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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中國將向巴基斯坦提供核潛艇

(2013-10-18 16:28:42) 下一個

    【環球時報綜合報道】巴基斯坦和印度媒體連日來都在報道中國將向巴出售兩座核反應堆的消息。無論是巴基斯坦還是印度,發展核能都是大勢所趨,而中國也同美俄法等國一樣,完全可以和其他國家進行正常的核能合作,但鑒於印巴關係以及這兩個南亞國家一直沒有簽署《不擴散核武器條約》的“特殊身份”,“中巴+核”這些字眼就令一些印度人“警覺”,甚至開始猜測,“在印度從俄羅斯得到核潛艇後,中國向巴提供核潛艇似乎隻是時間問題”。圍繞著中巴這兩座核反應堆的合作問題,印度過去幾個月一直向中國提出抗議。好在印度國內也有理性的聲音,有權威人士表示,“隻要中國提供給巴基斯坦的核反應堆是核供應國集團同意的且符合國際原子能機構的安全標準,印度就不必擔憂”。

    印媒爭論是否該擔心中巴核能合作

    據巴基斯坦《新聞報》10月16日報道,中國將向巴基斯坦出售兩座核反應堆,核反應堆工程位於巴南部港口城市卡拉奇,這對能源短缺的巴基斯坦來說無疑是雪中送炭。中國外交部發言人多次強調,中巴民用核能領域合作符合各自承擔的國際義務,用於和平目的,也接受國際原子能機構的保障監督。英國《金融時報》曾對此評價稱,向巴基斯坦供應反應堆反映出中國在外交上和核能技術上都越來越有自信。

    中巴的核能合作以及中國的自信引起印度的一些擔憂。印度《經濟時報》16日題為“中國為自己在巴基斯坦建核反應堆辯護”的報道稱,巴中都表示,核反應堆是用於和平目的,且在國際原子能機構的安全監管下實施。《印度快報》17日報道稱,“與印度引進核反應堆不同,巴基斯坦並未將民用與軍用核設施分開”。印度《每日新聞分析報》稱,“在得知巴擬從中國獲得核反應堆後,印度向北京及核供應國集團表達了強烈不滿”。核供應國集團成立於1975年,是一個由擁有核供應能力的國家組成的多國出口控製機製,宗旨是通過加強核出口管製,防止向未簽署《不擴散核武器條約》的國家出口敏感核材料和技術。美國《華爾街日報》近日有分析文章稱,早在中國2004年加入核供應國集團之前,中巴兩國就建立了核技術合作關係,所以兩國合作聯盟不受現存條約的限製。文章援引卡內基國際和平基金會核能問題專家馬克·希伯斯的話說,核供應國集團的大部分成員國都不想看到核設施無限製地從中國“流入”巴基斯坦。印度《經濟時報》此前曾報道稱,印度外交部長庫爾希德在接見中國新聞代表團時曾對中國擴大其同巴基斯坦的核關係表示嚴重憂慮。

    根據印度《商業標準報》等媒體近日的報道,中國向巴基斯坦出售核反應堆的消息在印度核工業界引起複雜反應。印度原子能論壇主席、前核電公司主席傑恩表示,隻要這一供應是核供應國集團同意的且符合國際原子能機構的安全標準,印度就不必擔憂。印度原子能局發言人馬爾霍特認為,如果中國向巴提供的反應堆是用於和平目的,印度就不必擔憂,否則印度也有自己的遏製手段去應對。不過,印度原子能管理理事會前主席夏爾馬聲稱,國際貿易執行起來很嚴格,相關各方要根據各種條約履行承諾,“考慮到核技術的兩種用途,涉及核能硬件和技術供應的協定就很重要。因此,中國向巴基斯坦供應核能部件,表麵上看起來不重要,但卻違反國際貿易準則,中國是核供應國集團的成員,這一做法與核供應國集團的指導原則不符”。

    巴網民:“中巴之間的事情,印度無權幹涉”

      “巴基斯坦正從長期盟友中國獲得兩座大型核反應堆,合同價值約91億美元,對伊斯蘭堡來說,這是對此前印美兩國核能合作的一次回擊”。《華爾街日報》15日的文章做出這樣的分析。美國除擔心中國會逾越“核技術轉移”的國際規則外,還不放心巴國內敏感設施的安全,因為“巴國內激進分子很輕易就能攻擊重兵把守的設施”。文章援引一位巴基斯坦官員的話稱,“巴政府對此事保持沉默”,是擔心會有黑手攪局,但在利用核能、保障能源供應的問題上,巴基斯坦也不能居於人後。

