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講 中國貪官文化(Ⅱ)
四、古代中國是如何反貪的
其一、堯舜時期,中國即開始反貪了。要說明這個問題,我們得澄清三個側麵:其一,那時候是否有官員?其二,是否有反貪條例?其三,是否有貪官落馬的事實?當然,如果能找到堯舜時期就有反貪局的史例就更好了。
眾所周知,堯舜時期的社會組織是一種鬆散的部落聯盟,即我國原始社會中行將崩潰瓦解的父係社會晚期。其時生產力相對提高,產品有了剩餘,占有剩餘產品的私有製已逐步形成,為了維護這一製度,國家機器胚胎開始形成,氏族中的貴族階層聯合起來,設立百官,統稱為"百姓"。《尚書.堯典》上有"平章百姓"的記載,含義就是"處理百官事務",同時還記載製訂了"五刑。堯用舜作自己的輔佐大臣,舜修訂並放寬了"五刑",用"流"放代替死刑,同時在"五刑"中確立"官刑",說明當時對官員有了專門的約束。不服從"官刑",就要受到處罰,怎麽處罰,《尚書.堯典》記載說:鞭作官刑。孫星衍解釋其含義為:在官有祿者,過則加之鞭笞。其實不用解釋大家也能猜個 *** 不離十,不外是打屁股罷了,估計跟明朝的"廷杖"差不多。《左傳.文公十八年》裏記載,春秋時魯國史官太史克講述了堯帝時有一個反貪故事:縉雲氏有不才子,貪於飲食,冒貨賄,侵欲崇侈,不可盈無。聚斂積安,不知紀極,不分孤寡,不恤窮匱,天下之民以比三凶,謂之"饕餮",舜臣堯,賓於四門,流四凶族,渾敦,窮奇,檮杌,饕餮,投諸四裔,以禦魑魅。這話翻譯過來,就是這個縉雲氏不才子太不象話了,貪侈過分,既不"三講",也不夠"三代表",就被流放到邊遠地方打鬼去了。
舜為帝時,也處置了一個貪官,名叫伯封。《左傳.昭公二十八年》裏這樣描述他:實有豕心,貪婪無饜,忿類無期,謂之封豕,有窮後羿滅之。這話翻譯過來就有意思多了,說伯封貪得象豬。不過,時至今日,拿貪官比作豬,實是對人家豬類的一種侮辱,對不起了,豬們!
禹建夏,由法官皋陶作《禹刑》,也叫《夏刑》,裏麵仍有懲貪條例。春秋時魯國大夫叔向處罰貪官羊舌鮒時,援用的就是夏刑,說:昏,墨,賊,殺,皋陶之刑也,請從之。最後叔向是這樣給羊舌鮒定罪的:貪以敗官為墨,羊舌鮒被論"墨"罪,殺,棄屍於市。
其二、殷商時不任用貪官。商朝初建,繼承古代"鞭作官刑",製訂《官刑》。《尚書.伊訓》載:製官刑,儆於有位...敢有殉於貨色,桓於遊敗,...卿士有一於身,家必喪。這話翻譯過來更有意思了,苦口婆心的,跟咱們現在的政府反貪一個腔調,連哄帶嚇:貪財,貪色,貪出國遊玩,身為官者,占其
一,就把一個原本幸福的家庭給毀了!
