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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舟子與黎柳蟬“肉工門”桃色事件調查報告
文章分類
時事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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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1)
10月 (1)
正文
方舟子與黎柳蟬“肉工門”桃色事件調查報告
(2013-10-26 15:57:25)
下一個
《方舟子與黎柳蟬“肉工門”桃色事件調查報告》之一
大洋彼岸的紳士
2013年10月23日
近日,以爆料精準著稱的搜狐網友“大愛龍哥科學公園”,發微博稱“方舟子與黎柳蟬發生過性關係,是黎柳蟬(Sharon G Li)自己透露的”。
此微博經央視王誌安轉發後,引起網絡軒然大波。
方舟子和黎柳蟬迅速“辟謠”:
黎柳蟬是方舟子的忠實粉絲,新語絲網站的活躍分子,原名“高小紅”,網名“柳蟬”,又名“阿力”,英文名“Alicia”,在新語絲讀書論壇內自稱“Aza”,,南京人,1967年生,自幼多病,據說是心髒的要害病,從小被父母嬌慣,大學初期在一次失戀後心髒病嚴重發作,差點喪命,大約於1992年在美國波士頓結婚,育有兩個女兒,大女兒“阿蜜”,二女兒“阿昵”,丈夫"Heng Li",昵稱“黎叔”。下圖為黎柳蟬在新語絲網站上的博客文章:
鑒於大愛龍哥的搜狐微博被銷號,無法進一步爆料,方舟子與黎柳蟬桃色事件的真相究竟如何?眾所周知,方舟子撒謊成性,其言論並不可靠。例如,南京市長季建業落馬後,鳳凰網等多家媒體於10月20日報道,季建業曾因博士論文抄襲飽受質疑。方舟子連忙跳出來,謊稱季建業“在2007年擔任揚州市委書記期間,曾被揭露過其博士論文抄襲。當時沒有哪家媒體敢報道,被抄襲者隻能把揭露文章登在新語絲網站上學術批評網”。實際上,被抄襲者、湖南省社科院張英洪僅於2007年2月4日將其實名舉報信首發在國內知名的“學術批評網”上。一個月之後,方舟子等新語絲負責人未經張英洪本人同意,才偷偷篡改並將舉報信貼在新語絲網站。為此,張英洪曾發表聲明,譴責新語絲假冒他人姓名盜竊他人揭假成果的醜陋行為。
那麽,言歸正傳,黎柳蟬的聲明是否可信?黎柳蟬在聲明中說“婚姻是一個契約,我們都是守約之人,各自的婚姻十分幸福。”這是真的嗎?
黎柳蟬曾於2003年10月6日在萬維網上發表一篇題為《外遇》的文章,聲稱和他丈夫“同一個人麵麵相覷十六年,要說沒有外遇,是騙鬼的。”“外遇來的時候,你是不知道的,等到你發覺,已然陷進去不能自拔了。”“我在讀MBA時,有了一個外遇,這個人就是瓊教授,我選了他的投資課。”此外,黎柳蟬還自曝她丈夫也有外遇,她丈夫說那女人如何如何漂亮,那年才二十八歲,兩個孩子都喜歡那個女人,所以她氣不過,還坐飛機去找那個小三論理,“每天跟小周(黎柳蟬的一個小白臉)商量對策,左挑撥,右挑撥,把先生搶了回來。”
還有,黎柳蟬曾自曝,買了佳能的數碼相機後,欲與丈夫共拍裸照,由於丈夫堅決不同意,才改為拍攝所謂的“美女出浴圖”。
無獨有偶,2000年底,方舟子在接受《女友》雜誌記者應帆的書麵采訪時厚顏無恥地表示:“與性愛有關的女友,現在想不起有哪個比較重要了,有的連名字都一時想不起來了”,將應帆中規中矩的采訪,視為炫耀自己好色濫交和生活作風糜爛的機會。此外,當被問及寫詩靈感的來源時,方舟子竟然說:“實際上我以前的詩作中,情詩的分量並不重”,“以後感覺越來越遲鈍,隻有性愛偶爾還能觸動我的內心,所以到後來就幾乎隻寫情詩了”,“我的情詩涉及了太多的人,幾乎一首一個對象,所以很難說哪位女友起了重要的作用”。
見貓撲:【網絡第一個自曝用身體寫作的男人是?方舟子!】
http://dzh.mop.com/whbm/20120930/0/7738g5I2ab3207FF.shtml
中國新聞網:【方舟子:第一個自曝用身體寫作的風騷男】
http://m.chinanews.com/iphone/bbs/2012/09-30/1931993.htm
由此可見,黎柳蟬和方舟子一樣滿嘴謊言,個人生活糜爛,在搜狐微博裝人模狗樣的理性,在萬維網、新語絲網站和日常生活中則怎麽下三濫怎麽來,而且還很擔心搜狐的人知道其在美國的真實表現。大家說這是為什麽?
