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事黽談

碎碎念 ——給自己的一份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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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養廉,所以高薪

(2011-02-23 09:36:59) 下一個
因為養廉,所以高薪

文/吳黽

這個世界變化還真是很快,很多時候還沒怎麽鬧明白,眼前的景象就差不多被顛覆了過來。前些年棄官從商好像很流行,那麽多人吵吵嚷嚷拚死拚活得要下海,而今卻又完全反了個兒,報考公務員的人數是翻了又翻,簡直讓我們有幸又能重溫當年的千軍萬馬過獨木橋的慘烈場景。

風水輪流轉,此話看來一點不假。隻不過如今的風水又轉回了吃官家飯身上,所以很多人削尖了腦袋似的要往國家公務人員的編製裏鑽。為什麽?原因很簡單,不外乎一個錢字。因為眼下公務員的工資待遇不僅普遍較高,而且是越來越高,據說國家還要繼續給這些“為人民服務”的公仆們加薪。加薪其實也並不奇怪,在很多行業中都存在著這個現象與需求,唯一的不同就是別的職業加薪不但是杯水車薪,而且往往是步履維艱,唯獨公務員的薪水加起來不但能夠輕鬆迅捷得以實現而且頻率和幅度都遠高於一般行業。

有了這個風向標,人流湧動的方向發生變化也就十分正常和可以理解了。但為什麽要一而再地給公務員(以前大多叫公仆)漲工資呢?最直接也最淺顯的道理就是,公務員也是人,是人就要吃飯,就要改善生活,就要用好車住好房,隻有這樣才能安居樂業,樂業自然是為了給老百姓提供更好的服務。看似沒什麽問題,因為餓著肚子隻講奉獻的日子已經一去不複返了,但政府的加薪政策顯然又另有他圖。很有說服力的一個說法就是,隻有高薪,才能養廉。

人民群眾對貪汙腐敗詬病已久,痛恨亦久。國家下了很大力量,政府也采取了很多措施,不過最後的效果卻都沒有設想的理想和管用。每年涉及大小官員的腐敗案件仍然多如牛毛,歪風邪氣想刹卻一直沒有刹住。浮在表麵上的問題就是給國家辦事的人也不能隻喝西北風卻不沾人間的煙火,所以國家開通,政府開明,滿足他們的願望,那些屢禁不止的醜惡行為也就該銷聲匿跡了!?

為了讓官員或者公務員能夠廉潔,所以給他們厚祿,似乎也沒有什麽不對頭的地方,至少初衷都是好的,隻不過實際的效果怎麽樣,想必無論圈裏還是圈外的人也都心裏有數。不能否認這項改革的正麵意義,因為其必定會讓很大一部分公務人員在一定的時間段內得到物質和精神上的雙豐收,從而把貪念收起並會好好掂量一下貪汙受賄與正常所得哪一個更重要更穩妥。但為了什麽所以什麽的邏輯總給人一種迫不得已和妥協折衷的感受,尤其是對於我們一直認為應該秉承“為人民服務”宗旨的公仆們,在這樣的背景與前提下,他們躋身公務行業的目的性何在?是否還能單純如初、高尚如初?當然你可以說公務員雖然跟政府靠邊,但也不過是一種謀生的手段與職業。

如果公務員隻是如同公司的員工一樣,參加工作就是為了糊口,就是為了養家,那憑什麽就總給他們加薪?憑什麽加薪還能夠有如此冠冕堂皇的理由和借口?我們都知道,在公司裏,如果工作不出色或者不努力,如果工作沒成效或者沒進步,加薪怎麽可能?不減薪就應該是念佛的事兒了。如果把工作搞砸了,或者出了什麽問題給公司造成什麽損失,那飯碗能否保住都很難說,還能指望老板給你獎賞——沒關係,我給你漲工資,為了下次你能把工作做好。如果有這樣的老板,該公司倘若招聘也一定會是門庭若市擠破頭。

廉潔奉公,應該是公務員或者當官者的本分與天職。因為醜陋的事情看得多了,所以能夠廉潔實屬不易,所以就應該受到表揚和褒獎,其實廉潔隻不過是這個職業(如果公務員確實隻是一個普通職業)最起碼的行為準則。而我們為了養廉而采取的高薪,到底是對吃公家飯的人的約束還是縱容?如果按照市場經濟的規律,一個人若想幹好一份職業,那麽首先就要求他必須得符合這個職業的最低標準,公務員自然也不能例外。想做公務員麽?那麽就應該首先能做到廉潔無私,薪水的高低不是取決於貪汙受賄與否和假公濟私與否,而是要看他在自己的工作中取得了怎樣的成績,創造了多大的效益,說通俗點兒就是要看他為老百姓幹了多少實事和好事。

高薪或許確實能夠養廉,但待遇如果太優越,是否也會造成養尊處優?我很廉潔,所以我應該拿高工資,因為我沒幹壞事,其實呢?是我什麽事也沒幹。如果僅僅是為了廉潔,那麽官員或者公務員的不作為又該怎麽算?同時我們是否也應該清楚這句古話,飽暖思淫欲?不愁吃不愁喝,住有房行有車,這樣的人工作起來還有什麽動力和壓力?吃穿無憂,富餘下來的錢能幹什麽用或者會怎麽用?這都是值得反思的問題,很難保證是否會有一部分人把手裏的“餘糧”為某些市場的繁榮做些自己的貢獻。一旦在消費的過程中入不敷出,口袋吃緊,手裏的或大或小的權力還能有多少公正使用的可能?

享受無止境,物質的追求實在是一個燒錢的過程。為了養廉所以要實行高薪,可怎樣的薪水算高、又算夠呢?在人的消費觀念日新月異的進程麵前,高薪,無論對政府,還是對納稅的老百姓來說,都仿佛是個無底洞。(完)

(2005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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