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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位的人分手,好處是不會相互揭老底

(2011-10-05 14:03:41) 下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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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烈 慘烈女人路

  一個女人要走多少路才能真正成為一個女人?

  有人用十年,有人用二十年,李烈用了五十年,

  從小家碧玉到上世紀八十年代台灣最美麗的八點檔女主角,從閃婚小婦人到失敗的成衣商,從羅大佑背後的女人到做自己的女人,最後成為台灣電影界最具影響力的製片人,這個尋找自我的過程既慘烈又漫長。

  撰文|黃佟佟

    2010年11月,一個黑短發黑短裙的清麗女子高高舉起屬於她的金馬獎座,她叫李烈,是第47屆金馬獎年度台灣傑出電影工作者的獲獎者。香港電影人文雋讚她是重燃台灣電影希望的大旗手。她是《囧男孩》和《艋舺》的製作人,沒有背景,沒有財團,僅靠個人的眼光、能力和才華奮鬥不息。她再也不是那個在電視劇《一剪梅》、《含羞草》裏日夜流淚的美麗女演員,也不是上世紀九十年代末陪伴在羅大佑身邊的紅顏知己。從玉女到幹練的女製片人,李烈這大半生過得可算異彩紛呈。

  八十年代最美花瓶

  李烈有個特別完美的爸爸,帥,溫柔,戀家,愛女兒,是個威武的警官,可惜在她18歲時就罹患胃癌過世,母親傷心崩潰,哭了整整三年。身為長女的她,當然要替母親分擔家計,一個偶然的機會,李烈在電影《小城故事》裏演了一個角色,從此成為八點檔最受歡迎的玉女,“從星期一到星期五,每天晚上打開電視,都是我主演的電視劇,看到我都快吐了,也演得要吐了”。她總是演美麗如花瓶一樣的女人,當年古龍的寶龍公司,四部自導自製的片子裏,李烈當了兩部的女主角,演的是楚留香最愛的女人蘇蓉蓉。

  李烈順利當了女明星,而且還很紅,可是這並不能讓一個讀國際新聞滿腦子理想的文藝女青年滿足。“我不喜歡做女明星,每天早上起來就要化妝吹頭發,唯一要考慮的是今天要穿什麽,那對我來講很痛苦,我覺得很可怕,我很想逃離這個行業。”

  她逃離的方式是嫁給了一個一文不名的男人。23歲演電影《朱蒂日記》時遇到了毛學維,她不顧全世界的反對,嫁了。“其實結婚前一天已經反悔了,發現自己根本不愛這個人,可是那時已經不能不結了。”李烈說,兩年後離婚那天,她簽完字走出來,“一個中午,太陽非常大,我站在路邊,路上有很多車,但完全都聽不見了,隻見遠處很白很亮,覺得整個人都空了”。

  第一段婚姻,李烈一毛錢沒有地走進去,又一毛錢地沒有走了出來。

  教父背後的女人

  “31歲那年,我做了一個不智的決定,跟朋友投資1000多萬元在大連開了家成衣工廠。”1990到1995年,李烈奔走在大陸做生意,卻血本無歸。這打擊如此之大,讓她“兩手空空、存款簿沒有半毛錢,沮喪到了極點”。事業沒有了,好在,當時的她,已經有了戀人羅大佑。

  音樂教父,是廣大女文青的愛慕對象,但對李烈而言,“他的歌我沒大聽過,也從來沒有崇拜過他。我喜歡你是因為你這個人的特質,而不是你是什麽人,才華隻是你的一部分而已。”她和羅大佑算是相識於微時,李烈22歲,羅大佑隻是一名實習醫生,還在和張艾嘉談那一場著名的戀愛,“那段日子最開心的,是在朋友開的小店裏打牌,林鳳嬌、葉閎文、張艾嘉、秦漢,葉倩文……喔,偶爾還有林青霞,整家店裏都是明星,嚇得沒有客人敢來,你想想,有張艾嘉幫你遞茶水,那有多嚇人”。

  等她離完婚,兩人開始約會,“打電話約出來吃飯,誰知道越聊越投機,一頓飯可以吃好幾個小時”。後來她做生意,一對眷侶分隔兩地,“是有過很美好的回憶”,後來,她跟著他來到了香港,又跟著他轉去紐約。那些年,她的身份是女朋友。

