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人節,我喜歡嗎?一直是愛他,愛得這樣深,難以自拔。
婚姻出現了問題,我很不開心。姐姐說我要檢討自己,雖然有很多,是老公不對。但是,婚姻中的誰對誰錯,不是關鍵。關鍵是,我到現在還忘不了他,是我婚姻內,最重的暗傷。
別說老公對我不好,我會自怨自艾。就算老公對我好,我也一樣不會開心。與其責備別人,不如責備自己。與其改變別人,不如改變自己。與其求助別人,不如求助自己。所以,姐姐建議我,去看心理醫生。
如果說我內心有事,這事情,就是我太癡情。都結婚了,還無法麵對現實―――總也忘不了他。可是,感情的傷,傷了十多年了,難道是心理醫生開導幾句,催眠幾次,就可以忘記的嗎?連時間都治不了的傷,是同心理醫生短短的幾次會麵,就可以解決的嗎?
那心理醫生,不是成了神仙嗎?
也許,有人會勸我,不要再想他了,不就行了?ok,如果是你說得那樣簡單,難道我自己不會思考嗎?難道我自己不知道,事情到了今天這一步,多想也無益。不但無益,而且還有害。我自己不知道嗎?我被這段感情,折磨得這麽痛苦,我是第一個,最想忘記他的人。
如果理智能夠戰勝感情,我就不需要,在這裏發貼了。我自認,是個克製力很強的人,從小到大,都是如此。感情和娛樂,再吸引人,隻要出線,我立刻就把他們限製在允許的範圍內。決不出框框,也決不會泛濫和出超,以至於影響到現實生活的拚搏和奮鬥。我一直,都做得很好。
唯獨這件事,我卻無法做到。你說我留戀他?想幾生幾世的愛情?不,並不。愛一個人,是這樣奇怪。不論他是好是壞,是卑微是高貴,沒有邏輯,沒有對錯好言。愛上了,就是愛上了。什麽條件都不需要講,也不需要用世俗的標準來衡量。
愛,是不可理喻的。對,就是這樣。
因為無計可施,所以到這裏來,討教方法。各位兄弟姐妹,可否支下高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