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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談中國大口徑火炮發展史

(2012-05-13 17:49:21) 下一個

大口徑壓製火炮通常是指130毫米以上的榴彈炮、加農炮、加榴炮,它們是各國炮兵部隊的主要裝備。建國50多年來,我國大口徑壓製火炮從無到有、從弱到強、從購買到自研,時至今日已經成為火炮研製強國。不過,我們也要看到目前大口徑壓製火炮技術逐漸在世界普及,我國過去取得的優勢正在慢慢消失。因此,我們在為過去取得成績自豪的同時,應該繼續努力開創我國大口徑壓製火炮輝煌的明天。

裝備現狀

1956年我國以蘇聯D1型榴彈炮為原型仿製了56式152毫米榴彈炮,1959年以蘇聯M46型130毫米加農炮和M47型152毫米加農炮為原型仿製了59式130毫米加農炮和59式152毫米加農炮。至此,我國擁有了第一代大口徑壓製火炮。

D1型152毫米榴彈炮是蘇聯在二戰前期研製的,帶有濃厚的時代技術特點,身管外有被筒,采用衝擊式炮口製退器。製退機在身管下方,複進機在身管上方。采用箱形開腳大架,防盾從中部開始向後傾斜,防盾中央載麵可以向上滑動。高低機在炮架右側,方向機在左側。必要時火炮可幷架射擊,每個大架上有兩個駐鋤,一個用於硬地麵,一個用於軟地麵。結構與M30型122毫米榴彈炮基本相同,兩者除身管外的零件均可以互換。

M46型130毫米加農炮是蘇聯上世紀50年代初研製的一種加農炮,以M1937型130毫米艦炮為基礎,用於取代A19型122毫米加農炮,於1954年正式裝備蘇聯陸軍。後來蘇聯又根據M46型加農炮研製了M47型152毫米加農炮。這兩者的炮架基本相同,除身管外,隻要調整反後坐裝置的阻力和更換炮口製退器就可以實現互換(這是當時火炮設計的一種常用方法,兩門不同口徑的火炮,隻要采用不同製退效率的製退器保證火炮後坐質量相同就可以安裝在相同的炮架上,一般把這兩種火炬叫做姊妹炮)。M46型130毫米加農炮采用活動身管炮身,炮身由身管和被筒組成。炮口製退器為單室多側孔衝擊式製退器。具有變後坐長的溝槽式液壓製退機裝在炮身下方的搖架槽內,液氣式複進機固定在炮身上方。搖架為槽型,方向機和高低機均為齒弧式。平衡機為氣壓式。上架和下架均為鑄鋼件,采用箱形開腳大架。右大架上安裝有炮身推拉器,用於炮身戰鬥狀態和行軍狀態的轉換。另外,在左右大架外側各有一個千斤頂,用於在行軍和戰鬥狀態轉換中與前車連接。

第一代大口徑壓製火炮基本滿足了當時我國對大口徑壓製火炮的需要,但多少還存在一些不足之處。56式152毫米榴彈炮的口徑雖然比54式122毫米榴彈炮大,但是射程卻幷不占優。59式130毫米加農炮的全重達到7.7噸,必須配用專用的履帶牽引車,行軍速度緩慢。59式152毫米加農炮的初速和射程均不如59式130毫米加農炮,全重更是達到了8.47噸。

第一代大口徑壓製火炮的成功仿製,使我們基本掌握了蘇式火炮的技術特點,隨後展開了第二代壓製火炮的研製。1959年底我們分別展開了第二代152毫米加榴炮和加農炮的研製,其目的就是用第二代152毫米加榴炮來替代56式152毫米榴彈炮、用第二代152毫米加農炮來替代59式130毫米/152毫米加農炮。第二代152毫米加榴炮的研製相對容易,我國以D20式152毫米加榴炮為原型仿製了新的152毫米加榴炮炮身,然後將其裝到60式122毫米加農炮的炮架上,命名為66式152毫米加榴炮。