《
方舟子與黎柳蟬“肉工門”桃色事件調查報告
》之二
大洋彼岸的紳士
2013年10月24日
10月23日早上,關於網上沸沸揚揚的方舟子與黎柳蟬桃色事件,我發布了一份調查報告,指出方舟子和黎柳蟬在搜狐粉絲前一副道貌岸然,實則男盜女淫,滿嘴謊言。
報告發布後,方舟子默不作聲,而黎柳蟬則心急火燎地多次跳出來“辟謠”,如於北京時間10月23日下午1點左右,稱所謂“1997年生下第二個女兒”是賽神經的一段話,不是黎柳蟬本人說的不能算數。
讀過調查報告一的網友都很清楚,本人質疑方舟子和黎柳蟬,證據之一來自黎柳蟬發布在新語絲博客和新浪博客上一篇署名“賽神經”(Psychina)的帖子。該貼稱黎柳蟬於1997年生下二女兒“阿昵”,被黎柳蟬全文轉載。黎柳蟬並未指出文中其女兒的出生年份存在錯誤,相當於默認“賽神經”帖子的真實性(見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aa6e9ff010007rw.html
)。
不過,網友們真正關注的,並非方舟子與黎柳蟬何時認識,而在於他們兩人之間是否存在某種不可告人的關係、黎柳蟬是否背叛婚姻以及方舟子是否插足粉絲家庭並在他人的婚姻中充當了不光彩的“小三”。
為此,我做了進一步的調查,發現2007年2月7日,黎柳蟬突然在新語絲論壇拋出一篇題為《肉工》的文章,稱“我們到一九九六年才買第一台電腦,當時舟子在附近,我還他騙到家裏教會了我怎麽上網。”
看到這裏,我們不禁想問,如果隻是教上網、修水管這類簡單的“肉工”,黎柳蟬為何要煞費苦心將方舟子騙到家裏?黎柳蟬說方舟子“非常熱心且有耐心”,那請他教上網還需通過做賊似的誘騙手段嗎?為何不大方地進行邀請?如果真的隻是教上網,為何擔心“非常熱心且有耐心”的方舟子會拒絕?因此,我們是否可以合理地假設:黎柳蟬知道方舟子“與性愛有關的女友,多得有些名字都想不起來”,擔心方舟子對她這個已是兩個孩子母親的女人提不起興趣,所以隻好籍“教上網”之名,趁老公離家上班之際,將嗜色成性的方舟子勾引到家裏偷腥。
值得一提的是,“肉工”一詞屬於某些人約定俗成的用語,意指需要動腦筋、費體力的活動,如買車買房時需要做肉工,花時間搜尋信息,但也可以指與性愛有關的活動,如黎柳蟬提到的“不能做人工流產,就做肉工流產”,意指通過劇烈的孕期性行為引發流產。
黎柳蟬在一篇吐槽肉工流產失敗導致女兒阿蜜出生的文章中談到方舟子,而且聲稱曾將方舟子騙到家裏,怪不得有人在新語絲論壇上評論:“活脫脫的《我和舟子不得不說的故事》啊!內容提要:一九九六年、舟子在附近、把他騙到家、阿蜜的出生、舟子的誇獎”。還有人評論:“歌德巴赫猜想的證明難,但驗證很容易的:我敢打賭不管AZA(黎柳蟬)在這裏如何吹叨卦嬌,斑竹是不敢嗬斥罵攆她的;我敢打賭,阿蜜的99.9%遺傳基因跟斑竹的完全一樣!”上述評論,至今仍然貼在方舟子的新語絲論壇上。
此外,據說以下這張相片的最右是黎柳蟬的大女兒Amelia(阿蜜),大家看看,她的長相和神態是否頗像某人?
