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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煮酒論史]烈將--共產黨早期紅軍軍長們(五十九)

(2012-08-12 07:19:32) 下一個
紅軍第十五軍軍長黃中嶽:



黃中嶽 (1904-1934)字培善,培山(培三),又名黃本初。河南省羅山縣商人出身,祖籍河南洛陽,1920年入馮玉祥部第 16混成旅當兵。後入南苑學兵團學習,曾任排長。1924年參加馮玉祥發動的北京政變。1925年夏赴日本陸軍士官學校學習。1928年日本帝國主義製造濟南慘案後,輟學回國。後任國民革命軍第2集團軍軍官學校工兵教官、手槍旅參謀長、手槍團團長、第14師1旅旅長,國民革命軍第二十六路軍74旅1團團長。他性格豪爽,說話痛快,但不多言,平時喜讀《水滸》,好講梁山故事。他和季振同兩人都喜好運動,愛打籃球,踢足球。在南苑學兵團時,季當球隊隊長,他是主力隊員,兩人還是結盟弟兄,關係一向十分密切。

“九一八”事變後,反對蔣介石“攘外必先安內”的政策,季黃不滿蔣介石改編馮部,削弱、分散西北軍的力量,又把他們驅趕到江西“剿赤”打內戰,歧視他們是雜牌軍,克扣他們的軍餉,特別是對不讓他們回北方打日本有意見;董振堂《寧暴經過》:“我們十一月聯名(除孫連仲、李鬆外)打通電(要求)去打日本,……這個電報領頭的就是季振同。……我同博生同誌與季說:我們北去,蔣介石的軍隊擋著,過不去長江。我們與紅軍聯合聯合,怎麽樣呢?季說可以。我們就給伯堅同誌寫了一封信,派郭如嶽同誌送的。回信來說:一、你們要共推革命領袖;二、派代表來商。接到這封信後,12月12日午前十時,我們三人到寧都城南山上開了一個會。一、共推革命領袖。我說:季。博生同誌說:季。季說:博生。就共推季為革命領袖。二、派代表兩人。我的代表袁漢誠(漢澄),季的代表是盧壽椿。回來後,當甚滿意,中革軍委說愈快愈好。”高誌中“積極協助黨做爭取季(振同)、黃(中嶽)的工作。季振同是74旅旅長,黃中嶽則是季手下的一個團長,兩人關係密切。季、黃所在的74旅原是馮玉祥的手槍旅,裝備最好,軍力最強,又擔負著寧都的城防任務,能不能把74旅爭取過來,乃是全軍起義成敗的一個關鍵”。於1931年12月14日同趙博生、董振堂、季振同等率部在江西寧都縣起義。起義部隊編為中國工農紅軍第5軍團,他被任命為紅五軍團第15軍軍長。

1932年3月12 曰,中革軍委發布命令,決定混合組編紅1方麵軍的3個軍團。紅5軍團被一分為三:

5軍團第15軍編入第1軍團;第14軍編入第3軍團;第13軍和原第1軍團的第3軍組成新的第 5軍團。1932年3月初率部參加贛州戰役,指揮所部掩護攻城部隊作戰。同年8月被錯定為反革命分子,8月3曰,由中華蘇維埃臨時最高法庭主持的“季黃反革命案”公審大會,黃中嶽第二個受審。

你們是否在九堡召開拖槍會議,陰謀反叛過去?

純粹是無稽之談!我們隻不過發了一些牢騷而已!我說了一些風涼話,我說蘇區有4多:演講台多、標語多、口號多、沒頂的房子多,這就能算反革命嗎?

你拒不承認,那麽,你在漳州做便衣幹什麽?

那是下麵的同誌給我做的,也是軍事上的需要。我要是想開小差或者拖隊伍,還怕找不到一件便衣?8月4曰下午,臨時最高法庭宣判:

季振同、黃中嶽、肖世俊、張少宜等8人執行槍決,並沒收一切財產。8月10曰,毛、項英共同簽署了中執委決議:
“季、黃雖為此案主謀者,但曾為寧暴領導人,應予減刑免死,二人由死刑減為監禁10年。張、肖等人非此案主謀,可改為監禁8年。” 1934年10月季振同、黃中嶽那時被關押在麻田收容所。離中央紅軍集結西去僅十餘天的一個下午,他們被從收容所提出,押到了瑞金石角下和於都上灣交界的梅子山。中央紅軍長征前被錯殺於江西瑞金。

紅 5軍團的第15軍,1931年12月14日,寧都起義的國民黨軍第26路軍一部改編為紅軍第15軍,屬紅5軍團建製。黃中嶽任軍長,左權任政治委員,轄第43、第44師。由紅1、紅3軍團調一批幹部到紅15軍,建立中共組織和政治工作製度。

1932年2月,參加贛州戰役。3月12日,紅15軍劃歸紅1軍團建製,左權任軍長,朱瑞任政治委員(後樂少華)。 4月,參加漳州戰役。這時,紅4軍第13師劃歸紅15軍,改稱第45師。6月,高自立任政治委員。7月,參加南雄水口戰役。不久,陳伯鈞任軍長(後李青雲),朱良才任政治委員。12月28日,紅15軍重歸紅5軍團建製,參加中央蘇區第四次反“圍剿”作戰。1933年5月19日,紅15軍縮編為紅5軍團第13師第37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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