第二代152毫米加農炮的研製相對比較困難,既然要替代59式130毫米加農炮和59式152毫米加農炮就必須在性能上超過前兩者。當時我國的技術能力比較薄弱,要研製出適用的152毫米加農炮幷非易事,事實上蘇聯第二代152毫米加農炮也是在1976年才研製成功。第二代152毫米加農炮的研製在遇到困難後,研製人員決定將主要精力放在59式130毫米加農炮的改進上,將59式130毫米加農炮的炮身安裝在60式122毫米加農炮的炮架上,炮重從原來的7.7噸減到6.3噸。改進型火炮於1970年設計定型,命名為59—1式130毫米加農炮。第二代152毫米加農炮的研製進度在66式152毫米加榴炮和59—1式130毫米加農炮取得成功後幷沒有多少起色,在耗費了十多年之後,直到1986年才通過設計定型。詳究其技術淵源,也隻是解決了30.57升藥室和53.7倍身管的匹配問題,其他部件基本與66式152毫米加榴炮相同。

上世紀70年代末,我國在考察了西方155毫米加榴炮之後,決定將其引進作為我國第三代大口徑壓製火炮,幷以加榴炮來取代加農炮和榴彈炮達到簡化炮種的目的。上世紀80年代後,我國在引進45倍155毫米加榴炮的基礎上發展自己的155毫米加榴炮,到M前為止已經研製成功了45倍155毫米牽引、自走、自行火炮及52倍卡155毫米車載炮。

155毫米與152毫米的口徑之爭

在討論我國大口徑壓製火炮的同時,很多人都有個疑問:既然我們已經有了152毫米加農炮和加榴炮,為什麽還要發展155毫米的加榴炮?

在上世紀60年代之前,無論是西方國家還是東方國家都是將加農炮和榴彈炮搭配起來使用。例如,美國當時裝備有M59式155毫米加農炮和M1 14式155毫米榴彈炮,蘇聯及東方國家主要裝備M46型130毫米加農炮/47型152毫米加農炮和D1型152毫米榴彈炮。60年代後,西方國家開始研製新的加榴炮來替代加農炮和榴彈炮,這樣做不但簡化炮種,而且方便後勤。蘇聯則繼續研製性能更加優秀的加農炮和榴彈炮。

最初,蘇聯壓製火炮在射程和威力上都占優勢,但是到了60年代後期,西方開始研製39倍155毫米榴彈炮,發射普通彈的射程達到22公裏,發射火箭增程榴彈的射程更是達到30公裏,而且其彈丸重比蘇式152毫米炮的39.9公斤多了5公斤左右,對蘇聯M46型130毫米加農炮和D20型152毫米加榴炮的搭配形成了性能優勢。待到蘇聯於上世紀70年代中期研製第二代152毫米火炮——2A36型152毫米加農炮和2A65型152毫米榴炮的同時,美國等西方國家則開始研製性能更好的52/54倍口徑155毫米加榴炮。

我國當時的情況與蘇聯類似:待到上世紀70年代中期開始尋求新一代大口徑壓製火炮的時候,在性能上對59—1式130毫米加農炮和66式152毫米加榴炮形成優勢的隻有西方39倍口徑155毫米加榴炮。當時,西方在技術上比較成熟的39倍口徑155毫米榴彈炮隻有美國M198和瑞典FH一77B。雖然我們當時同西方關係已經轉暖,但是要完整引進39倍155毫米榴彈炮技術也幷非易事。

1977年,加拿大魁北克空間公司開創性地推出了45倍口徑155毫米加榴炮——GC一45,其發射普通彈的射程達到了30公裏,再結合布爾博士獨創的底排彈射程更是達到了39公裏以上。此後,魁北克空間公司與比利時PRB公司合作成立了國際空間公司(SRC),將該技術等生產和銷售許可轉讓給奧地利聯合鋼鐵公司。由於GC一45結構複雜,不符合北約技術要求,所以奧聯鋼公司決定對其進行改進。由於SRC所掌握的45倍155毫米身管及底排彈技術隻屬於布爾博士所有,無論在技術引進和合作上都不會受到政治因素的影響,便於開展工作。

