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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憤青第一人 zt

(2010-06-10 05:37:58) 下一個
嘗聞間諜,每有出口為他國驅用者。然而憤青,乃一群“愛國到糞”的知識白癡,是我黨寶貴的私有財產,縱然出了國,當然還為我黨所驅用,愛誰恨誰,必定是壁壘分明的,沒有為別國別黨驅用之理。對吧?

然而,眼鏡沒有戴破的,總是跌破的。五十三歲的中老年憤青沈同誌,現旅居韓國。日前,因“天安艦”事件跟某韓國公民發生爭執。韓人認同國際聯合調查團的說法,堅信“天安艦”為朝鮮魚雷所擊沉。沈憤青則奮起予以回擊,認為這不可能,韓艦必是自沉,再嫁禍於人;朝鮮不但這一次無辜,而且歷來光明磊落,從來沒有耍過流氓手段。在這個大是大非麵前,沈憤青堅決維護了朝鮮金家小朝廷的尊嚴。

爭執之後,意猶未盡。沈憤青乃於當晚手提樸刀,乘月黑風高之際,潛入韓人處所,攻其不備,一刀便結果了“那廝”的性命,吐出一口鳥氣。出得門來,沈憤青便自我陶醉了:我這是二度捍衛了金家小朝廷的利益,而且這次做得比前一次更乾淨徹底。

年逾半百,在孔夫子時代稱為“知天命”,是渾身剔透、不點自明的年齡段。《禮記‧曲禮上》也說:五十曰艾,服官政。意思是,過五十歲的人雖然頭髮漸白,但是心智成熟、作風穩健,可以進入決策領導階層,不必事事躬親了。啊呀呀,比起古人來,現在的中國人實在是太幸福了,無論從心理上、生理上,都愈活愈年輕了。如果再負有一點憤青職責的話,那簡直可以永葆革命青春了。沈憤青當然全都趕上了,真為他高興。

事發後,儘管沈憤青也曾畏罪潛逃,儘管亡命六日後終於被警察署緝拿歸案,然而沈同誌的憤青行動,已成佳話,憤青情結,值得嘉許。一個中國人,無懼朝鮮海域的驚濤駭浪,不遠萬裏,潛入韓國,這是甚麼精神?一個中國憤青,不以捍衛中共利益為滿足,毅然捎帶著捍衛了金家小朝廷的利益,這是甚麼精神?一次小爭執,就當作原則問題,進而不惜視為你死我活的革命鬥爭,並且做到了乾淨徹底的程度,這又是甚麼精神?

這是國際主義的精神,這是共產主義的精神。一個人能力有大小,但祇要有這點精神,就是一個高質量的憤青。我們每一個憤青同誌,都應為他的精神所感動。我們每一個憤青同誌,都要以他的精神為自己的精神。如果說,不明不白便嗚乎哀哉了的“那廝”,是繼46名“天安艦”死難官兵之後的第47名受害者,那末,沈憤青不愧是中國出口憤青第一人。

看來,今後我們的出口工作,必須包括憤青一族了。曾幾何時,我們也熱議過“勞務出口”的問題,因為缺乏可行性研究,流於紙上談兵,不成氣候。今天,在憤青出口問題上,我們必須汲取這個教訓。好在沈同誌已經身體力行,為我們做了開拓性的工作,而且手段又是如此的不同凡響,那末我們接下來的事就一定會利索許多。各級政府部門必須抓住這股東風,認真落實,雷厲風行。

至於我們為甚麼要出口憤青呢?道理非常非常地簡單,因為金家小朝廷的利益,就是我黨的利益。難道沒聽說過“脣亡齒寒”的故事嗎?其實,仔細想一想,脣亡了又豈止齒寒?“齒寒”固然不好玩,“齒露”纔真的糟糕呢!況且我們的“齒”,平時就是“寒”著的,但是無論如何不能輕易地“露”。有人愚蠢到想去查找,這枚印有中國字的肇事魚雷,究竟是我們賣給朝鮮的,還是送給朝鮮的?你看看,你看看,猴子撈月了不是?你也不想想,我們就不能借別人的手,去偷襲敵人嗎?

2010-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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