更為離奇的是,2009年3月18日,黎柳蟬將《肉工》一文轉帖到新語絲博客時,暗暗將“送出去的第一篇文章,是《阿蜜的出生》,當時得到了舟子的誇獎”這句話刪除,換成“他每講一句話我都用小本子記錄下來,過一天後還是不會,同樣的問題又問一遍。雖然素不相識,舟子非常熱心且有耐心,很謙卑也彬彬有禮。教會象我這樣笨拙的抵觸科學技術的肉工崇尚者,不得不說是很大的挑戰。”
很明顯,黎柳蟬擔心《肉工》原文暴露出的蛛絲馬跡惹上麻煩,所以改稱與方舟子素不相識,而且仔細描繪了方舟子如何教、她如何學的整個過程,企圖將那天的私會輕描淡寫,平息質疑。然而,聰明反被聰明誤,“此地無銀三百兩”,有意的掩飾隻能牽出更多的疑問:當時黎柳蟬與方舟子是否真的素不相似?為何再版時修改原文並添加“素不相識”?如果黎柳蟬與方舟子真的素不相識,在家裏連網絡都沒有的情況下,如何知道方舟子就在附近?作為一個已婚婦女,為何膽敢誘騙一個素不相識的男人到家裏?第二天將同樣的問題問一遍,是不是又找借口在家裏私會?黎柳蟬自稱“記憶超群”,為何需要將方舟子的每句話都記錄下來?
誠然,正如黎柳蟬在10月23日的回應時所稱,桃色事件沒有捉奸在床這類直接證據無論如何調查都是一個猜,但是,即使私家偵探出馬,跟蹤也隻能到達家門口,一踏入那個門就是私闖民宅。更何況,方舟子曾多次在媒體麵前信誓旦旦,“沒有直接證據,也可以通過間接證據”“如果所有的間接證據都指向那人,那就有可能被定罪”“破案就是這麽破的:直接證據就是凶手殺人時有錄像把它錄下來了,另外一種辦法就是找蛛絲馬跡,進行邏輯推理。”可見,方舟子與黎柳蟬除了提供錄像,向公眾還原當時的室內情景,否則永遠都無法證明他們之間是清白的。哪怕黎柳蟬請出人證,也無法排除其證人是雙方的利益相關者之嫌。
另外,距第一個回應7小時後,即北京時間10月23日晚8點左右,黎柳蟬進一步稱其《外遇》一文標在小說類,並說“嚴謹這個東東得在科普裏找,在俺的小說、雜文、散文和詩裏是找不到的。”
我們姑且不論方舟子假打黑打他人時經常手持放大鏡從小說、雜文和散文中找證據,先看看《外遇》一文是否真的標在小說類呢?
黎柳蟬在著名的萬維網上有一個網墨專輯,收集了46篇文章(見
http://www.clibrary.com/column/liuchan/
),其中,《薛布的故事》和《七年之癢》兩篇為小說,其餘44篇都是黎柳蟬的生活隨筆。隨筆雖然也是散文的一種形式,但通常取材於日常生活片斷或作者的偶然經曆,基本內容是敘事寫人,通過描寫一些親身經曆的平凡小事,抒情見性,讓讀者察覺世俗風情並感悟人生道理。
黎柳蟬的44篇隨筆中,涉及的幾乎都是真人真事,包括從小患心肌炎、女兒“阿蜜”和“阿昵”的出生、爺爺的求學經曆、自己婚姻遭遇的坎坷等,當然,還包括背叛婚姻、外遇、小三和裸照方麵的吐槽。這些黎柳蟬親身經曆的重大事件,怎麽可能忽然變成是小說?黎柳蟬的回應,顯然想用新的謊言去掩蓋舊的謊言。
另外,如果黎柳蟬的隨筆真是“小說”,那麽,她為何不在第一個回應中就迅速予以說明,而要時隔7小時之後,才在第二個回應中“猶抱琵琶半遮麵”地給網友“善意的提醒”?莫非是在網友的強烈譴責下,才不得已再次撒謊否認?
