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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是我提出來的(二)

(2011-02-18 20:55:17) 下一個
   我們沒有財產,我連車都不會開,所以,請了律師,給我火速辦理學生簽證,於是,三十多歲我,我又重新回到了校園,男友就是在我最頹廢的時候遇到的,他的辦公室在我的餐館旁,每到假期,我都會拚命地打工。這樣就遇到了他,人非常好,每次也都會給我多一點點小費,他會說很少一些中文,但是卻是很願意和我說話。認識我的第二天,就和我要了我的電郵地址,結果,很快就接到了他的email,告訴我他有多麽地喜歡我,希望有機會可以好好了解我,我也禮貌地回了一封,一來二去,就有了一點點話題,突然一天,他問我,有沒有去過五角大樓。我說:沒有,他說:我請你去吧。我糾結著,不想去,因為第二天,就要開學了。到了學校以後,上課自由發言,我突然問老師,如果有機會去參觀Pentagon ,should I go?老師說:當然了,不是很多美國人都有機會的。你應該去,我給你假,隻是你回來後,要給我補一篇essay.這樣我就答應了他.

 


   那是冬天的一個下午,我穿著一件大衣,一進到Pentagon, 熱氣襲人,他自動要求幫我拿著大衣,而他看我的表情,好像連眼睛都在笑。過往的軍官也在不停地敬禮,Sir,Sir,地叫著,其中,當然他有時也會給別人敬禮。整個一個下午,是在內心地甜蜜中度過的,他不停地給我講解,手還時不時地扶一下我的後背.

 


  我也一直很開心,晚上回到家了,都掩飾不住自己內心地快樂,打開電腦,突然看到他的email,說他知道這封信一定會嚇著我,因為他寫這封信的時候,覺得他對我fall in love 了,我不知道怎麽回,所有的一切就像瞬間發生的,接下來的一個星期,他每天都寫信,都打電話,介紹他自己和他的家庭,我英語不好,另外,即使和前夫戀愛最火熱的時候,也沒有整個人要燒起來的感覺,可是他不同,每封信,都能讓我激動地亂顫。一個星期後,我們終於決定再見麵,我給自己約法三張,可是結局還是我終於讓他kiss了我足有十幾分鍾,而且還是非常地享受,我說:給我一段時間,我會整理一下思路.

 

 
  再一次見麵是新年後,他的聖誕節和新年都是在自己的老家.臨走前,他告訴我,他可能有幾天不會聯係我。因為他老家的房子沒有電話,他住在Cabin裏,我很好奇什麽樣的地方啊,在這個信息發達的社會,居然沒有電話。結果也再也沒有收到他的email.

 

  在不見麵的那段日子裏,偶爾會想起他,心裏知道隻是好感,但是已經有了一點懷疑,覺得他很神秘,不太完全相信他,但有說不出來是那裏。

 

  他回來時,電話和一麥兒,就又多了起來,但是我的回信速度卻遠遠低於他的,一是我的英文很爛,二是,覺得他的感情像火,可是我卻像一堆濕材活,很難點燃,於是回來的第三天後,他邀請我去他的家裏。我答應,看他接我的時候和以往有些不同, 因為每次看他的時候,都穿著軍服,不穿了,突然突出了好多溫和。

 

  他的家離我住的地方很遠,要有近一個小時的車程,到了車上,他突然一隻手握著方向盤,騰出一隻手,握著我的手,路上塞車,近兩個小時的路,他的手就從來沒有放開過。我的感覺也從驚覺到享受。

 

  他自己住在一個大房子裏,屋裏的陳設很特別,也非常舒服,後來我知道那叫南方的鄉村設計,因為他是愛爾蘭人的後裔,就又有很多東西從那裏來。他很快就把預先準備的飯菜拿出來,我突然看到好多的禮物盒子在桌子上,以為那是他聖誕節得到的禮物,祈禱過後,我們慢慢地吃著晚飯,我是第一次真正喝紅酒,很快就覺得身體發熱,英語不好,他非常耐心地聽著我的講話,手又是時不時地握著我,很慚愧地說,那是第一次吃牛排,雖然來了美國幾年了,但是真的不大會用刀叉,於是,就和那塊牛排較勁,他看出來了,就問我需要不需要他的幫忙,我說:用慣了筷子,這玩意不大好用。他很快就拿出了一雙很精致的筷子,並且把盤子裏的食物,切成了一個個小塊,我很感激他,沒有讓我有著太多的尷尬。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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