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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6)
起訴莫言,當然可以, 按照法律規定絕對可以,法院應該咋辦? 根據法律而不是上級領導批示, 決定受不受理,如果受理, 同樣也要依據現行法律公開審理。
現在突然發現人不夠了, 想想毛主席說的“人多熱氣高”, 還是蠻對的,那麽,能不能追訴當年計劃生育工作人員(無論是什麽身份職工臨時工街道老娘們等等)當時的一些具體行動呢? 應該可以,因為當時的計劃生育的的確確有一部法律,這些計生人員實實在在是根據法律處理違背計劃生育規定的人員, 也就是說,那些被處理過的人毫無疑問是犯了法的,但是, 問題往往就是但是, 查遍那部計劃生育法,沒有一句話說了可以牽牛扒房抬家具搬電視, 更沒有說可以捆綁起來去強行結紮,所以從這點出發, 計生人員在捍衛計生法的“悍衛過度”了, 也是真真實實違背了計劃生育法,地主在解放前剝削貧下中農,被帶地主帽子做了幾十年的四類分子, 說明執法也是有追訴包括“追懲罰”的例子。
這些計生人員當然會很不服氣, 那些事又不是他(她)們自己想出來要做的, 是根據上級的指示啊, 指示符不符合法律,我們又不曉得囉。
其實可以給這些當年計生人員一個選擇,成立一個“促生辦”-促進多生孩子辦公室,重新把當年的如今尚存的計生人員組織起來,估計都是些退休人員了,讓他(她)拿出當年阻止適齡夫妻生孩子的勁道, 戴著紅袖章, 敲著鑼打著鼓, 一家一家找出育齡女性,想盡了辦法使足了勁, 隻要臉皮夠厚, 一定可以讓很多育齡女性懷上孕,重振“人多好辦事”的大好局麵!
人少要生“計”,人多也生“計”。,曆史的長河就是這麽波浪形前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