黎柳蟬被證實多次撒謊之後,又破罐子破摔,試圖繼續欺騙公眾,連發微博稱她向網墨專欄投稿,沒有修改權,稿件由編輯分類。
事實上,網墨專輯網站在“如何為你建立專輯”中明確說明,作者必須將文章及其分類清單提供給編輯,因此黎柳蟬的“編輯分類”謊言不攻自破(
http://www.clibrary.com/column/setup.html
)。黎柳蟬自認“記憶超群”,卻在關係到她和方舟子人品道德的問題上一再選擇性失憶。
麵對兩個誠信出現重大問題且私生活極不檢點的好色男女,除了請他們出示現場錄像外,我們還能相信其清白嗎?
《
方舟子與黎柳蟬“肉工門”桃色事件調查報告
》之三
大洋彼岸的紳士
2013年10月25日
根據調查報告一和二,我們可以總結出以下事實:
1. 方舟子與黎柳蟬兩人均撒謊成性,而且極其好色下流,方曾將中規中矩的雜誌采訪視為炫耀自己生活糜爛的機會,而黎則自稱網絡色情作家,還將自己及其老公的出軌經曆寫成生活隨筆發布於各大論壇博客。
2. 黎柳蟬曾於1996年將方舟子騙到家中,方舟子當了至少一回“肉工”。
3. 黎柳蟬曾於2007年2月在網絡上發布一篇題為《肉工》的文章,吐槽大女兒“阿蜜”是“肉工流產”失敗的結果。
4. 黎柳蟬於2009年3月重新發布《肉工》一文時,暗暗改稱與方舟子素不相識。
5. 方舟子與黎柳蟬桃色事件曝光後,黎柳蟬於2013年10月22日和23日數次發表辟謠聲明,但均被證明為撒謊造假。
鑒於方舟子是公眾人物,自稱有“真相潔癖”,其言行觀點具有較大的社會影響,而且俗話說“打鐵還需自身硬”“正人須正己”,因此方舟子質疑別人的道德,也應接受別人對他的質疑;方舟子追求“真相潔癖”,也應允許別人探尋他的真實麵目。為此,本報告從黎柳蟬本人的言行入手,進一步揭開方舟子與黎柳蟬桃色事件的真相。
首先,黎柳蟬究竟使用什麽手段將方舟子騙到家裏當“肉工”?其實,黎柳蟬在新語絲論壇上發布《肉工》一文後,當時有人也很好奇,要求黎柳蟬具體交代怎麽騙方舟子的。
黎柳蟬的答複雷倒了觀眾:
黎柳蟬說:“是這樣騙的,俺用了個哈工大的EMAIL,想舟子一定好奇,必上鉤”。哈!既然已經懂得使用電子郵件,而且在網絡技術尚不發達的1996年,已經掌握了偽造哈工大郵件地址的能力,那麽,黎柳蟬為何還煞費苦心請方舟子去家裏“教上網”?難道不知偽造大學官方郵箱地址屬於犯罪行為?莫非“教上網”隻是一個幌子,引誘方舟子到家裏研究經期孕期做愛是否無害才是真實目的?
另外,當“coubert”指出黎柳蟬口味太重,黎柳蟬竟然回應說“生物學角度來講,還是多夫更加合理吧?”“請你不要忘記我是淫大校長,口味重是工作需要”。請問黎柳蟬,方舟子在你的“一妻多夫”世界裏占據怎樣的位置?
2009年7月15日,方舟子的粉絲“克己明德”在新語絲論壇發布了一個帖子,聲稱“嫁人要嫁方舟子、娶妻當娶黎柳蟬”。
隨即,“weiweian”跟貼,要求將黎柳蟬和方舟子直接配對,以免害眾人得相思病。
那麽,黎柳蟬作何回應呢?她說:“不會吧,我雖然很溫柔,但是我很醜,這點連版主都可以作證的。
熟悉新語絲的網友都清楚,方舟子是新語絲論壇的版主,對論壇的一切事務擁有絕對的處理權,包括刪帖以及公布和封鎖IP等。黎柳蟬聲稱,方舟子可以證明她長得醜,還可以證明她很溫柔。原來,見識過黎柳蟬素顏和溫柔的男人,包括方舟子!莫非黎柳蟬因為溫柔泛濫,其老公(黎叔)才有了“小三”?