    極為頻繁的停電讓《環球時報》駐巴基斯坦記者深感不便。今年夏天,巴首都伊斯蘭堡有些天停電的時間多達12小時,部分偏遠山區每天的停電時間甚至接近20小時,民眾對此頗有怨言。因此,在巴基斯坦一個國防專題網站的留言板裏,許多網民支持巴中核電合作,並對中國的幫助表示感謝,稱這是“中巴之間的事情,印度無權進行幹涉”。

    “中國此次供應巴基斯坦的ACP1000是中國自主三代核電品牌,屬民用核能技術。”民用核技術領域的一名中國專家17日告訴《環球時報》記者。據介紹,巴基斯坦目前運行中的主要有兩個大型核電站,一是位於南部港口卡拉奇附近的卡奴普核電站,二是位於人口最多的、北部旁遮普省的恰希瑪核電站。卡奴普核電站始建於上世紀60年代,隻有125兆瓦裝機容量,計劃2019年關閉。1993年8月1日開工的恰希瑪核電站是中國自行設計建造的第一個出口民用核電工程,一期、二期工程已經投入運營,三期、四期工程計劃明年完成驗收。

    《印度時報》今年4月就報道過“中核集團自主開發的第三代核反應堆ACP1000已獲得首個外國合同”。ACP1000是中國核工業集團公司自主研發的具備完整自主知識產權的先進壓水堆核電站。“A”代表先進,“C”代表中國,“P”代表堆型為壓水堆,“1000”代表機組容量為百萬千瓦級。除巴基斯坦外,阿根廷、土耳其等國也對中國的先進設備很感興趣。《環球時報》記者17日向中國核工業集團公司核實有關報道,但尚未得到相關回複。ACP1000今年9月亮相國際原子能機構第57屆大會,引起美國能源部部長等人的關注。

    《印度快報》17日一篇文章在報道中國向巴基斯坦出口核反應堆的消息時說,這首先表明“比印度洋更深”、“比喜馬拉雅山更高”、“比蜂蜜更甜”的中巴雙邊關係不受任何國際規則的限製;其次是中國堅信美國等西方國家不會讓中國“付出代價”;最後是中國向印度暗示,即使中印關係有所發展,但中國堅持以幫助巴基斯坦來製衡印度的政策不會改變。因此,印度向中國表示抗議也不會對中國產生多大影響,“印度要做好更糟糕的打算,中國向巴基斯坦提供核潛艇似乎隻是時間問題,因為自印度從俄羅斯得到核潛艇後,巴就一直努力希望從中國得到核潛艇”。談到被印媒熱炒的中巴核能合作,上海國際問題研究所南亞中心主任趙幹城17日告訴《環球時報》記者,中國直接將合作項目上報國際原子能機構,足以表明中國充分尊重國際規則、承擔相關國際義務的誠意,“相關組織的其他成員國也沒有持異議”。趙幹城認為,在印度總理即將訪華、中方對此高度重視、雙方非常期待的背景下,印度輿論突然以此老話題大肆炒作,其動機和用意難以理解。

   印分析家撰文:印度沒有理由去責怪中國

    印度擔心巴基斯坦發展核能的同時,並沒有放慢自己的腳步。據“今日俄羅斯電視台”今年6月的報道,俄為印度承建的庫丹庫拉姆核電站已進入運營準備階段,該核電站是印度第21座核電站。

    自印度與美國簽訂“裏程碑式”民用核能協定5年後,今年9月27日,兩國首次在民用核能合作達成貿易協定,推進AP-1000核反應堆技術在印度的許可證申請。

    印度積極爭取與美國的民用核能合作,但對中巴之間的正常核能合作卻持警惕態度。《環球時報》記者在印采訪期間,多次聽到印度學者或外交人員聲稱,巴之所以能迅速開發出核武器是得益於中國幫助。印度觀察家研究基金會外交政策分析家和專欄記者拉吉·莫漢17日在《印度快報》網站撰文說,新德裏完全沒有理由去責怪北京,因為它自己在核政策鬥爭前線“敗得一塌糊塗”,1974年印度進行首次核試驗,導致巴基斯坦得到中國核技術幫助。對於印美民用核能協定,印度學者也不避諱其用意。印度地區戰略研究中心學者卡漢加馬在今年一次研討會上表示,“印美民用核能協定被視為平衡中國崛起的力量”。【環球時報駐巴基斯坦、印度記者 楊迅 陳晨 丁良恒 柳玉鵬 環球時報記者 劉暢】

    (原標題:印媒熱炒中國售巴核反應堆 無理指責中巴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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