我國在第一時間對GC一45型155毫米加榴炮表現出濃厚興趣,幷派出設計人員以學習和交流的名義參與到奧聯鋼公司的GC一45型155毫米加榴炮簡化設計工作中去。1982年簡化設計工作完成,新的加榴炮命名為GHN一45型,同年我國引進全套GC一45型45倍155毫米加榴炮技術資料;

1983年初決定在GC一45型的基礎上開展新型155毫米加榴炮的研製,幷決定以新155毫米加榴炮作為我國未來軍師兩級壓製火炮。隨後,我國第二代加農炮的設計工作也已基本完成幷接近定型,但是與GC.45型相比有以下兩方麵差距:首先,我國第二代加農炮射程的增加很大程度是建立在初速提高的基礎上,蘇聯2A一36則是通過改進彈丸和優化發射藥來實現,初速反而降低了不少。初速的增加會導致膛壓和後坐增加,使火炮機動性變差。

其次,GC一45型155毫米榴彈炮另外一個賣點是其獨特的底排彈技術,在不影響彈丸威力的基礎上可以將射程提高33%左右,而且可以設計改裝組件將普通榴彈改裝為底排彈。

綜上所述,用155毫米的加榴炮來代替我國已經落後的加農炮和榴彈炮是一項明智的決定。我國第二代152毫米加農炮在設計定型後便開始效仿比利時M46/84式155毫米加榴炮對其進行152毫米改155毫米的工作,但是效果幷不理想。

進入上世紀90年代後,由於國際環境的緩和。世界各國都放緩了裝備的換代工作,我國也相應放緩了155毫米火炮的研製工作。由於國內裝備需求減緩,各國都加強了對外軍事貿易以維持本國軍工產業的運轉。由於華約瓦解和蘇聯解體,原來使用蘇式武器的國家大多開始用美式裝備進行替代。在國內需求不大的情況下,花高昂代價研製新型火炮勢必要通過發展外貿型投入國際軍火市場來收回成本。試問,如果我們研製152毫米如何能打開普遍使用155毫米炮的外銷市場。軍火出口大國俄羅斯在90年代後研製的152毫米火炮,都無一例外的搞出了兩個“版本”一一自用版和適宜國際軍火市場的外貿版。其自用的輕型牽引152毫米火炮2A61研發了外貿版155毫米口徑的M389,自用的2S19式152毫米自行榴彈炮研發了外貿版155毫米口徑的2S19M,就連較先進的152毫米製導炮彈也要搞個155毫米的外貿型。其中的苦衷與無奈恐怕也隻有俄羅斯人自己最清楚。

45倍、52倍與54倍的身管倍徑之爭

提高射程的手段有兩種,一是提高火炮初速,二是減小彈丸阻力。但是為了戰備和簡化後勤的需要,通常很少改動彈丸。在彈丸阻力一定的情況下,提高射程就隻能通過增加火炮初速來實現。內彈道學原理告訴我們,火炮射程和初速可以通過以下兩種手段得到提高:一是增大發射藥裝藥量,也就是增加彈丸發射時火藥能量;二是延長身管長度,也就是增加彈丸被火藥燃氣加速的時間。但是,火炮藥室容積(影響裝藥量的主要參數)和身管長度幷不是可以隨意選擇的。通常情況下,科研人員在設計一種火炮時,會首先根據預先製定的火炮性能指標所給出的口徑、彈重、初速等初始條件,選取適當的最大膛壓、藥室擴大係數和火藥品種,以此為起點計算出火炮所需要的裝藥量。裝藥量的增加可以通過增加火藥裝填密度或者增大藥室容積來實現。裝填密度和藥室容積都不是能無限製增大的,過高的裝填密度會影響發射藥燃燒的均一穩定性;而過大的藥室容積會導致火炮炮尾結構重量和體積超標,影響後坐及俯仰動作。一旦設計人員確定了合理的藥室容積,除非出現特殊情況,否則這個參數在火炮的整個發展和改進周期中都將固定不變。因為一旦藥室容積發生變化,就意味著整個彈藥係統結構都要重新設計,這是火炮設計人員所不能接受的。相對於藥室容積的變化,火炮身管長度發生改變對彈藥的影響很小。但是改變身管長度就會引起火炮外彈道特征的變化,身管長度還受到材料和加工工藝水平等因素的限製。另外,身管長度過大也會導致火炮體積和戰鬥全重增加,進而影響火炮機動性能的發揮。

