李林 回複 悄悄話 看客評論:
山菊花 評論於:2011-06-10 12:48:47 [回複評論]

回複x瀟瀟的評論:

嗯,任何年齡都應該尊重自己的感覺~~~隻是不能隨便用來做傷害別人的借口。你說呢?


山菊花 評論於:2011-06-10 12:45:56 [回複評論]

回複breezebrook的評論:
風兒好!
赫,你逮住的(或被逮住)的那個是精品呀,咋舍得丟呢:)


山菊花 評論於:2011-06-10 12:44:17 [回複評論]

回複hex4的評論:

赫~~~啥都有好有壞滴:)


山菊花 評論於:2011-06-10 12:43:24 [回複評論]

回複zWiserman的評論:
赫~~~這篇難得智叟沒挑出毛病哈:)


山菊花 評論於:2011-06-10 12:41:35 [回複評論]

回複顏素的評論:
愛情是靠吸引力,婚姻就要靠智慧型的忍耐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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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還在論壇跟朋友聊到這個話題~~~俺認為,人在婚姻裏,也得講個‘義’字。如果雙方都覺得婚姻已成雞肋,那麽好合好散,大家各自追求自己定義的幸福。單方撕毀‘合同’必然造成傷害,不管理由有多光鮮,在俺看來都是不義行為。酒釀成了苦的,自己也有至少一半責任:)



山菊花 評論於:2011-06-10 12:29:02 [回複評論]

回複李林的評論:

人海茫茫,真正的‘靈魂伴侶’可遇而不可求。可是男大當婚女大當嫁,所以相互挑選也是免不了的:)


山菊花 評論於:2011-06-10 12:24:40 [回複評論]

回複lilypeony的評論:

Glad to hear that:)


山菊花 評論於:2011-06-10 12:23:45 [回複評論]

回複zyxlady的評論:
所以先認識自己特別重要:)


山菊花 評論於:2011-06-10 12:01:52 [回複評論]

回複沉魚的評論:
愛情其實是一種特別的感覺~~~當那種感覺不再濃烈甚至消失的時候,就是看一個人如何對待舊衣服的時候了:)


山菊花 評論於:2011-06-10 11:57:00 [回複評論]

回複顏素的評論:
既然是自己買的衣服,應該還是喜歡才買的對吧?我想顏素想說的是~~~衣服舊了破了之後,有的人會‘修修改改縫縫補補地再醜也是最貼心的’;而另一些人恐怕就直接扔了:)


x瀟瀟 評論於:2011-06-10 10:52:11 [回複評論]

52歲還是要尊重感覺……


breezebrook 評論於:2011-06-10 09:04:44 [回複評論]

她已經很不錯了--還有機會選來選去的, 哪象我們 - 逮住一個就不放, 或者說被逮住就跑不了了。

菊花姐周末快樂!


hex4 評論於:2011-06-10 07:39:46 [回複評論]

包辦婚姻就是好。


zWiserman 評論於:2011-06-09 23:45:43 [回複評論]

好帖!



顏素 評論於:2011-06-09 18:07:04 [回複評論]

一個女人到了被一個男人選的份上,也同樣是比較可悲的。
愛情是靠吸引力,婚姻就要靠智慧型的忍耐力了。
忍耐是靠教養和性格。沒有什麽克服不了的。


李林 評論於:2011-06-09 15:33:34 [回複評論]

關鍵是這個“選”字, 但凡一個男人到了被一個女人選的份上,是比較可悲的。 因為他們之間沒有那種相互吸引的力量。


lilypeony 評論於:2011-06-09 14:30:56 [回複評論]

有道理


zyxlady 評論於:2011-06-09 14:06:38 [回複評論]

if a woman matures, she should know what kind of style suits her best. Same rule applies to choosing man. Good point


沉魚 評論於:2011-06-09 12:51:53 [回複評論]

回複顏素的評論:
同意同意


顏素 評論於:2011-06-09 12:38:59 [回複評論]

是自己買的衣服,不喜歡也是舍不得扔的。修修改改縫縫補補地再醜也是最貼心的。
確實有不少女人是隨便買和隨便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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