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許多年前我也是一名兼職領隊,那時沒太多理由選擇這工作,一心隻想著隻要可以隨團去玩就行了,都不理得甚麽小費,你給我就袋袋平安,不給也不會向你討,總之你比得開心,我收得放心,可是做過就知道,其實領隊小費並不容易拿。
有很多人的錯覺,領隊就是免費隨團旅遊兼有小費打賞,每天對著這班「老板」隨便說說笑,攪攪氣氛等就可以,但是領隊背後的辛酸,相信隻有行內人才知道。
我那時還好,有底薪,雖然不多總好過無,小費就看自己甚麽工作態度了,有時遇著一些好團友,也會跟你有說有笑,有些根本就當你是「阿四」呼呼喝喝,初入行甚麽都不懂,唯有被人指來指去。
記得有一次,旅行團在酒樓吃早餐,但酒樓人手不夠,每抬客都沒有侍應招呼,我唯有硬著頭皮充當「店小二」斟茶遞水捧餐,那時我還以為自己是酒樓服務員,忙得不可開交,他們一句「唔該」都沒有,我想他們會覺得這是應份的,但可知道,我是領隊不是店小二嗬。
又有一次,有二個家庭為了爭位而發生口角,其中一個女人說是因為我沒有說清楚,所以搞出這件事,我那知你們出來玩,竟然為了爭位「鬧交」,搞到自己不開心,何苦,所以那次之後,一上車就說,「這幾天你們都要按照這個座位坐,如有異議請直接跟我說」。
有次,有個團友夜半肚痛得利害,他的同房走來找我,我衣衫不整、睡眼惺忪的來應門,他說同房要入醫院了,我表現得何其鎮定,我想到必須找當地導遊和司機幫忙,但那時導遊已經回家睡覺,司機住在另一間賓館,唯有找大堂前抬接待員叫救護車再找導遊,終於,醫生要求那個團友留醫,但基於地方落後,他還是選擇吃藥,讓病情稍為穩定,過兩天返回香港就醫。
雖然做領隊的這段時間很短很短,但記憶猶新,突發事情又何止這些,應便能力不夠和受不了壓力也做不下去,或許我就是吧。而且經常去同一個地方,就算多美多好玩,去多了都厭倦了吧!有些地方很落後,如當時不是做領隊,根本沒想過會去。
許多時就在所有團友正在玩,正在逛街的時候,領隊就在聯絡下一站的事宜,酒店餐飲安排,但有很多團友都會誤解,領隊也同時去了玩和逛街。
有時在旅程中,旅客會自費加些甚麽餐,買些甚麽食物,這些都是當地導遊安排(那時是這樣,現在不知道),有時連領隊都不知道導遊「食水」有幾深,但當貨不對辦的時候,矛頭往往就隻會對著領隊,因為許多時隻有領隊跟他們是同語言。孤身作戰,這種冤屈不能用文字來形容。
導遊阿珍的事情,相信那些「老板」確是說了一些尖酸刻薄的說話而引致她大怒,衝口而出亂說話,所謂「佛都有火」,更何況她隻是一個普通的凡人,人一定有脾氣,積壓太久難以抒發的情緒,到了一定的時候就會崩潰。當然,她的情緒智商(EQ)確是有問題,她的事情終於也告一段落。
不幸地,再聽到旅遊業發生的事情,竟然是旅行團被挾持,接著聽到是勇敢的領隊謝廷駿被殺,心中感到非常之不安,假若,我是這名領隊,我又會怎樣呢?剛剛一個人去完旅遊,我是否僥幸能返回香港呢?想起很心寒。
我看到你的評論,才知道原來香港人那樣優待國內同胞嗬!
下次我去的時候,就知道怎樣做了.
謝謝你的消息!!
對於作為第三者的我們,其實阿珍這件事的真相,我相信無人會知道,我們的消息都隻是來自於電視,電台,報紙,而且那片段是車上的遊客拍攝的,他當然將有利於自己的事情向大家公開,但這些是否事實的全部呢?