西方60年代的“四國彈道協議”已經確定了在當時技術條件下,大口徑壓製火炮藥室容積和身管長度這兩個參數的最合理比值,以此確定的火炮初速和射程能夠達到當時製式壓製火炮的最佳內、外彈道性能。為了保證軍隊裝備的延續性、沿用原有加榴炮射表和彈藥體係,西方新研製長身管加榴炮藥室容積和身管長度的比例關係必須符合“四國彈道協議”中規定的才行。為了找到下一代陸軍壓製火炮最合理的內彈道參數指標,在確定新型155毫米加榴炮的藥室容積為23升之後,美、英、法、西德等國在70年代曾先後提出了身管長度從45倍口徑到58倍口徑不等的數種火炮內彈道設計方案。由於技術實現難度相對較小,再在加上天才的設計能力,布爾博士的45倍口徑火炮方案才在70年代末首先成熟起來,引起各國的關注。

在後來的深入研究中科研人員發現,相對於23.5升藥室容積,45倍口徑身管長度過小,偏離了“四國彈道協議”規定的比例。較短的身管就意味著較小炮膛工作容積,從而導致火炮發射藥相對燃燒結束位置過分接近炮口,必然會引起部分發射藥顆粒不能在膛內充分燃燒而是隨彈丸和火藥燃氣一起衝出炮口。在這種情況下,不僅發射藥能量不能得到充分利用,由於每次射擊時未燃完的發射藥量不可能完全一致,還會造成彈丸初速的較大分散。發射藥燃燒時不能在膛內充分膨脹做功還會產生強烈的炮口焰和較高的炮口壓力,對瞄準鏡等火炮上結構強度不高的設備和炮手造成嚴重損害,還為火炮後坐部分結構和炮口製退器的設計帶來很大困難。在源自布爾博士設計的幾乎所有45倍口徑身管155毫米加榴炮都不同程度地存在著這個問題。對於45倍口徑身管來說,火藥平均燃燒結束位置過於接近炮口帶來的一係列連鎖反應明顯增大了彈丸的起始擾動,再加上科研人員對剛剛出現的遠程全膛彈藥外彈道特性掌握不夠充分,彈體設計存在缺陷,所以80年代時各種45倍口徑身管壓製火炮在發射遠程全膛彈彈丸時的落點散布精度始終不夠理想。總之,由布爾博士提出的45倍口徑身管新型壓製火炮設計方案雖然先進,卻是在考慮降低技術風險和維持火炮良好機動性等因素後的折中方案,而不是大藥室、長身管壓製火炮的最佳方案。

