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歲的最後一天
(2005-06-23 05:4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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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歲的最後一天
鍾宜霖
生日到來的時候我正在給國內的責編寫信。說的是我馬上要出版的下一本書。不是一本,是四本。就是我來英國三年寫的那一係列散文遊記,三年中寫了四部,一共有五十萬字左右。這次碰上出我前一本書的編輯高興,說要一下子要全給我出了,於是我也就很高興,有種釵待時飛的感覺。
從今天起就是29歲了。開始進入二字頭的最後一段年齡。想想下一次過生日就要三十歲了,真是悲從心起。覺得自己青春美妙,好日子還沒怎麽過呢,什麽都沒來得及享受呢,馬上就要奔三十歲去了,這真是讓一個女人最鬱悶的事情。男人還好,俗話說男人三十一枝花,女人三十豆腐渣,想想自己馬上就要變成“豆腐渣”,真是恐怖。
28歲的最後一天我和前男友在一起。我去他那裏取我的照片。為了給我的新書配上作者圖片,他特地請他的朋友,一個倫敦的專業攝影師為我拍攝了一組照片。可能人家買他的麵子,為我又是化妝師又是攝影棚地忙活了一整天,拍了一兩百張專業級圖片,愣是分文未取。後來我實在過意不去,想多少表示一下,前男友卻攔住我說,你不要給,如果真要給錢的話你也根本給不起;他們都是我的朋友,而且都為我工作過,你隻需要把照片發給你的出版社,別的事情不用你管。
前男友在倫敦開著自己的廣告公司,對他來說也許幫這樣的忙簡直是家常便飯,可在我卻還是覺得非常地不好意思。想來想去,我還是背著前男友偷偷地在全倫敦最好的商店給攝影師買了雙鞋,用禮品紙包成了糖果形狀寄給了他。
前男友如果知道了,一定會怪我不聽他的話。然而實在是因為我覺得過意不去,即使這樣我都還覺得委屈了人家。給他買鞋不是因為別的,是因為給我拍照片那天,他瘸著一隻腳在攝影棚裏走來走去。我問他怎麽了,他說早上因為不小心劃破了腳,所以隻好這樣,我立刻覺得非常非常地於心不安,說你既然受傷了為什麽不休息?你該去醫院看醫生。他說你的書馬上就要排版出片,再拖下去我怕這組照片你就來不及在書裏用了,看我還不放心,又說我的腳已經用藥包好了,你不用擔心。
就是因為這樣,我才不顧前男友反對地專門給他買了雙軟底鞋,希望他穿著可以舒服一點,走路不要再一瘸一拐地。在郵局寄鞋的時候我自嘲地想,沒想到生日一份禮物還沒有收到,自己先送了禮物給人家。
剛從郵局出來,男朋友的電話來了。等一等,我想我需要說明一下,此男友不是彼男友。剛才那個是我的前男友,現在來電話的這個是我現在的男朋友。雖然我們剛剛開始交往兩個多月,但是在某些方麵我覺得他比他好,雖然他不會專門找一大堆人來給我拍數百張照片,但是他會在我最需要關懷的時候給予我最溫暖的安慰。不過這些細枝末節要說起來太麻煩,所以在此略去。
總之是男朋友給我打來了電話,問我在幹什麽,我不想讓他知道前男友還有這些照片鞋子攝影師之類亂七八糟的事情(第一是沒必要讓他知道,第二是即使要告訴他解釋起來這一大堆子事也太麻煩),就支吾著說剛去了趟郵局,現在在回家的路上。男朋友說,我今天很忙,不能見麵了,我說明天晚上你有事嗎?他說有,我猶豫了一下,說,我們不能明天見麵嗎?男朋友說,明天如果要等我把事情全部忙完的話,至少要到晚上十點了,然後他說,後天吧,後天我有時間。我支吾著說,後天不好,我就要明天。男朋友說,明天我沒空,忙完了也很累,肯定隻想趕緊回家睡覺了。我猶豫了很久是說還是不說,在電話裏支吾了半天,才猶猶豫豫地說:“恩,那如果,如果,明天是我的生日呢?”
“什麽?”男朋友立刻叫了起來,“你說什麽?明天是你的生日?”