而且,在這件事上,香港政府已經第一時間作出補償,你還想這些遊客出來說些甚麽呢?是否該多一事不如小一事呢,你想將事情愈搞愈大嗎,我覺得在補救事情的人,已經做得很足夠了,況且阿珍不是殺人放火,她隻是在情緒上出了問題,再者她已經受到應有的懲罰.
在法律上,疑點歸於被告,就這片段「是否事實的全部」來說,已經是疑點了.
如果,你隻是用那錄像帶為證,未免太膚淺,太草率,看事情不夠清晰,隻看到事情的表麵,而扼殺了事實的全部.
這事兒發生時我在國內,和國內的親戚朋友聊起來,他們都很氣憤,因為國內宣傳導向的偏差,都說香港人欺負大陸同胞,我問我他們:你們來香港的機票多少錢,你想過嗎?他們也有點氣短了,但又辯解:誰讓香港團報價那麽低,這便宜不占白不占啊。
還有一個例子,我想說明香港人並沒有欺負大陸人:我和老公上個星期去銅鑼灣小肥羊吃飯,選擇自助餐,每人150+15%, 旁邊來了三位國內同胞,香港的服務員主動向他們介紹三個人點兩份自助餐,另外一份單點一個30多塊錢小菜。看在我這個大陸出身的“香港人”眼裏,簡直是感動啊。但假如旁邊這三位以狹隘的態度理解的話,沒準又覺得被香港人“宰”了。讓人欣慰的是:這三位同胞很有風度,雖然自助,但拿菜很適量,表現很得體,和服務員相敬如賓,世界很和諧。
實在不懂你的意思,我是大陸人,從歐洲回到香港也有十年了,我理解菲小姐的邏輯,不覺得她有什麽錯,她因為自己做過導遊,聯想到最近發生在導遊身上的兩件事,感慨一下做導遊的不易,到底錯在哪兒呢?雖然我沒做過導遊,但香港人敬業的工作態度比大陸人強,這是不爭的事實。(這個可以從SARS時期香港多少醫護人員死在前線,而中國有多少醫生逃離工作崗位得到佐證,順便說一句,SARS的時候我也在香港,每天看到電視統計死亡人數,不可謂不驚,對死在醫護前線的醫護人員,不能不敬)。
更不懂你是怎麽把菲律賓人給凶手蓋國旗,和菲小姐的邏輯連在一起的。這種慘案本來是人神共憤的,如果說我能理解門多薩家人的感情可以更偏向於他們的親人,但你的言論,作為同樣說中文的我,卻是無論如何都不能理解的。
從你對阿真行為辯解的邏輯思維上, 我就多少可以多少體會菲律賓人為什麽給凶手蓋國旗沿街相送,
阿珍時間是有錄像為證的, 如果那些「老板」事先有膽說了一些尖酸刻薄的說話“, 再被一個導遊這樣辱罵後, 居然連一聲都不敢回, 有點不合邏輯吧。
可能事情牽涉到你們中國內地同胞,所以你不認同我的說法,正如我一樣,我是香港人,一定幫香港人,
我都知她專業操手不夠,所以我都有說她的EQ有問題.
但每樣事情都有兩麵,一個人為何無端亂說話,車上除了她,全部都是自己人(國內同胞),自己人當然幫自已人,這是理所當然的,然而,她就隻在孤軍作戰,這些片段也不排除是斷章取義,所以,她出來說話認錯,我一定相信她,既然出來,為何還要說假話辯駁.
況且,她都知道自己身分,她都怕沒有了工作,她還有兩個小孩子在大陸要她養,她真的有這樣大的膽子罵你們這班老闆嗎?
我那時都是第一次做領隊,雖然有訓練,但突發事情就要當機立斷,無得學的,所以,做了半年沒有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