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身在國外的老公在電話中對我的決定很不理解。我暈車暈船,在遊樂場都是負責”看包“的角色,是一個”名副其實“的旁觀者。花那麽貴的門票進影城卻不玩,隻是陪”遊“,覺得很不劃算。建議聖誕節去,因為聖誕節他有整整一個星期的假,可以陪兒子一起同”樂“。
這是一個很“理性”的建議,但從感性出發,這是一個“餿”點子。一場”普通“的出遊實在不值得讓孩子再“煎熬”一個月,被我一票否決。今天兒子已經下了一場”雷陣雨“,實在不忍心再掃孩子的興。已經等待很久的出遊計劃被一再拖延會令孩子沮喪~
出門玩就是為了開心,開心不必糾結於形式,可能將影城的能”玩“的娛樂場全玩一遍,會有”值回票價“的快樂,但孩子在玩樂的時候因有我在一旁相伴為他遞水,遞零食,時不時給些小建議而覺得很開心,我在輕鬆愜意中欣賞著孩子眼裏跳動的”陽光“,這種”陪伴“在我心裏絕對的”值回票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