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3年弗洛依德建立起了精神分析更為正式的結構模式,這一模式由本我,自我和超我三個概念所定義,它們代表了人類心理功能的不同側麵。依據理論,本我代表所有驅力能量的來源。個人心理功能的能量根源於生與死的本能,或者是性和侵犯性本能,這些本能是本我的一部分。在發揮其功能時,本我尋求解除興奮和緊張以及釋放能量。它依據快樂原則來運作,即追求快樂和回避痛苦。依據這樣的運作方式,本我尋求立即的完全的釋放。它具有一個被寵壞的孩子的品質:當想要得到時,就要得到想要得到的。本我不能忍受任何挫折,沒有任何顧忌憶。它不顧任何現實並且能夠通過行動或通過想象已經得到想要得到的來獲得滿足——滿足幻想與實際的滿足一樣的好。本我是沒有理性、邏輯、價值觀、道德感和倫理信條的。總而言之,本我是過分的,衝動的,盲目的,非理性的,非社會化的,自私的,並且是縱情享樂的。
按照弗洛伊德的陳述,所謂自我,是自己意識的存在和覺醒;本我,則是原始欲望自然表現;而超我,則是社會行為準則及形成的禁忌。
本我代表所有驅力能量的來源。個人心理功能的能量根源於生與死的本能,或者是性和侵犯性本能,這些本能是本我的一部分。在發揮其功能時,本我尋求解除興奮和緊張以及釋放能量。它依據快樂原則來運作,即追求快樂和回避痛苦。依據這樣的運作方式,本我尋求立即的完全的釋放。它具有一個被寵壞的孩子的品質:當想要得到時,就要得到想要得到的。本我不能忍受任何挫折,沒有任何顧忌憶。它不顧任何現實並且能夠通過行動或通過想象已經得到想要得到的來獲得滿足——滿足幻想與實際的滿足一樣的好。本我是沒有理性、邏輯、價值觀、道德感和倫理信條的。總而言之,本我是過分的,衝動的,盲目的,非理性的,非社會化的,自私的,並且是縱情享樂的。
本我的對立麵是超我,也就是人類心理功能的道德分支,它包含了我們為之努力的那些觀念,以及在我們違背了自己的道德準則時所預期的懲罰(罪惡感)。人格的這部分結構依據社會的標準來控製行為從而發揮其功能,對好的行為給予獎賞(自豪感,自愛),對於壞的行為則給予懲罰(罪惡感,自卑感,意外事故)。超我能夠在非常原始的層次上發揮其功能,所以相對來說經不起現實的檢驗,也就是說,不能夠依據不同的情境來改變自己的行動。在這種情況下,人們不能夠分辨思想和行動,就會對某些甚至沒有導致行動的想法而感到內疚。此外,個體被非黑即白,全或無的判斷所束縛並且追求完美。嚴格的超我表現為對諸如好、壞、評判、判決等字眼的過度使用。但是超我也能夠通情達理和靈活而有彈性。例如:人們也許能夠忘記自己或者別人的錯,如果是出於意外事故或處於嚴重壓力的情境之下。在成長的過程中,兒童將學會這些重要的區別並且學會不僅是以全或無,對或錯,黑與白的方式來看待事情。
理論中第三個結構概念是自我。本我追求愉悅,超我追求完美,而自我則追求現實。自我的功能就是論據現實來表達和滿足本我的願望與超我的要求。本我論據快樂原則進行運作,自我則依據現實原則(reality principle)運作——本能的滿足被延遲直到適當的時機,以使多數愉悅包含最小限度的痛苦和否定性的結果。依據現實原則,來自本我的能量可能被阻礙,轉移,或者是慢慢地釋放,這都得依現實的要求和良知而定。這樣的運作方式與快樂原則並不矛盾,而隻是代表了滿足的暫時中斷。用喬治.伯納.肖的話來說,自我的發揮其功能時要“能夠選擇最大利益的路線而不是朝著阻力最小的方向去”。自我能夠把願望從幻想中分離出來,能夠忍受緊張和妥協,並能隨著時間的推移而改變。相應地發展出知覺和認知的技巧,知覺更多的事物和思考更為複雜問題的能力。例如,人們能夠從未來的角度考慮問題並且考慮從長遠來看什麽是最好的。所有這些品質和本我的不切實際,不可改變,過分的品質是截然相反的。
比起對無意識和本我工作方式的探究,弗洛依德對於自我功能的研究相對要弱一些。他把自我描述為一個虛弱的結構,一個服從於三個主人——本我,現實和超我 ——的可憐蟲。可憐的自我困難地為這些主人服務並且必須協調三者的主張和要求。當中最有意思的的是自我與獨斷的本我之間的關係。
人們或許可以把自我與本我之間的關係與騎手與馬之間的關係作個比較。馬提供牽引能量,而騎手有決定目標的權利,並引導這匹有力的馬向著目標移動。但是在自我與本我的關係中,我們經常會發現不太理想的情況,騎手被迫帶著馬朝著它想去的地方去。
總而言之,弗洛依德的自我是有邏輯性的,有理性的,能夠忍受緊張的,是人格的執行者,但它也是騎在本我這匹迅速的馬匹上可憐的騎手,並且還被三個主人所控製。)
當弗洛依德開始比較重視自我在人格中的重要性時,已經是在他去世之前了。這種注意後來被他的女兒,安娜弗洛依德,以及一批在自我心理學旗號下進行工作的分析家所發展。在較早期的觀點中,自我本身並沒有能量,所以被迫帶著本我到它想去的地方去。後來的觀點則強調自我在衝突解決和適應中的重要性。這種看法為其它觀點留下了空子,即個體不僅隻是通過本我能量的釋放來體驗快感,也可能通過自我的免於衝突功能(conflict-free function)獲得快感體驗。根據自我心理學的觀點,自我具有屬於自己的能量來源並且從對環境的控製中獲得快感。這一概念與R.W.懷特的能力動機(competence motivation)有關。在對人格的描述中,這種觀點越來越重視個體主動參與他們環境的方式和他們思想和知覺的模式。雖然這些模式仍然能被看作是在服務於本我及減少衝突,但現在的看法則認為其具有適應的功能及獨立於其它功能的重要性。
了解理論中所使用概念的地位是重要的。意識,無意識,本我,自我,和超我等概念是高度抽象的,並且從未進行過明確的定義。例如,無意識有時用於對結構的討論,而有時代表了推動在意識和行為中進行表達的的力量,有時則以用於描述精神現象的特性。此外,由於隨著理論的發展,有些概念的意義也發生了改變,從而造成概念的意義不夠清晰,而且這種意義改變的確切性質也從沒有被說明過(麥迪遜,1961年)。最後,現象的概念化應該使其清楚明確。雖然語言是生動而具體的,我們也必須避免把概念看作是真實的事情。在我們的內部並沒有由一個“小人”控製其動力的能量工廠。我們並不具有“本我”、“自我”和“超我”,而是依據理論,人類行為所具有的特性能夠以這樣的結構觀點進行概念化。想要很好地說明人格結構,這與包含於結構中的過程有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