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 (562)
2015 (208)
2016 (621)
2017 (147)
原標題:關於執行聯合國安理會第2094號決議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3月7日,聯合國安理會通過關於朝鮮核試驗問題的第2094號決議。該決議譴責朝鮮違反安理會決議進行核試;在安理會以往對朝製裁決議基礎上,針對朝核、導計劃強化有關金融製裁、敏感物資禁運等措施;在定向製裁清單上增列3名朝公司駐華代表,朝鮮綜合設備進口會社、第二自然科學院等2個實體,在禁運清單上增列8項核、導、生化武器物項,以及遊艇、豪華汽車、貴重珠寶等奢侈品(詳見聯合國安理會第2094號決議)。
根據外交部要求,為履行我國承擔的國際義務,請各有關單位采取措施嚴格執行上述決議,如遇重大問題,請及時報部。
特此通知。
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國際合作司(章)
2013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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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前:關於執行聯合國安理會第2087號決議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2013年1月22日,聯合國安理會一致通過關於朝鮮發射衛星問題的第2087號決議。該決議譴責朝2012年12月12日使用彈道導彈技術進行發射;重申第1718和1874號決議中的製裁措施;決定增列朝4名個人和6家實體(詳細名單徑見後附決議);根據導彈及其技術控製製度最新清單(S/2012 /947)和核供應國集團相關清單(INFCIRC/254/Rev.11/Part1和INFCIRC/254/Rev.8/Part2)更新安理會現有對朝有關物項禁運清單(相關文件請登陸http://www.un.org下載)等。
安理會第1718號、1874號和2087號決議指出,各國均有義務立即凍結被列入安理會製裁朝鮮委員會綜合清單的個人或實體的資金、其他金融資產和經濟資源,對被列入清單的個人進行旅行限製,並禁止向朝鮮提供列入禁運清單的物品等。
根據外交部要求,為履行我國承擔的國際義務,請各有關單位采取措施嚴格執行上述決議,如遇重大問題,請及時報部。
特此通知。
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國際合作司(章)
2013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