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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時差,倒出些念頭

(2011-02-13 18:24:54) 下一個


從來沒有哪次倒時差像這次這樣艱難。回來已經一個星期了,期間隻有兩次是天亮時醒的,其他,都是二到四點就醒了,然後就是等天亮。正常蘇醒的那兩次,都是前一天晚上熬到
11點後睡覺的。其實我每天都想熬到11點,但就是熬不到,人就倒下了,就像喝了迷魂湯一樣。

為了晚上能熬夜,昨天晚飯前我睡了兩小時,可一過9點,又困得不行,隻能想著法兒不讓自己睡覺。玩飛鏢,整理東西,還故意在老公麵前晃來晃去,惹他打屁股,反正就是不讓自己眼睛閉上。也許這次回去的目的和往常不一樣,經曆也不一樣;也許身體到了某個轉則點,自己不知道,通過這次事件體現出來了。哎,這時差就是倒得如此艱難。

今天6點才醒, 精神不錯,思緒也跟著活躍起來。生命很短暫,生命是有盡頭的。好好待自己,好好待周圍的人,去做自己想做又可做的事,我想這就是對生命最好的理解。生命裏,有很多轉瞬即逝,像在機場的告別,剛剛還相互擁抱,轉眼已各自天涯。

情人節到了,什麽是情?紅塵中情為何物?情為何來?莫問因由,“情”字本無解,或“情”字有無數組解。都說愛情是短暫的,有的說隻有二三年,有的說可以四五年,不管怎樣,對我們結婚二十多年的人來說,似乎早就沒有愛情了。於是乎,愛情成了稀有之物,稀有到隻在想象中,隻在文學作品中,不在現實中。

我一直很疑惑,假如愛情真的隻有二三年,那過了二三年可不可以在同樣的兩個人身上重來?答案是肯定的話,婚姻就不是愛情的墳墓,而是愛情的搖籃,過幾年來一次,不斷的循環,直至永遠。可從來沒人說過愛情搖籃之類的話,想必答案是否定的。人一旦結婚,愛情就死了,死得不算壞,有了個葬身之地。那同居呢?或遠距離愛情呢?是不是那樣的愛情就不好,連個葬身之地都沒有?

說來說去,都是一派胡言。愛情,原來是隻能意會,不能言傳的一種感情。想象中,應該是很純的,像水晶一樣純潔透明;想象中,應該是能讓人不知所措神魂顛倒的;想象中,應該是能讓人為之獻身的;------。可現實中,光一個“純”字就很難做到,這麽說來,愛情是想象中的,無法實實在在說清楚的。

上周回來,老公去機場接我,當我時隔四星期看到他,脖子上掛著一條長長的圍巾,向我走來的時候,突然心裏一動,覺得他很帥。我在車裏告訴了他,並問他:“這算不算愛情?”他得意肯定地回答:“算!”我接著說:“我有時看見兒子,也會有這樣的感覺的!那算什麽?”他說:“那也是愛,不同之處在於,你我是完完整整的相互擁有的愛!”原來,愛情就這麽簡單。

在漫漫人生旅途中,我們看到的是一個五彩斑斕的世界,一路上,我們會去很多地方,觀賞不同的美麗風景;我們也會相遇相識很多人,具有不同氣質不同品質不同人格魅力的人。在人的一生中,真正能打動人的異性,遠遠不止一個,打動就要去相愛嗎?相愛就要去偷情嗎?答案顯然是“不”。

愛是一種美好的感覺,欣賞同樣是一種美好的感覺!優秀的人身上會散發出誘人的光彩,我們身上的一些特質也會吸引著某些人,有時甚至是相互吸引。當我們用一種欣賞的心境去與人相識,便會趕走一些私情雜念,交往也會自由隨意,隨著心的一點一點交融,體味真情的可貴,那是一種由裏到外的愉悅!

生活中不是所有的人都能沒有雜念的相互欣賞的,用心去和對方交換友情和真情的則更少,一切都得隨緣!假如有那麽一種情感,它能讓我們感覺不到任何壓力,它能讓我們不必刻意地去揣摩,它能讓我們毫無拘束的表現出隨意,那,那,這世界真的是太美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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