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梁惠王曰:“晉國,天下莫強焉,叟之所知也。及寡人之身,東敗於齊,長子死焉;西喪地於秦七百裏;南辱於楚。寡人恥之,願比死者壹灑之,如之何則可?”
孟子對曰:“地方百裏而可以王。王如施仁政於民,省刑罰,薄稅斂,深耕易耨,壯者以暇日修其孝弟忠信,入以事其父兄,出以事其長上,可使製梃以撻秦、楚之堅甲利兵矣。
“彼奪其民時,使不得耕耨以養其父母。父母凍餓,兄弟妻子離散。彼陷溺其民,王往而征之,夫誰與王敵?故曰:‘仁者無敵。’王請勿疑!”
【注釋】
晉國:春秋時期以三國分晉宣告結束而進入戰國時期。晉分成韓、趙、魏三國,故魏國自稱為晉。
“東敗”二句:指馬陵之役。魏軍以龐涓和太子申為統帥,齊軍以田忌為大將,孫臏為軍師,兩軍戰於馬陵,魏大敗,龐涓自殺,太子申被俘。
西喪地於秦七百裏:惠王時,魏國曾屢敗於秦國,被迫多次割地。
南辱於楚:惠王時,魏軍被楚將昭陽所敗,八邑淪亡。
比:替,為。
壹:全,都。
灑:洗。
地方百裏:指長、寬各百裏之地。
易:疾速。
耨(nòu):鋤草。
撻(tà):攻擊。
【小議】
差不多在同時期的商鞅在秦孝公的支持下實施了兩次變法,史稱“商鞅變法”,一舉奠定了秦國強盛最後一統華夏的堅實基礎。看看商鞅變法的舉措,比較一下這一節孟子對梁惠王的建議,是不是有些在本質上和商鞅變法都是相同的?
下麵這張表格是商鞅變法的總結:
措施 |
目的及作用 |
“開阡陌封疆”、“廢井田”、“民得買賣”、承認土地私有 |
以法律形式廢除井田製度,開墾荒地,(在秦朝的時候有很多貴族,祖上是貴族,自己沒付出,但是坐擁很多的土地,還不讓人打理,地就荒在那裏)肯定土地私有製的合法性 |
廢除“世卿世祿”製度,按軍功大小授予爵位 |
打破世襲貴族的特權,確定等級製度,發展和壯大地主的政治勢力 |
廢除分封製、建立縣製、編製戶口、“什伍連坐” |
實行中央集權。 |
“重農抑商”、獎勵耕織 |
發展經濟,壯大地主階級經濟力量 |
“平鬥桶、權衡、丈尺”頒布標準度量衡器 |
方便稅收和交換,加強集權製度 |
“燔詩書而明法令” |
在上層建築領域實行統治階級的專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