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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沒搞懂我的意思。打個比方吧!

(2010-06-15 07:36:06) 下一個
有人要跳樓,有人報警了,警察就必須到現場去做動員和搶救,這就是施。但跳樓的人願不願聽,最後是不是要跳,那就是他自己的決定了。人給他的幫助,他可以接受也可以拒絕這就是"受"。

至於你講的民意,總統已經聽到了,但針對這種憤怒的民意是讓它欲演欲烈好呢還是要把它轉化過來,把情緒都用在以後的修複災難中來,我想這個選擇很明確,都會選後者,而OB做的就是第一步,把民眾的憤怒轉移。他做得沒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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