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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開羅宣言》

(2010-09-28 13:53:20) 下一個

第二次世界大戰取得決定性勝利後,中、美、英三國首腦於1943年11月22至26日在開羅舉行會議,討論如何協調對日作戰的共同軍事問題和戰後如何處置日本等政治問題,史稱“開羅會議”。其中,政治問題主要是於23日晚和25日下午中國國民政府主席蔣介石(兼行政院院長、軍事委員會委員長)和美國總統羅斯福的兩次長談中討論。因為美、英事先已進行過商議,無需再談。中美雙方領導人就八個方麵的問題進行了討論,並達成若幹共識。

中美首腦晤談後,美國總統特別助理霍普金斯受羅斯福委托,根據美、英、中三國會談和美中會晤精神,起草《開羅宣言》。《開羅宣言》草案經中、美、英三國首腦一致同意後,正式定稿,但暫不發表,由美英人員送往德黑蘭,聽取參加美、英、蘇三國德黑蘭會議的斯大林的意見。11月30日,丘吉爾引用了《開羅宣言》有關日本歸還其侵占領土的一段話,問詢斯大林的意見如何。斯大林回答稱他“完全”讚成“宣言及其全部內容”,並明確表示:這一決定是“正確的”,“朝鮮應該獨立,滿洲、台灣和澎湖等島嶼應該回歸中國”。

1943年12月1日,中、美、英三國在重慶、華盛頓、倫敦三地同時發表《開羅宣言》,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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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斯福總統、蔣委員長、邱吉爾首相、偕同各該國軍事與外交顧問人員,在北非舉行會議,業已完畢,茲發表概括之聲明如下:

三國軍事方麵人員關於今後對日作戰計劃,已獲得一致意見,我三大盟國決心以不鬆弛之壓力從海陸空各方麵加諸殘暴之敵人,此項壓力已經在增長之中。我三大盟國此次進行戰爭之目的,在於製止及懲罰日本之侵略,三國決不為自己圖利,亦無拓展領土之意思。三國之宗旨,在剝奪日本自從一九一四年第一次世界大戰開始後在太平洋上所奪得或占領之一切島嶼;在使日本所竊取於中國之領土,例如東北四省(2)、台灣、澎湖群島等,歸還中華民國;其他日本以武力或貪欲所攫取之土地,亦務將日本驅逐出境;我三大盟國稔知朝鮮人民所受之奴隸待遇,決定在相當時期,使朝鮮自由與獨立。根據以上所認定之各項目標,並與其他對日作戰之聯合國家(3)目標相一致,我三大盟國將堅忍進行其重大而長期之戰爭,以獲得日本之無條件投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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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 1943年12月3日重慶《新華日報》。此即著名的《開羅宣言》,美國東部戰爭時間1943年12月1日晚7時50分於華盛頓發表(中譯本於重慶時間12月2日公布)。
  2. 指黑龍江、吉林、遼寧和熱河,即偽滿洲國。
  3. 即“聯合國家”,是當時國內對反法西斯同盟國的習慣稱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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