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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略投資者,一個幼稚還是蓄意的笑話。

(2014-05-08 15:43:24) 下一個
當年引進金融大鱷,象白給一樣從中國拿走巨量的國有企業的份額,並且給了一個讓後人笑出眼淚的新名詞兒--戰略投資者。這些當年的提議者,決策者,執行者,不應該被追究法律責任嗎?既然幹的是經濟活兒,不應該對經濟活動中的各種行為進行研究嗎?作出當年這樣一個遺笑大方並且遺臭萬年的決策,就這樣連一句反省的解釋都沒有嗎?何況相關人等從中到底獲利多少難道不應該受到調查嗎?
朱棺材,溫影帝必將被釘在曆史的恥辱柱上,受到後人的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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