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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所住地小區共11戶人家,前麵的房子中住6戶,後麵的住5戶(地下是公共車庫)。06年時,我們買下後麵房中一底樓單位。當時的房管另有其人,後來前棟房中有人提議,他本人是做房管的,如果由他接管,肯定比當時的管理人更高效,價格更合理,我們聽信他的話,給他投了非常關鍵的一票。
沒想到此家夥是披著羊皮的狼,把前任房管擠走後開始了他的新政:[閱讀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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