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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國被評為先進模範後

(2012-02-21 16:51:42) 下一個
今天收到總部的來信,俺被授予年度先進模範,看看用詞“Champion, Annual Award Winner, etc.”, 第二張紙是嘉獎用語,相當於國內的先進事跡,俺就不在這裏吹牛了。



三年前,在另一個單位被授予傑出個人,“Excellence blabla”,緣起一次當班,向多個部門經理及主任發飆,官司打到董事會,結果認為俺做的在理,有利於整個係統的運作,最終將一部門經理下崗,俺被評了一個傑出個人,不多久俺受到邀請出任某“地委副書記”,當然這是國內級別,離開時,總裁握住俺的手,再三問我為何走,俺說俺喜歡學術,後來俺還是選擇了現在的職位。

前一段時間,俺一人當班將整個係統RUN了三天,火氣特別大,因一件事發飆把手下訓了一遍,看到同誌們平時勾肩搭背打哈哈,現在都麵色冷漠,俺心裏有點說不過去,沒想到總部來這麽個嘉獎。俺這個屁民的後代,在美國兼著三個“主任”,最近州府專業管理局邀請俺作為專業顧問協助審理某案件,當然這種額外工作以小時付酬的。

以上95%的事實,5%的虛構,隻是想說說美國的包容和平等,俺這個天朝屁民在美國倒是“官運亨通”,換了個地方仍是“領導”。現在國內要沒有背景,屁民還有機會嗎。。。不要猜測俺是做什麽的。。嗬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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