2011年8月12日,黎柳蟬發了如下一條微博:
“縱欲過度不好吧?”“方舟子說不要緊”。“經期不宜做愛?”“方舟子說沒關係”。嗯,對方舟子百依百順,確實夠溫柔的。
黎柳蟬對方舟子柔情似水,方舟子也懂得憐香惜玉、投桃報李,如於2012年6月1日14:03轉發了黎柳蟬的一條微博。
由上述截圖可見,在方舟子的微博被轉發200次,評論632次之後,黎柳蟬刪除了原始微博。那麽,黎柳蟬究竟發布了什麽內容,令她事後覺得不妥,必須予以刪除呢?我在名人百科網站找到了這條被刪微博的備份。
原來,黎柳蟬稱:“完了,方舟子貌似起床了,再發一張清晰大圖,我先躲一陣子”。請問黎柳蟬,你如何知道方舟子貌似起床了?當時你是在方舟子臥室旁的書房,還是客廳?你是否因為以下這條評論,所以才將微博刪了?
還有,黎柳蟬,你的原名是高小紅,對嗎?聽說每個改名的女人背後都有一段不可告人的秘密,是嗎?
眾所周知,2012年11月,黎柳蟬利用其在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FDA)擔任預算分析員的工作便利,組織和安排方舟子到 FDA的華人圈進行非正式的午餐談話,然後夥同方舟子編造了一個“方舟子在美國FDA做演講”的假新聞,欺騙中國社會和公眾,後被亦明揭穿(見《方舟子在美國FDA做講演的真相》
http://www.2250s.com/read.php?4-17397-17397
)。
在此過程中,黎柳蟬先是大力造謠傳謠,於11月8日至11日四天內連發至少13條微博,還張貼過多張所謂“方舟子在FDA演講”的照片(注意:沒有拍任何觀眾):
2012年12月10日,方舟子偽造FDA演講經曆敗露後,黎柳蟬試圖撒謊撇清,稱“辟謠:方舟子在DC的三場演講,沒有一場是我邀請的”。
但是,2013年1月20日,亦明根據美國聯邦政府信息自由法案,從FDA官方取得邀請方舟子的FDA雇員名單。果然不出所料,黎柳蟬參與組織和安排方舟子的非正式午餐談話。
謊言被揭穿後,黎柳蟬於1月29日清空微博進行回應:
請問黎分析員,你為何與方舟子一唱一和,蓄意炮製“方舟子在美國FDA做演講”的謊言?為何否認親自邀請並安排方舟子到華盛頓的事實?你的真實動機是什麽?莫非是借機再次將方舟子帶到家裏當“肉工”?為何謊言被戳穿之後你不予澄清反而自戕微博?難道你和第一炮兵劉圓圓那樣“美得驚動了黨”?
總結:
“大愛龍哥公園”因爆料“方舟子與黎柳蟬發生過性關係,是黎柳蟬(Sharon G Li)自己透露的”一句話被毀屍滅跡,其掌握的秘密也被埋在了搜狐網站的瓦礫中。然而,根據網上公開信息,我們不難發現,黎柳蟬不惜使用違法手段將方舟子騙到家裏當“肉工”、篡改博文欲蓋彌彰、聲稱方舟子可以證明她的溫柔、不小心吐槽“方舟子貌似起床了”以及撒謊抵賴自己邀請方舟子到華盛頓訪問等一係列言行,已形成強有力的證據鏈,直指方舟子與黎柳蟬之間存在某種不可告人的關係。
方舟子經常教導他人:“撒了一個謊就要用另一個謊去圓,圓到後來自己都不記得自己撒的謊。” “你們說一句真話會死嗎?”“把有意的撒謊、詐騙歸為記憶問題,這顯然是輕描淡寫地試圖推卸責任。”
敬告方肉工和黎謊人:你們連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的演講都敢捏造,還有什麽謊話不敢說?難道你們說一句真話會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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