我笑了起來,在電話這頭輕輕地說:“恩。”
“明天?”他仍然難以置信地重複了一遍。是這樣,我們剛開始交往兩個月,而他還從來沒問過我的生日。
我隻是知道他是天蠍座,卻不知道具體是哪一天。但我知道天蠍座和我是最配的。不幸的是,我的初戀男朋友就是這個星座的,那絕對是一個深刻的教訓。
趁他還沒有來得及反應過來的時候,我趕緊說:“你想想看吧,明天給我打電話。再見。”
“好的,再見。”他仍然懵懂著。
我掛了電話,有些得意地想,哈哈,這可不是我要敲詐你哦。
而在這方麵,前男友顯然比他經驗豐富,善於討女孩子歡心得多。他知道怎麽樣叫我開心。在我生日前的一個星期,他突然給我打來一個電話,說知道我的書馬上就要在中國出版,他已經請了一個朋友為我專門拍攝一組照片。“他們都是專業人士哦,以前給我的廣告拍圖片的。”他說。我簡直受寵若驚。然後我就在他的安排下忙得團團轉,直到生日的前一天,他給我打電話來說,照片已經全部都出來了,是他給我送過來還是我去他那裏取?
我當然說是我去他那裏取。然後他說,一個小時以後他就可以到家,讓我一個小時以後到他家旁邊的地鐵站,他開車去接我。
我隻好老老實實地全部按他的安排照辦。
到了他家,看到他們已經把我的上百張照片做成了簡直可以拿去出售的VCD光碟(碟片封麵上還印著我的照片和名字),還有一部分已經打印成品的大幅精美圖片,我簡直開心地叫了起來。
“真的太漂亮了!”我對他說。
前男友很高興地笑笑:“現在你可以把它拿去給你的出版商了,希望可以做你的新書封麵。”
“哈!這算是我的生日禮物嗎?”我眨眨眼說,“不過,算是你給我的還是他(攝影師)給我的呢?”
前男友笑道:“當然是我叫他做的。”
我開心地踮起腳尖擁抱了他一下:“太謝謝你啦!我非常喜歡!”
他突然抱住我,說:“朱麗葉,”
“恩?”我預感到什麽,但沒有動。
已經很久沒有在他的懷抱裏。最後一次……大概是在四、五個月以前。那時候我還在和他麵臨痛苦的分手程序。那時候我想,我再也再也不要和這個人在一起。
但是現在,他卻站在我的麵前,並且我知道,他仍然深深地愛著我。甚至比從前更加深刻。
我想起剛才男朋友的電話,想起我對他說,如果明天是我的生日呢?
他輕輕地吻住了我,仿佛從前。我突然間有一些情迷意亂。我想起我們已經很久很久沒有過這樣的吻,仿佛我們已經隔絕了幾個世紀。幾個世紀,那樣地漫長,而遙遠。
我從他柔軟的吻中掙脫出來。伏在他的胸前。我不知道自己是不是還可以把握住我自己,在這樣的地點,和這樣的時間。
很久很久以後我才回過神來,然後我輕聲地對他說:
“你知道……我的男朋友。”
他說:“是的,我知道。”
我說:“我沒有告訴他我今天會到你這裏來,也沒有告訴他我是來取照片。”
我想他已經明白了什麽。雖然在我來之前他就已經明白,隻不過他因為一切都還可以被改變。
但是他仍然擁抱著我。在他的懷裏,我感覺到無限的眷戀與溫暖。就好象我們從來沒有過分開。
然而,一切都已經過去了。
* * *
前男友開車送我回家。我告訴他,今天早上,我收到一個原來在國內的好朋友從美國發來的電子郵件,說她現在在紐約生活,剛從朋友那裏得到我新的郵件地址。我給她回信說,非常高興能在失去聯係多年以後重新聽到她的消息,我也很想念她。然後我告訴他,過段時間我想去一趟紐約,一方麵是去看看女友,一方麵也是想出去旅行一段時間。
前男友笑道,那你是想和我一起去呢,還是想和你男朋友一起去?
他的意思是,顯然在這方麵他比我的男朋友更具有優勢。我說過,他很會討女人歡心,也很會體貼和照顧人,也許這就是原來我喜歡他的原因。但我們倆之間發生的那些往事,我可不想再重來一遍了。
當時我卻不假思索地回答道:當然是我自己!
這時我才突然想到,原來自己從來都是一個多麽獨立(或者說自私)的女人。在我所有的邏輯思維裏,從來沒有過考慮別人的習慣。也或者隻是因為我一直過慣了一個人住的單身生活,還沒有習慣和別人在一起生活,無論是同居還是旅行。
那時候我28歲,拿著前男友送我的生日禮物坐在他送我回家的車裏。幾個小時以後,我已經29歲了,在淩晨一點坐在家裏的電腦前給國內的出版商寫信,發給他那些最新的攝影圖片,還有我自己設計的封麵。在28歲的最後一天,雖然有兩個男人出現在我的生活裏,然而此刻,我還是一個人,我還是我自己。在這間一個人的屋子裏,寫著隻屬於我一個人的文字,上演著一個人的故事傳奇。
生活,就這樣過去。
2005.6.
倫敦,淩晨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