經過長時間醞釀,由英國提出的一個方案逐漸後來居上,其身管長度(52倍口徑)與藥室容積(23升)之比,與原來“四國彈道協議”原則十分接近,采用現有彈丸和裝藥以低膛壓發射,仍然保持原來的初速。因此,四國於1987年9月接受英國的52倍口徑身管、23升藥室容積和945米/秒初速,作為未來火炮的基本參數,形成重新修訂的新“四國彈道協議”——“北約共同彈道諒解備忘錄”(JMBOU)。執行這一新“協議”,就能確保北約國家未來的155毫米火炮係統具有相同彈道,發射普通彈射程30公裏,發射增程彈射程為40公裏。和布爾博士設計的45倍口徑火炮相比,新標準的155毫米火炮雖然最大射程僅提高1公裏,但是內彈道總體設計更趨合理、彈丸落點散布精度和身管壽命指標成倍提高、發展潛力更大。

通過參加GC一45到GHN一45的簡化工作和後來對GC一45的全麵分析,我們在80年代中期也認識到45倍155毫米炮的不足。雖然研製出了W88式155毫米加榴炮和第一代履帶155毫米自行火炮,但是不久都轉為了外貿產品,也就是後來的PLL一01型155毫米牽引加榴炮和PLZ一45型155毫米自行加榴炮(我國的外貿型45倍155毫米加榴炮采用22.8升藥室,略小於西方45倍155毫米加榴炮的23.5升,筆者認為是根據火藥力的差異和為了提高精度而改小了藥室容積)。

2006年,北方工業公司推出了新型155毫米履帶自行火炮和SH一1型155毫米卡車炮,官方報道這兩型火炮均采用52倍口徑身管,但隨後又傳出了兩者都有54倍身管的國內版本。采用52倍身管應該是考慮到西方52倍火炮已經進入國際市場,與45倍155毫米加榴炮相比雖然射程相當但是精度更高(PLZ一45型155毫米自行加榴炮的距離密集度為1/270,而PZH一2000則達到了1/400),在科威特自行加榴炮選型中45倍身管對於39倍身管的優勢已經不複存在。

當年美國雖然也是“北約彈道諒解備忘錄”的發起國之一,卻一直沒有研製自己的155毫米52倍口徑身管加榴炮,倒是一度搞出了54倍口徑身管的155毫米“十字軍戰士”火炮。究其原因,52倍身管和23.5升藥室幷不是一成不變的,由於各國使用的發射藥和彈藥不同也在微小的調整。

關於我國自用型155毫米加榴炮是否采用54倍身管無從證實,但是對比我國45倍155毫米加榴炮和西方45倍加榴炮可以發現,我國火炮的藥室隻有22.9升左右,身管長與藥室的比值要大於西方45倍155毫米加榴炮,從而使我國45倍155毫米加榴炮在密集度指標上高於西方同型火炮。如果我們的自用型155毫米自行火炮采用54倍身管,那麽其目的就是為了提高精度。

自走還是自行

自走炮(APGH,Auto—propulsion Gun Howitzer)也就是加裝輔助推進裝置API的牽引火炮,它是一般牽引火炮的經濟性和履帶式自行火炮較高戰術機動性結合的產物。目前,各國在役或在研的大口徑牽引火炮絕大部分都裝有輔助推進裝置。火炮輔助推進裝置的實用意義是為了提高作戰效能和自身的生存能力,現代戰爭要求火炮具有高度機動性能,而牽引式大口徑火炮的機動性存在下麵一些問題:

一、進入和撤出陣地困難,轉移時間長。火炮進入發射陣地時,由於地形限製,輪式牽引車在大多數情況下都不能將火炮拉到預定的位置,一般采取摘炮後由戰士推拉到所需位置。這樣不僅戰士體力消耗大、所需人數多,而且速度慢。由於偵察技術的高度發展,敵方炮火的反擊速度非常快,因此要求火炮能有較快的發射速度。這樣就必須在敵炮火反擊之前能發射足夠量的炮彈,完成壓製任務後迅速撤出陣地,轉移到新陣地進行發射,提高自身生存能力,由此要求火炮能在3~5分鍾內撤出陣地。由於牽引火炮的車和炮不在一起,牽引車至陣地需有一段機動時間,加之操作笨重、轉換時間較長,一般單炮撤出需要10-15分鍾,難以滿足要求。如采用輔助推進裝置,火炮本身即可進行短途機動,這就解決了人力推炮的困難,同時縮短了轉移時間,使之基本滿足快速進入和撤出陣地的要求、提高了自身生存的力。

