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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你在寺院或道場遇到前世愛人

(2010-06-25 20:17:39) 下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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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你在寺院或道場遇到前世愛人


現在,很多寺經居士道場常舉行各種各樣的大小型法會,來參加的男女居士們一回生、二回熟,都認為彼此在佛門相識,實在是“很有緣分”。其實,男女之間接觸一定要格外小心,否則寺院道場就會成為未來婚姻的媒介場所。來寺院參與法會、聽經聞法,非但不能了生死,還會製造出糾纏不清的情緣,那將是很可悲的一件事。不可不慎也。

  很多人都看過《再世情緣》(玉琳國師的故事),劇中的小姐到寺院去拜佛,見到的出家人玉琳法師正是她多少世以前的愛人,於是有了後麵的感人故事......假如,當我們到某寺院參加活動,見到某居士(或師父)也有“似曾相識”之好感,也能輕易斷定他(她)就是自己前世的愛人嗎?也要演繹一段悲淒感人的故事嗎?現實中,確實有的人固執認為“尋尋覓覓一生,此情千載難遇”,為此而感到困惑、甚而痛苦。前幾天,有人向癡僧求開示:某男某女居士皆有各自的家庭和孩子,卻在道場裏相識了,彼此竟都感覺“不是一般的因緣”,甚至請“大仙”觀測他們的前世因緣,“有神通”的人也說他們以前多少世曾是夫妻,一時不知如何是好?惜緣?了緣?續緣?男居士受了菩薩戒,女居士受了五戒,學佛多年的智慧不知藏到哪裏去了,於是乎,千般煩惱萬般痛苦。

  無獨有偶。今天上午接到一條緊急求助的手機信息:“那個女孩又來了!在山上要死要活的,全寺的人都沒有辦法!哪有這樣的人,全國各地去找出家人,家人也不管,公安局也沒法,法師啊,你說我該咋辦?”發信息的是我以前教過兩年的一個學僧,一個高大帥氣、相貌莊嚴的年輕出家人。去年夏天,一個20出頭的南方女孩千裏迢迢去他所在的寺院找他,半個多月住在寺院不走,要死要活拉著他,一定讓其下山還俗,鬧得滿城風雨......據說寺院的全部出家人和居士都把一個任性的小女子沒有辦法;據說剛開始對她一直好言慈悲勸說,後來有人不得不動手打她,她竟絕食抗議、乃至瘋狂以死威脅,說“為心愛的人死了也值得”、“此生非此和尚不嫁”。很麻煩的是,好不容易給女孩的父母聯係上,家長卻不願意管教;想盡一切辦法把她騙到火車上準備送回家,不料她中途偷偷下車又連夜返回寺院。後來,我這個學僧的師父把他“藏”到不遠的另一個寺院,女孩在絕望之中身心瀕臨崩潰,極不甘心地無奈離去。事隔幾個月,剛剛風平浪靜,沒想到她又一次殺回來了——

  嗬嗬,很多信命的人也許會問:這一次,是不是“在jie nan逃”呢?癡僧博客發過幾篇“談情說愛”的小文,顛倒情癡是人生,太多的人一生顛倒為情所累啊!佛經雲:“愛欲為生死輪回之根本。”不能舍離這份執著,不思覺悟,生生世世難得解脫。有人主張,人生在世,情緣不了無處逃。誠然,人生要麵對各種各樣的緣和情,當緣分來臨時,很多人都會問:究竟該怎樣去了緣呢?

  法鼓山聖嚴法師談到這個問題時說:“了緣”是一個似是而非的名詞,是由於因果觀念受到民間信仰的影響而產生的誤解。本來善有善報、惡有惡報是對的,你對我好、我對你好也是對的,結果卻由男女彼此恩愛而衍生為彼此互欠,而既然互欠,就應該再來結為夫婦,互相償還,於是成為所謂的“了緣”。流行於民間的武俠小說、神怪小說以及各種故事傳說,都有三世夫妻、七世夫妻等的說法。既是三世夫妻,那麽做了一世夫妻,應該還有二世;做了二世夫妻,也還有一世;要做完三世之後才能分手。有些無稽的命相和江湖術士,也常以如下論調告訴人︰要了宿世姻緣,一定要和某人配為夫婦,如果不接受這樣的安排,就會發生家庭變故乃至生命危險。甚至有些惡人也就藉此而說了一度緣、數日緣乃至數年緣,使異性受騙失身。

  根據佛法,男女之間的關係既然有恩有怨,永無了期,那就不僅是三世七世而是無量世。所以《梵網經》說︰“一切男人是我父,一切女人是我母。”也可以說,任何異性都曾經是我的配偶,那是永遠了不完的恩怨。隻有恩而沒有怨的夫婦是很少的,何況即使彼此有恩無怨也是情執;既有情執,就難以舍離,豈隻是三世夫妻、七世姻緣?應該是無量世的恩愛關係。唯有彼此因緣成熟而業力相當才能結為夫婦,如果把違背社會倫理的男女關係稱為“了緣”,既為世間法所不容,更為佛法所不許,那就會使更多的人受到不良影響,是造了更多的惡業。佛法說,應結善緣而了惡業,凡是易於產生惡業後果的任何因緣,避之唯恐不及,怎麽還敢玉石俱焚、自毀毀人?因為非分的男女關係,都會為對方、為第三者乃至給更多的人帶來zai nan,所以“了緣”的傳說,也不知害了多少人。

  冤家宜解不宜結,不正當的、非分的、為社會倫理所不許的男女關係,都應視為冤家相逢、惡業現前,切勿聽信“了緣”的說法,應該相信“了業”的觀念。那就是欠人的應該還,對所有的逆境鼓起勇氣加以解決,還債越多負擔越輕。我們並不認為凡是男女關係都是造惡業,事實上正當的夫婦是人間倫理的基礎。但是,如果鼓吹了緣而影響善良風俗,那就是造惡業,不僅來生不能成為夫婦,更會遭受可怕的惡報。

  出家人,不論男女,也會受到異性的挑逗、引誘或試探。出家人大都是凡夫,都不是離欲的阿羅漢,所以佛經中說男女之欲最可怕。如果追究我們每個人的過去因緣,都曾是無量眾生的眷屬;若要了緣,就得跟一切眾生繼續不斷地成為夫婦,根本不可能有出家的機會。因此,如果出家人也相信“了緣”,那就沒有一個人能夠出家了。出家是以信心和願心作為支柱,自己願意出家,就一定要把男女關係視為惡因緣、壞果報,不要讓它永無盡期地繼續糾纏;應該拿出智能之劍,斬斷男女的情執,這才算是真正的了緣吧!
本文轉自:華藏佛友蓮社 出處參考:http://www.hzfj.org/thread-91862-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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