盤庚是最注重反貪的一位人民領袖,《尚書.盤庚》載盤庚一段話:茲予有亂政同位,具乃貝玉,作丕刑於朕孫。朕不肩好貨,敢恭先生鞠人謀人之保居,敘欽!今我既羞告爾於朕誌若否,罔有弗欽。無總於貨寶,生生自庸,式敷民德,永肩一心。盤庚的話翻譯過來是這樣的:我不任用貪財之人,那些為人民服務為人民謀幸福能讓人民安居樂業的幹部,我將按貢獻的大小依次任用。今天我把自己的主張告訴你們,就是希望你們聽"黨"的話,不要貪戀身外之物,要努力為人民服務,認真貫徹落實"三個代表"的精神,緊緊團結在以我為核心的皇中央周圍,以德治國,與時俱進。
其三、西周出現懲貪法。周穆王時期,呂候製《呂刑》,內有"五刑","五罰","五過","五疵"。"五疵"裏就有兩條有關貪汙的,一是"唯貨",二是"唯賕"。"唯貨"是貪,"賕"也是貪,因為"賕"字可以理解為"求貝",當然,"賕"也可能是早期的賄賂,因為"賕字"也可以理解為"以貝相求"。
其四、春秋時貪汙泛濫。上梁不正下梁歪。周王任用貪官,各諸候國君也以身作賊,帶頭貪汙,下麵小官小吏競相效尤,貪風甚熾。《詩經》裏的名篇,如《碩鼠》《伐檀》等,皆有刺貪之意,約相當於現在的民謠,一句話,政府反貪不力,民謠即興,古今一理。
其五、封建社會反貪。
漢代開始懲治官吏的經濟職務犯罪,有兩條刑律:主守盜,受賕。前者,利用職務盜竊國家物資人;後者,懲治官吏枉法受賄行為。從行政製度上,漢文帝規定"官吏以飲食免",相當於現在中央政府禁止大吃大喝之類的紅頭文件,用意相同,唯一的區別是,現在的官吏可以四菜一湯的小吃小喝,而文帝的規定就嚴多了,上級官吏吃下級官吏一頓飯,免!漢元帝時規定:坐贓者,皆禁錮不得為吏,意味著貪官一但事發 ,政治生命從此結束,尚沒有出現如今易地為官的變通之法。到了東漢時,規定更嚴酷:贓官子孫,三代不得為官。
宋代重視反貪,趙翼雲:宋以忠厚開國,凡罪罰悉從輕減,獨於贓吏最嚴。王安石也說:今朝廷之法所尤重者,獨貪吏耳。行政上,宋設反貪局,時稱武德司,皇城司。神宗時,更是重祿重法,一邊給公務員增加工資,一邊加大法製建設,兩手齊抓,不過,也沒發現有什麽效果。到了元代,官吏贓罰,輕則打屁股,重則處死。明代,由於朱元璋同誌出身貧苦,了解勞動人民的不容易,所以,反貪決心最大,力度也最強:贓至六十兩以上者,梟首示眾,仍剝皮實草...官府公座旁各懸一剝皮實革之袋,使之觸目驚心。元璋同誌還經常在地方官上任之間,與之談心,告訴他們如何對待低工資,如何反貪拒腐防變,可謂是語重心長和譪慈祥。為反貪,元璋同誌甚至不惜始創特務政治,讓特務們監督官員,殘聯同誌-太監們也參與了反貪,太監是皇上最後的武器,太監不好色,沒有老婆,沒有兒女,一人吃飽全家不饑。但效果還是不甚理想,元璋同誌就有點不耐煩:我想清除貪官汙吏,奈何早上殺了,晚上又有犯的,今後犯贓的,不分輕重都殺了!元璋同誌忘了,老子雲:"官"不畏死,奈何以死懼之?元璋同誌當皇帝當到第18個年頭,終於發出了如下感歎:朕自即位以來,法古命官,布列華夷,豈期擢用之時,並效忠貞,任用俱久,俱係奸貪。(參見《明朝小史》卷二)。皇帝不明白,為什麽自己提拔重用的人,當官久了,都成奸貪之人了。他整不明白,我們更不明白了。洪武二十五年,元璋同誌頒行《醒貪簡要錄》,這東西雖然無緣得見,但估計跟我們一度流行的,政府提倡官員們攜妻觀看的《生死抉擇》《大雪無痕》相類似,也就是給正在貪汙的同誌們提個醒,沒別的意思。