二、軍中機動性受到較大的限製。大口徑火炮牽引時,車、炮重達數十噸,通過簡易公路的橋梁受到限製,通過泥濘沙地等鬆軟地麵時容易陷車,因此使火炮的活動範圍受限,降低了機動速度。而目大口徑火炮在狹窄地帶實現急轉彎比較困難,如通過村莊,在急轉彎處往往需人力推炮,這樣耽誤時間較多、對機動速度屁響較大。牽引火炮爬坡能力較低,有些陡坡無法通過,需要繞行,大大增加了行軍時間,從而降低了機動性。采用輔助推進裝置後,車、炮即可分開通行,減輕了列橋梁的負荷和急拐彎的時間。通過泥濘、沙地和陡坡時,可將炮輪亦變為驅動輪,作為牽引的助推力,由此提高了火炮的通過能力。

三、操作笨重,影響反應能力和發射速度的提高。現裝備的155毫米牽引加榴炮全炮質量達10噸,彈丸質量達40公斤以上,使得行軍戰鬥轉換和彈丸裝填操作的操作力太大,直接影響到火炮反應速度的提高。采用輔助推進裝置後,有了動力源,即有可能使摘掛炮、開幷架、起落火炮、裝填彈丸等實現機械化或半機械化操作,以減小操作力。可見,在大口徑火雌上增加火炮輔助推進裝置可提高火炮的機動性和操作輕便性,對提高火炮反應能力和發射速度有著較明顯的效果。我國曾先後在W88和PLL一01基礎上研製了帶輔退裝置的WA021和APUH型自走炮。

雖然自走炮具有很多優點,但是其缺點和優點一樣明顯。首先,火炮重量增加過大,國9t,39倍155毫米自走火炮的重量接近10噸、45倍155毫米自走火炮的重量達到12噸、52倍155毫米自走火炮更是達到了14噸左右,比不帶APU係統的重量平均增重兩噸左右。另外,APU係統增加了火炮複雜性,如果發生故障,反而增加了炮班人員的工作負擔。其次,自走火炮雖然具有一定的機動能力,但在進行長距離機動時還需要牽引車的幫助,而多出的兩噸重量無疑給牽引車增加了負擔。目前,裝備自走火炮的國家幅員比較小,像新加坡這樣的小國,可能隻靠火炮的APU單元就能完成從基地到作戰陣地的機動。

輪式自行火炮也可以稱為卡車載火炮,但是在某種意義上說它又是自走火炮的升級版。自走火炮靠給火炮增加一套動力單元來實現自動化和自走能力,輪式自行火炮則是將卡車和火炮有機結合起來,實現自行能力。

輪式自行炮需要注意的問題是在火炮向前射擊時,駕駛室如何來避免受到炮口衝擊波的影響,通常做法是火炮向後射擊,而車身中部的千斤頂起到助鋤的作用。這樣做的代價就是車橋由於要承受火炮發射時的後坐力,必須得到加固,導致車重大幅度增加。法國“凱撒”和中國SH一1型155毫米加榴炮則通過計算炮口衝擊波對車輛駕駛室的影響,有針對性地加強了駕駛室,幷把助鋤布置在車尾,發射時火炮通過助鋤直接把後坐能量傳遞給大地,對於車輛的要求較小。

在我國,52/54倍155毫米加榴炮采用輪式自行火炮比較合適。我國雖然分成七大軍區,但是很多部隊在執行任務時仍然需要長距離機動。而在山區機動時,輪式自行火炮無論是車重還是幾何尺寸都小於自走火炮加牽引車的組合。

