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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裸官」不如讓官員「全裸」

(2010-08-03 22:22:09) 下一個

蘋果日報 2010-08-03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日前印發了《關於對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國(境)外的國家工作人員加強管理的暫行規定》,規定適用人員要按照幹部管理權限向組織(人事)部門書麵報告配偶、子女移居國(境)外的有關情況,在有關情況發生變化時也要及時報告。《規定》明確提出,應視情節輕重,采取批評教育、追究紀律和法律責任等方式處理。

中央之所以一再發文治「裸官」,根本原因是「裸官」往往與貪汙腐化緊密相連。不能說官員的妻子兒女移居國外,官員成了「裸官」就一定是貪官,但現實中的確有許多「裸官」與腐化相關聯。據相關部門披露,近年來中國大約有四千名腐敗官員逃往國外,帶走了五百多億美元的資金。外逃官員大多將妻子兒女送到國外而成「裸官」,再將貪腐得來的不義之財弄到境外,才伺機逃走。

現在要求官員們及時報告配偶、子女移居國外的情況,對廉政建設當然大有好處,組織可以有針對性地進行防範和調查「裸官」,這肯定會給那些產生「外心」的貪腐官員逃避法律的懲罰增加難度。但也僅僅是增加些難度而已。

從國內反腐的現實來看,許多被抓官員的腐化行為不是一天兩天,許多官員還是帶病提拔。一些腐化行為還是非常偶然才被發現的,諸如「小偷反腐」、「二奶反腐」之類。如果一些官員很腐化,想悄悄斂財,現存的監督製度仍然難以及時讓他現形。雖然一些地方規定「裸官」不可以當「一把手」,但「二把手」和「三把手」照樣可以弄到大量不義之財,重慶一個縣的科級幹部可以受賄兩千萬元,山西一個縣的科級副檢察長可以弄到一億元。「裸官」外逃,是腐化的結果、為腐化行為尋找出路。現在要求「裸官」提前向組織報告「裸」的情況,不過是在「裸官」外逃的「路口」上貼些反腐標語,這怎麽能防止腐化呢?

防腐關鍵在有效監督

防止腐化,關鍵在於建立有效的監督製度。有效的經驗早就存在,那就是「陽光化的製度」─建立政務公開製度和官員家庭財政公開製度。政務公開,減少官員腐化的機率;官員家庭財產公開,讓貪腐財產沒有藏身之所。也就是說,防「裸官」腐化,不如讓官員「全裸」。隻要權力運行的過程公開透明,隻要官員的財產都接受全社會的監督,不僅「裸官」會潔身自好,所有官員都會潔身自好。隻是當下對於政務公開和官員家庭財產申報製度都做得不夠徹底,都是些半吊子製度,比如隻要求副處級官員主動向組織申報財產,政務公開更停留在紙麵上,這才會造成「前腐後繼」的局麵,也造成許多「路子很野」的腐化官員意圖通過「裸官」來找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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