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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人的事情

(2010-05-12 16:19:30) 下一個
這兩天讀到兩篇文章都談到死人。有些鬱悶。頭一篇是關於劉平平。她是劉少奇的女兒。1998年因腦溢血昏迷十二年後去世。得年六十。在美國哥倫比亞大學讀了碩士博士,87年便回國了。不知她的丈夫是何人,文章未提。不過說到她的兒子因當年隻有十歲,故由其妹劉亭亭領養,猜想那丈夫未能在一起了。慘。第二篇文章是王晨光,王小波的弟弟,1998年在底特律被人殺害之事。首先想到的是生死無常。 不管出身如何,年紀如何,一個好好的人突然的就會沒了,對他/她的家人來說,其影響一定是終身的。死者無知,也許一死百了,活著的人卻情何以堪。所以有人說,活著的每一天都是賺著的,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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