牽引榴彈炮輕量化

雖然我國擁有了新型自行加榴炮和卡車載加榴炮,但是由於其高昂的成本不能完全替代我國數量龐大的壓製火炮,還需要一種性能不錯的牽引加榴炮來替代我國目前大量裝備的59—1式加農炮、66式152毫米加榴炮、60式122毫米加農炮。我國於上世紀80年代末研製成功了45倍口徑身管155毫米牽引加榴炮——W一88型,但是由於其固有缺點,該炮幷沒有進入炮兵裝備序列。那麽未來可供我國使用的牽引加榴炮就隻有39倍徑和52/54倍徑155毫米牽引炮兩個選擇。52/54倍155毫米牽引加榴炮的重量普遍達到14噸以上,對於我國這樣需要在幅員遼闊的國土上機動的炮兵部隊來說,其重量過於龐大;而同樣采用52倍身管的“凱撒”155毫米卡車炮自重不過18噸多一點,卻擁有了幾倍於前者的機動性。39倍155毫米榴彈炮的戰鬥全重最輕隻有6~7噸,與我國大量裝備的59—1式130毫米加農炮重量相當。輕量型155毫米火炮更是達到了4噸,不僅可以牽引還可以用直升機吊運。

綜上所述,39倍身管、18.8升藥室的榴彈炮比較適合我們,滿足我們未來對於牽引榴彈炮的需要。M198型155毫米榴彈炮通過炮架采用大量輕合金來實現火炮減重,但由於使用了較大製退效率的製退器使得炮口衝擊波嚴重,炮兵工作環境惡劣。為了改善炮兵工作環境,我國39倍榴彈炮在炮架采用輕合金的同時,必須注意炮口衝擊波的影響。采用二維後坐技術來承受更大的後坐力,以便使火炮得以試用製退效率較小的製退器。在完成這些工作之後,我國39倍牽引榴彈炮的重量應該可以達到6噸以內。

目前,國際上比較成功的輕量化155毫米榴彈炮有美國M777型和新加坡“飛馬”兩種,另外日本也在研製自己的輕量化155毫米炮。這些火炮的突出特點是可以采用直升機吊運的方式來進行機動。M777型采用了低耳軸、長後坐技術和高強度鈦合金大架,自重隻有3.9噸。“飛馬”則繼承了美國輕量化榴彈炮選型中全液壓炮架方案的特點,炮架、反後坐裝置全部采用全液壓機構,由液壓動力單元來提供動力,全重5.4噸。這兩種火炮代表了目前超輕量型火炮發展的趨勢,但是它們都有自己的缺點:前者由於鈦合金的用量達到25%導致成本較高,後者由於采用了全液壓炮架,其中的液壓管路比較脆弱,容易發生損壞導致火炮無法使用。

假如我國未來要發展輕量型155毫米榴彈炮,無非就是在上述兩種火炮設計思路選擇其一。我國曾經研製了全液壓炮架的122毫米試驗榴彈炮,最終由於液壓管路的易損性而將其放棄,因此在超輕量155毫米榴彈炮上采用液壓炮架的可能性不大。雖然采用鈦合金方案的成本較高,但是可靠性和炮重上都較液壓炮架有較大優勢,筆者更傾向采用鈦合金炮架。需要說明的是,對於我國來說,6噸左右的39倍155毫米牽引榴彈炮和更輕量型155毫米榴彈炮兩者不能互相替代。從目前M777的情況來看,在實現了輕量化後,其射擊精度和射擊穩定性不如M198型牽引榴彈炮。

結語

目前我國陸軍處在一個轉型期,大口徑壓製火炮處於新老並存的時期,裝備上與周邊國家相比開始漸漸處於下風。隻有緊緊抓住壓製火炮發展的趨勢,對關係到壓製火炮裝備發展方向的幾個重要問題研究透徹之後,才能研製出適合我國需要、符合自身特點的大口徑壓製火炮。(來源:《現代兵器》雜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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