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剛經裏有兩句話特別流行,一句是:
【菩薩於法,應無所住,行於布施,所謂不住色布施,不住聲香味觸法布施。須菩提!菩薩應如是布施,不住於相。】
另一句是:
【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應作如是觀。】
今天單獨講一下後麵這句。
有為法是相對於無為法來講的。法,是指宇宙的萬物。
無為法就是指有自性的事物,即它不需要依賴其他任何事物而能夠始終獨立存在的東西。有為法就是和無為法相對的,即它的出現和存在需要依賴其他的事物,要滿足一定條件才會出現的事物。即佛法所謂的緣起,歸根結底就是因果。舉個簡單的例子,下雪需要在氣溫降到攝氏零下才會發生。當溫度高於攝氏零度後它就變成雨了。諸如此類的例子很多,如種子要發芽,需要合適的溫度、水分、陽光、土壤等,缺少其中一個條件就無法發芽。我們教課本上學的各種科學規律、定理也是有很多前提條件的,當離開這些前提條件後,定律就不再有效了。
“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應作如是觀。”這句話的意思就是說世界萬物都是像露水、閃電、水泡一樣因為因緣聚合而暫時出現和存在的,它們一定會像露水、閃電、水泡一樣變化消亡。
因此,這句話實際就是“諸行無常”的一種藝術性的比喻說法,更形象直觀些,讓人更容易理解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