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迦拿的婚禮,天主教漢譯作加納婚宴,是《約翰福音》所記載而三卷《對觀福音》都沒有記載的一個事件。約翰記載說耶穌和他的門徒一同參加在迦拿舉行的一場猶太婚禮。當主人的酒用盡時,耶穌的母親馬利亞(在約翰福音中沒有提到名字)告訴耶穌說,“他們沒有酒了。”耶穌回答說,“婦人,這與我與你有什麽相幹?我的時候還沒有到。”耶穌的母親對仆人說,“他告訴你們什麽,你們就做什麽。”(約2:3-5[查])。耶穌命令仆人將空石缸都盛滿水。他們照此辦理,於是耶穌又告訴他們舀出一些水來,送給首席侍應。侍應品嚐時,水已經變成了酒,他並不知道耶穌所做的。然後他對新郎說,新郎違背了宴席上先上好酒的風俗,把好酒留到最後才上(約2:6-10[查])。這是耶穌所行的第一個神跡,用以展示他的榮耀,並且他的門徒就信入了他(約2:11[查])。
約翰福音提到耶穌的這個神跡,是緊接在耶穌告訴拿但業 “你將要看見比這更大的事”之後立即發生的。在約翰福音中,約翰使用古希臘詞匯“semeion”(意為“記號”),或“ergon”(意為“工作”)來表示耶穌的神跡,而在對觀福音中通常使用“dynamis”- 意為“能力的行動”來表示“神跡”一詞[2] 。這個事件是約翰福音用以證明耶穌神聖身位的7個神奇的“記號”中的第一個。
約翰福音的這個事例可以被認為是舊約聖經中的預言的應驗,例如摩9:13-14[查]和創49:10-11[查]中預言,在彌賽亞的時代,酒將會特別豐富,而在賽62:4-5[查]也提到了彌賽亞的婚禮喜宴。
這一事件對於基督教教牧神學的發展也相當重要,由於耶穌受邀請參加婚禮,並使用他神聖的能力將婚禮從災難中挽救出來,被用作他讚成婚姻和世俗慶典的證據,與保羅書信中更為嚴厲的觀點形成對比(例如,在哥林多前書7章)。這一事件也被用作反對基督教禁酒主義的一個論據。在羅馬天主教中,迦拿的婚禮是玫瑰經的“光明五端”之一。
(wiki )
The "Wedding church" in Kafr Kanna, Israel, a pilgrimage site believed by many Christians to be the site of the Biblical wedding.
Bas-Relief of the Apostles in Qana, Lebanon, a pilgrimage site believed by many Christians to be the site of the Biblical wed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