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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聯辦:香港有15人把宣誓當表演來羞辱國家

(2016-11-09 21:01:04) 下一個

【觀察者網 綜合】全國人大常委會就《基本法》第104條釋法,除了“青年新政”梁頌恒及遊蕙禎之外,還有多名在宣誓時“加料”的議員。據香港媒體報道,中聯辦法律部部長王振民昨天(9日)在深圳出席研討會時首度回應,指出有15名議員把宣誓變成表演來羞辱國家,他認為這是不效忠、不擁護的表現。全國港澳研究會會長陳佐洱更舉出舉傘、倒插國旗、區旗、花十二分鍾讀出誓言等八個具體例子,指他們不符合宣誓規定。

中央及特區有責處理“港獨”

綜合香港星島日報、大公報、明報等報道,全國港澳研究會昨天在深圳召開專題研討會討論人大釋法問題,中聯辦法律部部長王振民、全國港澳研究會會長陳佐洱和副會長劉兆佳,以及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饒戈平等20多名專家學者出席。

王振民首先發言20多分鍾,他表示涉宣誓風波的議員是針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做文章”,“或者是改變讀音,或者是改變誓詞的內容,或者把誓詞中中華人民共和國幾個字換成其他字”。他特別點出,即使有些宣誓行為不涉“港獨”,“但把非常莊嚴、隆重的宣誓儀式,變成了一個表演,大家把自己的才能都弄在各種各樣的表演來羞辱這個國家,羞辱這個儀式,把它變成一個玩笑,這本身我們覺得也是一種不效忠、不擁護的表現。”

王振民表示,宣誓涉及效忠國家,不是一個地方的宣誓,屬國家憲法層麵,並指出今年立法會宣誓,即便有一些人不涉及“港獨”,但將整個莊嚴隆重的宣誓儀式變成表演,羞辱國家,這絕對是“不效忠、不擁護”的表現。

麵對“港獨”咄咄逼人,王振民指很多專家學者認為單靠人大釋法遠遠不夠,釋法隻是解決宣誓的問題,還需要國家從更多方麵采取措施打擊“港獨”。他說,中央做中央的事情,特別行政區的行政、立法和司法機關亦要各自按照法律做各自的事情,共同應對“港獨”問題。王振民又強調,行政長官是第一責任人,有權有責執行人大對基本法的解釋;而特區立法機關,同樣有責任按照基本法來處理包括立法會宣誓在內的廣泛的“港獨”問題。

王振民亦表明,人大釋法是香港法製憲製的重要組成部分,釋法不是針對法院目前的案件,也不是為香港重新立法,釋法目標很清楚,就是針對立法會出現的“港獨”問題,並不會影響香港司法獨立。

陳佐洱:不符宣誓規定大有人在

同場的陳佐洱認為,除了“臭名昭著”的梁頌恒和遊蕙禎,不符合宣誓規定的還大有人在,他舉出八個例子,包括在宣誓儀式“加料”;在宣誓時撕毀人大“八三一”決定;喊所謂“民主自決”;舉雨傘;把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字用變調問號讀出顯示反義;“怪聲怪調”花了十二分鍾念完誓詞,又在facebook上留言說不認同宣誓內容;宣誓後拍桌子搖占中道具鈴鼓及把國旗、區旗倒轉來插的。問到他覺得有哪些議員應取消資格,他表示應交由特區的行政、立法及司法機關處理。

香港工聯會議員:要求政府就劉小麗宣誓提出司法複核

釋法之後,香港和深圳9日均有會議討論相關問題。在香港,立法會內務委員會舉行特別會議,工聯會議員郭偉強指出劉小麗在念出誓言時每字的分隔時間十分長,其後又在社交網站貼文,指當時隻是讀出九十多個沒有意義的單字,故此要求政府就劉小麗的宣誓主動提出司法複核。港府第二把手的政務司長林鄭月娥在會上表示,正研究事件,重申港府正研究釋法對相關議員會否產生任何影響,並對有關事宜保留權利。

劉小麗宣誓時,“怪聲怪調”花了十二分鍾念完誓詞,又在facebook上留言說不認同宣誓內容。

劉小麗則反駁稱,宣誓風波源自特首梁振英引起的“港獨”偽命題,指梁振英為連任而“搞亂香港”。她又明確表示不支持“港獨”,她提倡的是“民主自決”,並非“民族自決”。

新一屆立法會開始時的宣誓儀式上,有五人的宣誓被裁定無效,當中包括建製派議員黃定光讀漏“香港”二字,主席梁君彥批準五人提出申請後再次宣誓,其後,黃定光、姚鬆炎和劉小麗均已重新宣誓並被接納,遊蕙禎及梁頌恒則因為政府提出司法複核,梁押後其宣誓。其後有市民就劉小麗的宣誓提出司法複核,但法庭未批準。

前法官胡國興表示,釋法有追溯力,隻要是未審或仍可上訴的案件,都要根據釋法後的解釋,相信有人會因應釋法後的新解釋對一些已宣誓議員的資格提出司法複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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