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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媒:中國為烏克蘭頭號軍售國 大半項目卻是謎

(2012-02-07 18:18:46) 下一個

據烏克蘭“浪潮”網2月6日報道,最近8年來,烏克蘭一直在積極推動武器裝備的出口供應,特別重視伊拉克、泰國和中國市場,中烏軍貿總額已高達15億美元。烏方期望在2013年前對華軍事產品出口規模進一步增加,達到12億美元。這樣一樣,在今後幾年內,中國應將成為烏克蘭頭號軍事技術合作夥伴。

烏媒稱,為整合國內所有武器生產商和貿易商,提高軍工企業生產效率,參與對外軍事技術合作,烏克蘭政府2010年秋成立了烏國防工業集團公司。該公司總經理德米特裏-薩拉馬京不久前在總結2011年業績時指出,去年集團旗下的烏克蘭特種出口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收入總額首次超過了10億美元。在上世紀90年代,烏特種出口公司曾是唯一有權簽署武器外銷合同的壟斷公司,後來逐漸向一些子公司下放武器出口權力,如烏克蘭“進步”、國有機械、國防服務、特種裝備出口、工業國防出口等公司。但是在烏國防工業領域失去統一協調中心之後,武器出口效率急劇下降。根據烏克蘭軍事和安全政策中心的數據,去年烏國防工業體係內的企業多達161家,其中工業政策部企業76家,國防部企業44家,國資基金會企業14家,國家航天局企業13家,烏特種出口公司企業6家,國家特種通信和信息保密局企業4家,國家安全局企業3家,內務部企業1家。結果出現了非常矛盾的局麵,蘇聯時期的國有企業管理體製與市場經濟營銷模擬長時間並存,導致生產和經營混亂。烏國防工業集團的成立,解決了上述問題,整合了烏國防領域所有資源,保證軍工企業安心研發和生產,不必再操心產品外銷問題。

烏媒稱,2011年烏克蘭武器裝備外銷的具體指標暫時還不清楚。相關消息表明,2011年前9個月,烏對外軍事產品銷售和服務收入同比增長了39.3%,達到了18億2770萬格裏夫納(約合2.28億美元)。根據2011年春瑞典斯德哥爾摩國際和平研究所公布的2010年度世界各國武器出口報告,前年烏武器出口總額僅為2.01億美元,與2009年相比大幅下降,在世界武器出口大國排行榜上的位置也由第10降到第13位。俄羅斯世界武器貿易分析中心的相關報告指出,在2003-2010年間世界武器出口大國排行榜上,烏克蘭僅居第12位。烏官方聲稱,瑞典智庫的報告並不準確,沒有統計烏方對此前供應的武器裝備升級改裝所提供的設備和服務,實際上2010年烏特種出口公司武器出口總額達到了9.567億美元。

烏媒稱,烏國防工業集團公司的成立已經有效解決了武器出口下滑的問題。盡管目前世界經濟危機仍在蔓延,但是個別地區還在積極采購武器裝備,提高軍事實力,烏克蘭擁有相當不錯的機遇。2011年9月,烏克蘭和泰國簽署了新的裝甲設備供應合同,主要是49輛“堡壘”主戰坦克,價值超過2億美元。此前,兩國已在2011年5月簽署了向泰國額外供應一批121輛BTR3-E1裝甲運輸車及支援戰車的合同,價值超過1.4億美元。烏泰兩國的軍事技術合作最初並不是特別順利,2007年泰國從烏克蘭采購96輛BTR-3E1裝甲運輸車總價值約1.3億美元的合同履行就曾出現過一些問題,交貨日期一度拖延。烏國防部聲稱,主要原因是德國拒絕向烏方提供一些配件。但是這種解釋並沒有令泰國軍方滿意。不過,烏武器裝備價格相當低,性能優異,因此對泰軍的吸引力仍然非常大。2010年9月,泰國又從烏克蘭得到一批BTR-3E1裝甲運輸車。烏方當時保證,將向泰國提供相應的零配件、額外的設備和為期3年的保修服務。不過,2010年烏克蘭曾向柬埔寨供應一批坦克和裝甲運輸車,一度激怒了與柬埔寨時常因邊界領土問題而爆發武裝衝突的泰國。

烏媒稱,烏克蘭武器的另外一個重要市場是伊拉克,主要是在美國協調並出資的情況下,向伊軍提供坦克裝甲設備。根據烏伊簽署的武器供應合同,烏方應當在3年內向伊方供應大約400輛裝甲設備,包括BTR-4裝甲運輸車,以及10架安-32飛機,另外還要提供航空裝備維修和升級服務。去年烏方繼續履行上述合同,提供的軍事產品和相應服務總價值超過了5.5億美元。而在美國為伊拉克軍隊武器裝備更新項目所提供的30億美元資金中,烏克蘭將總共得到24.8億美元。

烏媒稱,加強與中國的軍事技術合作也是烏克蘭推動武器出口的重點任務。2010年烏總理阿紮羅夫和總統亞努科維奇總統曾先後訪華。當年8月,兩國簽署軍事技術領域合作議定書,決定大力擴大雙邊合作。烏方非常重視對華軍售前景,希望能在2013年前,也就是說,在3年之內,使對華軍事產品出口總額達到12億美元,從而使中國理所當然地成為烏克蘭頭號軍事技術合作夥伴。而在此前的8年間,中烏軍事貿易總額為15億美元。但是令人費解的是,盡管中烏軍事技術合作的所有政治條件都已具備,但是烏克蘭國防工業在半年之後,卻不知為何並不急於展示與中國達成的十多億美元合同。現在公眾所知的中烏軍事技術合作項目主要是“歐洲野牛”氣墊登陸艦和航空發動機供應合同,其餘合同情況不詳。(編譯:林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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