英明如雍正,乾隆,也對反貪無可奈何,無奈中,始創養廉銀。養廉銀製是年羹堯提出的,但年同誌是個大大的貪官,這個大家都知道的。如今,我們一直嚷嚷著給公務員加薪,估計內裏也有個養廉的意思,當然,給公務員重發養廉銀的呼聲私下裏也有。隻是大家忽略了一個前提條件:人性的欲望是無限製的。
於是乎,古代反貪,出現了以下幾種怪現象:第一,越反越貪。據有關人士查史料,有關貪汙之記載,遠古至先秦,78起。秦漢至唐末五代,460起。宋代包黑子雲:贖貨暴政,十有六七。宋末,更是廉吏什一,貪吏十九。明代,《明史》載:貪官汙吏遍布內外。清初,林起龍奏稱:今貪官汙吏遍天下。當今,老百姓編的名謠也挺好玩的:把當官的挨個兒槍崩,肯定有冤枉的;隔一個槍崩一個,肯定有漏網的。第二,越貪越狂。東漢漢桓帝的弟弟勃海王劉悝向宦官王甫行賄五千萬錢。敢接皇帝弟弟的賄賂錢,夠狂;明代隆慶皇帝登基前三年,達不到皇上的"例有賜給",不得不向權貴嚴世蕃饋贈銀子1500兩。敢接皇子的賄賂錢,更狂了;清代年羹堯事敗抄家時,抄出現銀百十萬兩。有人計算,當時省級大員年俸150兩銀子,年家的現銀就相當於7333個省級大員的年俸收入,也夠狂的。至於和珅,財產多到沒法計算的地步,大家隻約摸知道:和珅跌倒,嘉慶吃飽。至於嘉慶吃撐著了沒,大家也不得而知,後來梁啟超給統計出一個數字:和珅家產八億兩,相當於清政府十年的財政收入,和大人簡直是狂貪無邊了。第三,貪中反貪。現代也有人提醒,要警惕用腐敗的方式反貪,其實貪中反貪古已有之,我們再警惕也沒用。僅舉一例:山東巡撫陳祖輝,貪。乾隆令浙江巡撫王亶望前去反貪。王反著反著,自己就私吞了一部分。事露,再派和珅前去反貪,和珅又私吞了王家一部分財產,並獵獲王家絕色少妾吳卿憐居為己有,改用一句歌詞,可謂是"貪汙著你的貪汙,腐敗著你的腐敗"。
下麵我們分析一個問題,封建統治者反貪決心與力度不可謂不大,為什麽貪汙卻不可遏止呢?按我的看法,有以下幾種原因:
其一、端坐於金字塔頂端的最高統治者及其家族,本身就是一個最大的貪汙群體。皇家的排場,奢侈與權威,對下層官員構成一種致命的威脅,同時也可以說是一種致命的誘惑。否則項籍與劉邦不會在看到始皇的儀仗後,一個脫口而出"彼可取而代也",一個悄悄的立誌"大丈夫生當如此也"。總之,皇家集團的存在,恰好構成了貪官的榜樣。領袖說過:榜樣的力量是無窮的,這話太正確了。曆史上的貪官懲而不絕,前仆後繼,皇家的示範作用不可低估!
其二、莊子雲:竊鉤者誅,竊國者候。
這話也太正確了。皇家與它手下龐大的官僚集團,同屬一個竊國團夥,兩下裏聯合統治,剝削人民。遺憾的是,大盜小偷之間各層次經常出現分贓不均的情況,比如《史記.蕭相國世家》載:漢五年,既殺項羽,定天下,論功行封。群臣爭功,歲餘功不決。看看,打完天下後,兄弟們光爭功就爭了一年多。當然了,以後的和平日子裏,分贓爭鬥的主要表現形式,當為貪汙與反貪。總之,皇家統治比較強大的時候,貪汙有所收斂;皇家統治比較薄弱的時候,貪汙比較囂張。新王朝初期較好,王朝末世最糟。
其三、專製製度與官僚體製,是造成貪汙不止的組織與技術原因。西哲雲:有多大的權力,就有多大的腐敗。吳思更是感歎:惡政下,皇上也是冤大頭。也就是說,製度與體製的原因,導致皇帝也無可奈何。朱元璋有此體會,康熙更是黑天白夜的為此發愁。打一個比方,肉是臭的,卻不想讓它生蟲,成嗎?
