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 (282)
2012 (121)
俺本無才,LG也是胸無點墨,所以兩個無才的人在一起,誰也不嫌誰,那是絕配。
自己無才就算了,沒想到骨子裏卻偏偏喜好結交才俊,隻要是才華橫溢的,俺就來了興致。總想著跟人家攀上關係,似乎這樣,自己也能變得同人家一樣高雅、一樣有才了。至於人家願意不願意結交,是未婚還是已婚,俺倒沒有注意過。
LG常常掛在嘴邊的,是同一個辦公室的同事,此人是將門之後。
LG不僅說起這個同事在美國幾年的傳奇經曆,而且提的最多的是他的技術水平。總說:他懂的真多,今天又從他那兒學了一招。
LG總是自稱編程高手,有時也會在不經意間流露出傲慢的眼神。現在看來山外有山,還差的遠呢。
說的次數多了,此人的形象在俺心裏漸漸高大起來,仿佛是個令高山仰止的人。俺在心裏已把他認作才俊了。
這樣的人俺怎麽能放過認識的機會。
俺心裏癢癢的,眼睛裏似乎也放了光,央求LG:什麽時候把你們這個同事介紹給我認識,最起碼給我張照片看看。
LG則不屑:介紹你認識又有何用?又不是相親。再說了,相親人家也不見得看上你?
俺憤然:“說這話不就俗了,難道咱就這追求?”
俺仰慕的是人家的才華呀。
跟LG說了N次,也沒得到俺想要的照片。
就在今早,俺硬把相機塞到他手裏:你今天必須把同事的照片給我。
。。。。。。
晚上,俺終於得到了才俊的照片,至於下一步嘛,再說。
納蘭紅豆
20100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