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華人梁警官誤殺黑人格利,麵臨謀殺起訴,消息傳來,有華人一聲哨響,走,到白宮請願去! 瞬間之下,請願書就湊夠了十餘萬華人的簽字。人數到了十萬,白宮就必須表態。
僑居美國28年的我,還是頭一次看到華人如此齊心,我腦海裏頓時湧現了十萬人肩並肩手挽手,高唱著“團結就是力量” 往白宮走的場麵。十萬人簽名對美國人可能是個大數,對於有著起哄架秧子傳統的炎黃子孫,這點人真不算什麽。
後來我轉念一想,華人聯名讓白宮表態,這不等於把白宮當成“黨中央”了嗎?
這不等於在美國玩中國的老一套----- 出了大事兒找組織,遇見壞人找領導,你打了我我告你媽去,有了冤情去中南海上訪,,,,,總之,華人覺得白宮裏有個黑人包青天,他會給咱草民做主的。
這已經不是第一次華人大舉向白宮簽名請願,這說明在輸出春晚,土豪,剩女,大媽廣場舞之後,上訪也被輸出到了美國。
起訴不起訴一個人,是地方檢察官的事,用十幾萬人民的呼聲嚇唬白宮,逼著白宮表態或者幹脆下令赦免梁警官,這不就等於讓白宮淩駕於司法之上嗎?美國好不容易花三百年建立起來的三權分立,這麽輕而易舉就讓中國人給廢了,可惜。
我承認,資本主義製度是相當黑暗的,可是改造它要循序漸進,中國同胞別這麽性急成嗎?
最近看到報道,說部分華人開始挖掘本案檢查官的隱私,Dig Dirt (挖屎) 是美國政客常幹的事,比如爆料對手是否偷稅漏稅,是否雇傭非法移民。崔哥我個人覺得,挖屎也要有中國特色,去采訪一下法拉盛一帶紅燈區,肯定能找到這廝嫖娼的證據。
我同情梁警官,因為他是華人,起訴他就好比起訴了我或者所有華人,這裏有種族情節在。
梁警官和他媽媽說:媽,我這輩子都完了,我以後都沒有辦法養您了。”我當時聽了感動得快哭了。
可是於此同時,我耳邊也響起黑人格利的話:媽,我得死了,我這輩子沒有機會和您說話了。
據美國報刊說,梁警官開槍後,在現場和隊友說的第一句話是 “I‘m gonna get fired. “ (我肯定會被開除的。) 他既沒有撲過去搶救人,也沒有懊悔地呼叫 “Oh, my God, I killed him. Oh, God!” (上帝呀,我打死了他。哦,上帝呀!)這在美國人眼裏會被看作他把丟工作看得比人命更重要。
我尊重華人警察的權利,但是我更敬畏和尊重生命。一個毫無犯罪動機和行為的黑人青年在和女友下樓時被打死,如果是我們自己的家人,我們是否會憤怒到爆炸?是否能有肚量原諒過失開槍的警察?人進了監獄還能出來,人進了棺材還出得來嗎?
我們都是講道理的文化人,所以很糾結。
不過呢,我突然想起,十多年前我也讀過美國法學院,還差點當了崔律師,於是我查了一下New York Penal Code (紐約州刑法)。我發現manslaughter 的獲罪條件是很高的,它要求被告人willfully and recklessly cause death, 這裏麵有許多明知故犯和極度不小心的成份,一個好律師會充分利用這些element 層層設防來辯護的。既然梁警官的子彈是先擊中牆再折射擊中格利,這充分顯示這裏麵的accidental (意外成分),所以即便起訴了他,判他有罪並沒那麽容易。
在紐約,這個每天都能聽到槍聲的城市,被槍打中是經常的事。現在的問題是,紐約人民既要小心別被歹徒的槍打中,還要小心別被警察的槍打中,這活著有點太累了。
美國警察既然手裏拿著槍,就保不齊會走火,誤殺或者自殺,這一點絕對比不上中國警察。中國警察不需要拿槍,隻需要冷冷地問一句:”你,哪個單位的?“ 對方基本就嚇得魂飛天外了。
現在,我集中各路華人的資源,列出具體幫助梁警官的措施如下,僅供參考。
1. 紐約布魯克林區長對檢察官有影響,可以分周一和三,發動華人給這廝狂打電話,跟他擺事實,講道理,讓他明白得罪中國人的後果不堪設想。國內打電話可考慮對方付款,就自當練口語了。區長電話是:718-802-3700
2. 周二和周四給紐約議員陳倩文打電話,注意,不要騷擾,要耐心地告訴這廝,起訴梁警官就是吃裏扒外,和漢奸,皇協軍沒什麽區別,會導致終生申請不到中國簽證。倩文電話:212-587-3159
3. 開庭那天號召廣大華人到法院旁聽,要早起,爭取不給反對方和家屬留任何座位。法庭外要組織有秩序靜坐和遊行,舉著牌子和梁警官照片,標語要寫著:不許拿梁警官當替罪羊! (Do not use Officer Liang as scapegoat!)