其四、中國封建社會,沒有確立個人財產私有與私有財產神聖不可侵犯的原則,這導致有錢階層缺少擴大再生產的動力與保障,至於有權階層,更是今朝有酒今朝醉。社會之財,缺少理性的使用與法律的保障,它除了供有權有錢階層醉生夢死瘋狂消費之外,似乎無其它用處。德國社會學家馬克斯.韋伯曾分析過新教倫理與資本主義精神的內在因果關係:清教徒不反對合理的獲取財富,隻反對非理性的使用財產-當消費的限製與獲利活動的自由結合在一起的時候,產生的一個不可避免的後果就是資本的積累。很不幸,中國的封建體製恰恰是將消費的無限製與權力活動的自由結合到了一起,其後果就是不可避免的貪汙!
其五、統治階級對官僚集團推行以德治國之教化,但曆史證明,這種教化是失敗的。馬克斯.韋伯認為:曆史上每個統治集團都希望使自己的統治具有合法性,他們追求合法性的手段有兩種,一種是通過強製手段,一種是通過意識形態的調整與灌輸。中國封建社會的統治者兼用兩種手腕,先用武力奪取政權,或者說奪取政權的時候,就搞出諸多"篝火狐鳴魚腹丹書"之類的君權神授來,至不濟,也要搞個出生時"天降流星,祥雲繞梁"的把戲。象劉邦那樣的無賴,居然也是劉大媽在野地裏神龍附體搞出來的。這把戲多了,傻瓜都不信了,何況讀書讀到死的官僚集團?皇家是什麽東西,官僚們心知肚明,所以,當皇家號召官僚們"武官不惜死,文官不愛錢"時,我不知道,官僚們是如何在肚裏冷笑不已的,我隻知道,大家夥誰也不傻,導致上層統治者的道德呼喚,撞到了曆史的厚牆之上,我們隻聽到了空洞的回聲!
其六、某種程度上,最高統治者希望手下有點小小的貪心,否則,統治者就寢食難安了。僅舉一例,《史記.蕭相國世家》載:漢高祖劉邦在前線滅黥布的時候,後方僅靠蕭何一人。蕭何把後方的政治軍事做得非常好,劉邦這無賴反而不放心了,"數使使問相國何為"。蕭何因為劉邦在外統軍,就全力安撫百姓,甚至把自己的全部家產捐出佐軍。一門客對蕭何說:壞了,老大要懷疑你了。你身為相國,功第一,還一直這麽做好事,得民心,皇上能放心你嗎?這幕僚建議蕭何做些問舍求田自賤其名的事兒。司馬遷惜字如金,隻說"相國從其計,上乃大說",但我們不難想象,肯定有人給劉邦告密,說蕭何侵占民田,霸占民房,劉邦這小無賴一聽,估計倆小眼兒馬上笑成了一條縫兒:好啊,蕭何原來隻是個貪官,並無"彼可取而代之""大丈夫生當如此"之類的意思。嘿嘿。放到現在,我們一些單位在搞張榜捐款的時候,也有類似的微妙。比如現在流行的攤派性質的捐款,書記捐五百,科長就隻敢捐三百二百的,捐多了,什麽意思嘛,想當書記還是咋的?所以,偶而貪汙一下,反而是在向上級表忠心:看看,哥們兒胸無大誌,隻圖個吃喝,絕無二心,領導你就放心吧!一句話,有時候你不貪汙還不行,愣要當什麽清官好官,領導往哪裏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