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文章說科比搞了女人後也利用媒體炒作說是那女人自己願意的雲雲....
美國和中國最大的區別在於美國承認一個規則適用於所有的人。當然有錢人是可以玩弄規則,但那也是其他的有錢人都可以玩弄。你沒錢,但有其他的本事,你也可以玩弄。但前提是你所用的資源,必須是自己擁有的。中國的問題是同樣的規則對於不同的人效率是不同的,每個人可以利用的資源不同。根據權力的大小,政府和社會資源傾斜的程度也不同。同樣的局級,在位和不在位的,中央的和地方的,可以獲取不同的社會和公共資源。從而加劇國民的不公感。
更為特別是以地位和職位的不同從概念上根本否定法律規則的平等性。比如在和國際接軌的概念上,對自己有利的就接軌,無利的就特色。因為是領導黨員,撤職可以代替法律製裁。
以李雙江來說,如果反過來。一個16歲的孩子如果打了李雙江夫婦,結果會如何?有誰相信隻是簡單地勞教幾個月?而且還會有一個中央電視台的主持人出來說,勞教對於一個孩子會不會過重?
據說李雙江要給那被輪奸的女孩辦北京戶口以使其撤訴,這不是典型的利用國家的資源達到私人的利益?科比能做到嗎?這才是真正的不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