  做藝術家的女朋友有時就是做藝術家的保姆,要照顧他的日常生活,更要照顧他的精神生活。藝術家脾氣大,又任性,迷養魚的時候,可以在家裏放九個巨形水族箱,每個水族箱的清潔都是李烈在做,程度可以與專業人士媲美,一旦不喜歡了,魚和水草就丟給女友來善後。而更要命的是羅大佑時刻都在創作,他說“我的生命就是寫歌,這個生命已經不屬於我一個人了。我習慣在三更半夜一個人聽音樂,然後自己睡覺,有時是爵士樂,有時是小喇叭,我在寫歌的時候,需要一個安靜的環境,但是身邊多了一個人之後,這種創作氛圍很難維持。你可以閉上眼睛不看,但是耳朵卻不可以不聽。”他睡覺要放最大聲的《歌劇魅影》,如果關掉,他會生氣地說:“如果我一個人的話,就沒人管我了。”後來,李烈被訓練到音樂再大聲都可以入睡。

  一直沒有結婚,據說是兩人共同的意思,羅說:“婚姻形式不重要,或許這社會對女性比較不公平,所以他們渴望婚姻的確認。”等到羅大佑想結婚時,李烈已經心灰意懶,一身黑衣就去注冊。一年半以後,這段婚姻解體,羅大佑事後承認自己的確有些對不起李烈,但又強調“配偶真的會影響創作”。

  他承認為她寫了好多歌,直到兩個人分手,新專輯中的《啊!停不住的愛人》依然是他寫給她的,但兩個人還是過不下去了。把創作當成生命的人也許真的不宜生活,“他的浪漫都放在歌裏,我的浪漫都演戲演掉了。他對我來說是陌生人,我想我們以後是不會見了。”如此恩斷義絕的分手,太像小說裏的情節。

  兩個有品位的人分手,好處是不會相互揭老底,李烈與羅大佑都很有風度地保護了他們那段曆時十二年的戀情,解答隻有一個:“從情人、夫妻到發現他像我的孩子,住在同一個屋簷下幾乎不再說話,我知道自己再也待不下去了。”

  離婚幾年後,李烈在一個電視節目裏接受戴軍采訪,在眾人看來,這時的她無疑是個失敗者,除了曾經的玉女,羅大佑女友是她人生唯一拿得出來的身份,她必須無奈地麵對主持人以及觀眾的仔細盤問,神情尷尬。觀眾問她為什麽還笑得這麽燦爛,她反問道,“難道我隻能哭麽?”而更可怕的還在後頭,主持人深情演唱羅大佑的歌,那些歌也許是他寫給她的,但有什麽用?他與她已成陌路,聽舊情人的歌回顧失敗情史真叫人情何以堪,在字幕打出來的最後時刻,一直神態自若的李烈流下了眼淚。

  這淚水也許與柔情與懷戀無關了,那隻是一個堅強女子為一個男人付出太多卻顆粒無收後的辛酸吧

  《艋舺》背後的女人

  我有個朋友在說當文藝女青年與一般女青年有什麽不一樣時,說了一句刻薄的名言,“唯一的區別是文藝女青年絕不會為了錢和人睡覺”。李烈當然是絕對的文藝女青年,她從兩段婚姻裏走出來的時候同樣是兩手空空,甚至在台北租房子的錢還是硬著頭皮跟朋友借的。42歲時斷然告別過往,當時她已經明白自己在幕前沒有空間,於是轉做幕後,當經紀人,製作人。

  “當你一次又一次地跌倒,你的身段一定會更加柔軟。”李烈製作的第一部電視劇是《MR.COM之死》,一舉入圍9項金鍾獎(台灣電視大獎),電視劇這一行她算是順風順水。2006年,她遇到了《囧男孩》的劇本,“喜歡得兩眼一閉就跳了下去”。這部片子沒讓她失望,讓她賣出了3000萬新台幣的票房,10年沒買台灣電影的日本NHK火速買下日本版權。《囧男孩》和《海角七號》一起宣告了台灣電影業的複興。此時的她,亦有識星的慧眼,當年阮經天尚未走紅,李烈就一眼相中他,讓他在《囧男孩》中客串。到了2010年初,由李烈製片的《艋舺》又成為近年最賣座的片子。風光在麵子上,但是其苦自知,《艋舺》的導演鈕承澤脾氣公認陰晴不定,隻有李烈才治得住他,兩人還有過現場互罵髒話的一幕,發泄之後,工作依然要繼續,好在成片的結果讓人欣喜。

  在演藝圈打拚了三十年,李烈的人生已經比她曾經演過的八點檔連續劇還要精彩。套用那句鮑勃·迪倫著名的歌詞,一個女人要走多少路才能真正成為一個女人?一隻白鴿要翱翔多少海洋才能安息在沙灘上?一個人要抬多少次頭才能看清天空?看看現在的李烈,你就會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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