牆根兒

曠野獨步,思緒飛揚,要讀要懂的太多!不然了,還是開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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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星 與 名人

(2011-06-22 21:21:12) 下一個
     明星是明星,名人是名人,不能混淆。明星應是出類拔萃於某方麵的人,屬正麵形象。名人就是出了名的人,有知名度,可以是壞得出名,也可以是好得出名,更可以是無關好壞的廣告傳播出名。名人包括明星,就是因很好而出名。因此名人與明星顯然外延不同。
     有趣的是人們通常憑感覺會混淆名人與明星,覺得明星就是名人,那麽名人也該是明星嘍,否則不公平呀!看來人們的感覺是雙向皆可,明星是名人,名人也該是明星,盡管把名人當成明星顯然是錯的。
     更有趣的是好多聰明人覺察到這個練門兒,於是有本事的成了名星,沒本事的弄點兒緋聞和把名字寫在屁股上也成了名星。知名度與水平有一拚!
    商業廣告更是吃定了這個竅門。這樣一來,那便不奇怪,為什麽今天媒體的力量這麽大!誰讓大家喜歡跟著感覺走來著。其實,顯得高深的科學界及其追隨者們也大多不過如此, 拿經費是靠名氣和捆人。
    社會節奏快了,人們眼花繚亂,潛意識裏混淆些邏輯概念是難免的,因此被王八蛋們忽悠也是難免的。最糟糕的是社會節奏快,頻率高,並不是社會發展的快了,而是原地踏步,能量消耗殆盡卻無進步。這比社會原地停步還糟糕些。
    題外話:人類社會的進步標誌有兩個,一個是從自然索取生活所需的能力,直接標誌是我們一周要工作幾天;另一個是人與社會的耦合度,標誌在於法律條文向道德轉化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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