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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貓各位大俠請幫助,我之同胞當引以為戒。

(2011-04-13 00:33:13) 下一個
請教各位大俠我是否,該如何起訴萬通銀行。

我們同萬通Home Loan Mortgage Co.的借貸糾紛簡介如下:
去年十月初,我同萬通Home Loan Mortgage Co.接洽Refinance事宜。待一切手續完備後,去年11月中,我們第一次同該銀行簽署ESCROW文件,不料ESCROW未能按期在11月底CLOSE,。當時該銀行給我們的解釋Thanksgiving 耽誤了時間,並保證我們一周之內CLOSE。我們也相信並接受了他們的解釋。果然,一周多之後的12月8,該銀行要求我們第二次同他們簽署ESCROW文件 (他們說因為第一次簽名時間太長)。這次簽名,該銀行除了要我們updated工資單外,沒有要求我們補充任何額外的材料。第二次ESCROW CLOSE時間是簽字後的次日(12月9)。不料,再一次ESCROW依然沒有按期CLOSE。之後的一月內,我們多次詢問催促,該公司的答複總是很快就CLOSE。期間該銀行沒有給我們任何書麵答複和解釋,也沒有要求我們補充任何額外的材料。負責簽字的員工說是銀行內部調整,我們盡管不懂,依然相輕信了他們的解釋。

不料我們等到2011年1月中旬,該銀行來信要求我們補充 required documents 其中有一條是 “Letter from the Employer to indicate the possibility continuous employment for another 3 years for both borrowers”。我們谘詢研究院人力資源部得到的答複是他們從來未曾給數千員工中任何人出具過類似的Employment letter。我們不可能拿這樣有三年工作保證的Employment Letter。看到這封信,我們才意識到他們開始文過飾非找借口推卸責任不承擔損失,因為,他們誤判了市場形勢,錯過了拿到更低利率的機會,自己賺不到錢,就找借口把責任推到顧客方。我問他們為什麽在簽2次ESCROW文件近兩月後,提出如此刁難人的要求,為什麽最初不提出來。我可以同其他銀行貸款。沒料到,該銀行的經理Willam Chen居然對我說他的錢,它想怎麽就怎麽雲雲。在美國這麽多年,還沒見過這麽氣焰囂張毫無誠信,連最起碼的商業道德都不講的公司。因為他們的工作失誤,作為客戶的我們每月都在承受巨大的經濟損失,他們從來沒有絲毫的愧意。到後來竟然公然恣意毀約,嫁禍於人!

孰可忍,孰不可忍!無論輸贏,我們都應該揭露起訴該銀行!

我有理由起訴他們。因為,兩次ESCROW沒能按期CLOSE, 銀行應負全責,我們是合格的,也是無辜,兩次ESCROW,其間他們從未對此提出過異議。我們是從高達5%到4.125% (去年11月份鎖定的利率)30年40多萬的Refinance。由於該銀行的不負責任,不當的操作,我們已蒙受經濟損失。以目前市場利率走勢來看,經此一耽擱,我們將失去這次寶貴的極低利率貸款。該銀行最後提出的Employment Letter是找借口,刁難我們新移民身份。

老同盟所爭著公義也,不獨為孔方兄。廣大的華人成就了萬通,同是去國離鄉的移民,本該感同身受,不料萬通如此借勢欺人,如此服務我輩。

朗朗乾坤,公道自在人心!若不予以教訓,將繼續損我族類!

請教各位大俠我該如何起訴該銀行。有相同經曆(據我所知不僅僅我獲此待遇)的同仁請留言,並推薦律師事務所。

請壇主高抬貴手,不要刪貼。老同盟文責自負,擔當得起。

謝謝各位!

老同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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