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y-fly的博客

昨天也看了,聽到那個也隻能搖頭,國家沒有公平權益的前提,公民必然不會有此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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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tter pair: 處男娶處女。 (R級)

(2012-07-20 12:24:30) 下一個

但是,最悲催的是,處男和處女結婚30年後, 才發現原來倆人的婚姻生活的許多的不快樂是倆人的剩生活的不和協, 此時要離婚已經年過半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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