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子琳這樣在海外長大的年輕人,他們和父母都處成朋友般的模式。特別是18歲之後,父母單方麵就不能夠幹涉孩子的生活,孩子對父母也是一樣的,誰也不會幹涉誰的生活。子琳自從上了大學就搬出了家,住在學校裏麵。子琳大學畢業後,她隻短暫地在父母家住了一段時間,後來她找到當地很有名的大公司上班,她自己就在公司附近租了一個小公寓,方便她上下班,她一直是很獨立的人。
在子琳的成長過程中,父母為了經營好他們的餐館,整天都在餐館裏麵忙碌,他們家裏幾乎是從早到晚都見不到父母,就是在家時,由於經營餐館的壓力大,父母之間也是常常有些爭吵,兄妹兩個人也變成還是父母不在家時,他們反而更自在,父母對於他們兄妹兩人隻要學習好就好,要什麽都給,金錢上是極大的滿足著子琳和她哥哥,子琳和她哥哥兩人相依為命,她是和哥哥一起相互扶持長大,他們成長中也沒有太多的體會到來自父母的關愛和陪伴。所以,子琳和父母的關係說親也親,說不親也不親。也造就了子琳很有自己的待人處事的方法,就是她喜歡的,她想要的,她會主動而且是全情付出,但和她沒有關係的,或者她認為沒有關係的,她會一點也不在意。
子琳過去交往的男孩子,幾乎都是她傷害別人,大學時她也喜歡參加各種各樣的聚會,也喝酒。總之年輕人能幹的事情,她在那個年紀一個都沒有落下。還好她哥哥常提醒她自我保護,所有的聚會她哥都在,她哥和她從來加國後,兩人直到大學都是在相同的學校。她哥也一直保護著她,這也造就她對靠近她的男孩子很強勢和敏感,隻要喜歡她的男孩子表現的不如她意,她就可以甩了他。她哥先於她畢業,後來的兩年大學生活,她已經能夠分辨清誰是真心喜歡她,誰又隻是那種青春期的騷動。但和她談的人都不會太久,她很善變,也很決絕地分手,或許真命天子還沒有到來吧。
沒有了哥哥的保護後,她還是會參加一些聚會,讓她收心不再參加聚會是緣於一次聚會時,她那天剛好是生理期,人不太舒服,就沒有喝酒,但周圍的朋友都是喝的爛醉,特別是她的好朋友也喝醉了,當時有一個男生過來要拉她去旁邊的房間,子琳知道如果好朋友真被拉進那個房間後,他們後麵會發生什麽事情,況且她的好朋友已經幾乎不醒人事,她怕她被那個男生傷害到,她死活拉住好朋友,不讓她被那個男生帶走。
她也第一次在清醒的時候看到所有喝醉人的醜態,她幫著自己認識的朋友們收拾著殘局,特別是對自己的好朋友保護。她也有喝醉過,但從來沒有那麽不清醒過,她多時也就是感覺自己是飄著走了,但大腦還有意識,哥哥也在不遠處看著她,她明白那時有她哥在,她哥是不會讓她喝成爛醉如泥的樣子,她哥是酒精過敏的人,參加活動多是子琳也參加的活動,一旦她離開她的食物和飲料,她哥就不讓她再去碰它們。所以,子琳感受到了沒有哥哥在的聚會,真的是很恐怖,人在不清醒的時候,發生了什麽事情都不知道,才是最可怕的事情。
她才明白當新學年開始時,她哥告訴她,一些不用參加的聚會就不要去,特別是有喝酒的,讓她自己注意安全。所以,子琳經曆了這次好朋友差點被人拖走的事情後,她從此不在參加任何周末晚間的學生聚會,開始專心學習,將自己的成績都拿到最高分。中間也交往過兩個男生,一個白人和一個混血亞裔,但都是交往時間不長就分手了,分手的原因按子琳自己說就是她不想和他們參加各種聚會活動,他們感覺和她在一起很無聊,但真正的原因自然是誰也不知道。
大學畢業後的子琳,在沒有找到滿意的工作時,回來和父母住在一起,並聽從父親的要求,每天去餐館幫忙照料店裏麵的生意,父親每月給她發高額的薪水,這也誘惑著子琳來到父母的餐館工作,子琳的父母對孩子們的最終的期望就是將來都經營餐館,但他們從來不當麵和兩個孩子說出他們的想法,他們讓孩子們去上大學,然後出去找他們心裏所謂的理想工作,就是讓孩子們自己在外麵工作後,自己去感受到外麵掙錢的不容易,才會願意回來做餐館。因為,做餐館錢來的是辛苦,但真的是每天就有數鈔票的快樂,還什麽事情都是自己說了算更讓人開心的工作,而且錢也是每天都不斷的進來,也能讓自己有更好的生活品質,按子琳的爸爸講,讓孩子們上大學就是提高他們的文化水平和靠那文憑賺錢是兩回事。
子琳的哥哥大學畢業後,曾經在一個公司裏麵上班,他開始還是很開心地每天西裝革履人模狗樣兒地去上班,每天早上一杯咖啡,然後在有大玻璃的辦公室裏工作,上了班後,他才知道,那有窗戶的能夠看到外麵的小房間,都是有級別的人的辦公室,他這樣的新人是沒有資格享受這樣的待遇的。他也隻能和其他人一樣,在靠照明燈的大通間辦公區和大家一起工作。他的優越感很快就因為拿到手的第一份工資單而消失了,這每天早上很早就出門晚上快六點才到家。工資到手上就那麽點,他隻在公司上了不到三個月的班,就受不了。一來要聽從於別人指揮自己的工作,二來,這份工資還沒有當年他上學時,他父母給他的零花錢多呢,他主動辭去了工作,乖乖地回來和父母一起幹餐館了。
和父親學會了炒菜和餐館的經營,他才發現原來餐館的來錢速度真的快,過去子琳的哥哥隻是從父母手中拿錢花,但自從他參與餐館的經營後,他才知道父母這個餐館,除掉所有的費用,每個月的盈利是一個天文數字,而且還有大量的現金。這讓子琳哥哥的心不平衡了,父親並沒有給他分紅,而是按當初說好的月錢給他。他不幹了,要自己出去單幹,這其實是子琳的父母的一個激將法,就是讓兒子知道錢的好處後,自己想去掙更多的錢,而不是他們逼著他回來做餐館。所以,他們開心地幫兒子找一個好的位置,出了一些錢,幫著租下另外的餐館,讓他自己去經營了。兒子自己走上了來錢最快的這條路,也是讓子琳的父母很是欣慰。至少,做餐館的錢能夠保證兒子的子女還有將來的孫子輩的日子都不用愁了。所以,子琳畢業後還沒有找到工作那段時間裏,父親就讓她來餐館幫忙,給她高額的薪水為誘惑,他是希望子琳也早早走上她哥哥的這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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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回首 (三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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