4. 呼籲平時在美國買豪宅的土豪們捐出點小錢,為梁警官建立辯護基金,請幾個美國大牌律師,這官司就穩操勝券了。對了,誰認識陳光標請馬上微信他,讓他把法院地產買下來,然後全麵裝修,這官司就沒法打了。
5. 布魯克林地區華人要盡量爭取參加陪審團,少打幾天工,少掙幾天錢,梁警官就有救了。如果陪審團全是華人,我們就方便打啞語,說方言,說不定國內各大衛視還會直播。
現在提供一個網址 http://nypost.com/2015/02/22/brooklyn-district-attorney-orders-detectives-to-run-his-errannd
這個網址揭露了起訴梁警官的檢察官大量不軌行為,請華人們發動全球水軍狂轉,爭取在開庭前把檢察官搞臭,搞得他精神分裂,最好跳樓。
最後,北美崔哥的我在西雅圖呼籲,在梁警官開庭期間,全美華人暫時不要內鬥,要建立廣泛的統一戰線,讓全世界看看,我們華人是可以堅持團結一到兩個月的。
我的微信,每周國內瀏覽量過千萬
——————————————————————————————————————————————————————————————————————————————
崔哥歡迎海外眾親留言探討指教,但是鑒於文學城確有猥瑣陰暗之人,隻好有言在先。
第一,罵爹娘者一律返回自己的至親享用。
第二,罵五毛者請用真名實姓,以證明您比五毛的光明磊落。
第三,衷心希望罵功深厚的朋友把文采用在正地兒,寫書,寫博客,綻放您獨特的光芒,否則幫別人攢人氣,不值。
helpLiang.com
樓頂在8樓, 樓道燈壞3年,梁警官和搭檔從屋頂進入樓梯,裏麵一片漆黑。
梁一手拿手電筒,一手拿槍,門關著, 隻能用肩膀頂著,才能開門。
對方在下麵7樓,開門時,槍走火。(梁警官應該是沒看到人)
驚慌中,梁警官不知道子彈飛到牆上反彈,更不知有人中槍。對方跑下樓。
他返回屋頂,與同伴商討是否通知上級走火。
4分鍾以後,他們才決定重新往下走, 這時對方在5樓。
就是說,梁警官走下3層後,才發現有人中槍。一看到對方受傷,梁馬上通知總部救護。
----Changiskhan 在《時事論壇》的一個跟帖-----
The shooting of Timothy Stansbury occurred in New York City on January 24,
2004. Stansbury was an unarmed 19-year-old New York City man who was shot
and killed by New York Police Department Officer Richard S. Neri Jr. on
January 24, 2004. Officer Neri and a partner were patrolling the rooftop of
a housing project in the Bedford-Stuyvesant neighborhood of Brooklyn at
about 1 a.m. Officer Neri, with his gun drawn, approached a rooftop door to
check the stairway inside. Neri testified to a Brooklyn grand jury that he
fired his standard Glock 19 pistol unintentionally when he was startled as
Stansbury pushed open the rooftop door. Stansbury, a resident of an
adjoining building, died from one shot in the chest. The grand jury found
the shooting to be accidental.[1]
On February 17, 2004 after nearly a month of investigation, the grand jury
declined to indict Officer Neri on charges of criminally negligent homicide
and manslaughter, finding instead the shooting to be accidental. Mayor Mike
Bloomberg who like Kelly had not been overtly supportive of Officer Neri
said: Although the death of Timothy Stansbury was a heartbreaking tragedy, a
grand jury today decided that Officer Neri's actions were not criminal. The
Police Department will conduct a review of the case to determine the
appropriate course of action."[5]
==========================
不分場合地耍貧嘴以炫耀您的“幽默”,您真的不覺得“猥瑣陰暗”而且俗氣的是您自己?就算您小聰明到列出崔三條來封別人的嘴,小聰明也還是小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