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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傳:PLA已經簽第二批二手IL76

(2012-10-07 10:33:41) 下一個

俄羅斯的IL76戰略儲備機隊

自從05年那釣魚訂單換成D30交付以後,空軍對IL76的需求在不斷增加。現在已經到了渴求的程度。在08年暴露出的問題,使中毛的洽談又開始了。08年某團可是拚了老命在搞,一個大國個位數的大運能動,實在是。。。。。。所以,就先簽訂了購買首批3架俄空軍庫存IL76的訂單。。。。去年交貨,已經投入使用。。。。訂單最早是毛子披露出來的,單價5000W美刀。。。。。可見當年的釣魚。。不過最終沒上鉤(參考超日王號)

據俄羅斯《軍工信使》周刊12月21日報道,俄羅斯應當如何對待中國?視為夥伴還是對手?今後兩國軍事合作前景如何?俄聯邦軍事技術合作局副局長濟爾卡恩在解答相關問題時指出,中俄軍技合作互利雙贏,今後可能聯合研製新型武器。售華武器不如售印武器先進,不會影響俄印合作前景。

   俄媒稱,濟爾卡恩在評價中俄聯合研製和生產武器前景問題時說:“從各種武器裝備樣品生產角度來講,可以直截了當地說,中國是一個大國。隻要回想一下中國生產的陸軍裝備、航空裝備和海軍裝備就足夠了。我們的關係確實應當進入一個新階段。就是在個別類型武器和軍事裝備研製和生產領域尋求互利合作。我們在各種武器市場上同時也是競爭對手並不是秘密。因此我們和中國夥伴商定尋找能夠合作,而不是對抗的協作方向。首先是能夠實現雙贏的市場。現在我們已經在認真研究一些話題,盡管討論成果暫時可能為時尚早。但是這種工作正在進行,我們已經互相理解。我認為,我們很快就能攜帶某種共同產品進入武器和軍事裝備市場。首先可能是軍事造船業,航空業。我認為,在此方麵,我們能從中國夥伴那裏得到某種有益的先進的東西。他們也是同樣。中國同行一直在說,俄羅斯是世界武器和軍事裝備研製和生產大國之一。因此我想重申,他們準備和我們密切合作。”

   俄媒稱,在回答俄羅斯相當頭痛的知識產權保護問題時,俄聯邦軍事技術合作局副局長指出:“是有段時期,我們確實無約束地出讓知識產權,沒有得到任何回報。但是最近十年來我們積極工作,不僅同和中國,還同前華約成員國。蘇聯時期曾向這些國家積極轉讓武器裝備生產許可。我們已經同這些國家簽署了幾十項知識產權保護協議。至於中國,類似協議是在2008年簽署的,由俄聯邦司法部負責監察。現在正在協議框架內組建協議落實工作組。當然,毫無疑問,這個問題令我們極其敏感、頭痛。因此今後將會更加努力地保護我們研發人員的產權。”

   俄媒稱,在談到俄是否可能恢複與中國在戰鬥機方麵的軍事技術合作問題時,濟爾卡恩說:“原則上講,這種合作並沒有停止。90年代曾經簽署了在中國許可生產蘇-27殲擊機的協議。部分已經實現,盡管至今仍有一些需要解決的問題。正在尋求妥協。零配件的供應也沒中斷。還在繼續提供航空裝備改進服務。因此我不會說,我們在此領域停止了與中國的合作,特別是在蘇-27家族、蘇-30MK2和其他飛機方麵。在中國大地震悲劇事件之後,中方請求我們供應軍事運輸機,首先是伊爾-76。我們準備滿足對方。但是由於生產方麵的一些問題,可能的交付期限推遲到了2014年。中國人說的是2011-2012年。最終還是找到了解決辦法。我們找到的方案是供應現有產品,即已經使用過的飛機。首批3架飛機的合同已經簽署。另外,我們還提議再供應幾架。因此在此方向的工作進展得相當積極。” 結果又簽18架,說明對前3架空軍比較滿意 價格嘛。。。。估計還是5000W美刀

據俄羅斯《軍工信使》周刊12月21日報道,俄羅斯應當如何對待中國?視為夥伴還是對手?今後兩國軍事合作前景如何?俄聯邦軍事技術合作局副局長濟爾卡恩在解答相關問題時指出,中俄軍技合作互利雙贏,今後可能聯合研製新型武器。售華武器不如售印武器先進,不會影響俄印合作前景。

俄媒稱,濟爾卡恩在評價中俄聯合研製和生產武器前景問題時說:“從各種武器裝備樣品生產角度來講,可以直截了當地說,中國是一個大國。隻要回想一下中國生產的陸軍裝備、航空裝備和海軍裝備就足夠了。我們的關係確實應當進入一個新階段。就是在個別類型武器和軍事裝備研製和生產領域尋求互利合作。我們在各種武器市場上同時也是競爭對手並不是秘密。因此我們和中國夥伴商定尋找能夠合作,而不是對抗的協作方向。首先是能夠實現雙贏的市場。現在我們已經在認真研究一些話題,盡管討論成果暫時可能為時尚早。但是這種工作正在進行,我們已經互相理解。我認為,我們很快就能攜帶某種共同產品進入武器和軍事裝備市場。首先可能是軍事造船業,航空業。我認為,在此方麵,我們能從中國夥伴那裏得到某種有益的先進的東西。他們也是同樣。中國同行一直在說,俄羅斯是世界武器和軍事裝備研製和生產大國之一。因此我想重申,他們準備和我們密切合作。”

俄媒稱,在回答俄羅斯相當頭痛的知識產權保護問題時,俄聯邦軍事技術合作局副局長指出:“是有段時期,我們確實無約束地出讓知識產權,沒有得到任何回報。但是最近十年來我們積極工作,不僅同和中國,還同前華約成員國。蘇聯時期曾向這些國家積極轉讓武器裝備生產許可。我們已經同這些國家簽署了幾十項知識產權保護協議。至於中國,類似協議是在2008年簽署的,由俄聯邦司法部負責監察。現在正在協議框架內組建協議落實工作組。當然,毫無疑問,這個問題令我們極其敏感、頭痛。因此今後將會更加努力地保護我們研發人員的產權。”

俄媒稱,在談到俄是否可能恢複與中國在戰鬥機方麵的軍事技術合作問題時,濟爾卡恩說:“原則上講,這種合作並沒有停止。90年代曾經簽署了在中國許可生產蘇-27殲擊機的協議。部分已經實現,盡管至今仍有一些需要解決的問題。正在尋求妥協。零配件的供應也沒中斷。還在繼續提供航空裝備改進服務。因此我不會說,我們在此領域停止了與中國的合作,特別是在蘇-27家族、蘇-30MK2和其他飛機方麵。在中國大地震悲劇事件之後,中方請求我們供應軍事運輸機,首先是伊爾-76。我們準備滿足對方。但是由於生產方麵的一些問題,可能的交付期限推遲到了2014年。中國人說的是2011-2012年。最終還是找到了解決辦法。我們找到的方案是供應現有產品,即已經使用過的飛機。首批3架飛機的合同已經簽署。另外,我們還提議再供應幾架。因此在此方向的工作進展得相當積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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