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 (107)
2013 (179)
2014 (312)
2015 (483)
2016 (242)
2017 (225)
2019 (110)
2020 (257)
2021 (215)
2022 (337)
2023 (175)
教授說的對與錯,是一回事, 學生要不要按照正常的組織程序向上級反映, 然後, 上級根據規章製度, 在法律的框架內進行處理, 違反校規用校規處理, 違反法律用法律處理?
學生跳上台, 直截了當奪走教授的話筒, 據說得到一大片歡呼聲。
如果教授的話真的違反了當時的法律(之所以加個“當時”, 道理大家都懂),學生可以采取那些動作?
可以起哄,從座位上站起來,用語言大聲喊叫, 指出對教授言論的不認可,並及時向校方舉報, 要求學校處理。
也可以用站起來離開教室的方式, 表達對教授所說內容的不同意。
可不可以幾個身強力壯的男同學,一擁而上, 用強力製止教授講話,然後再向校方舉報。
能不能使用革命的暴力強製教授停止講課?
對教授來說, 重點是能不能利用法律做“擋箭牌”?
對學生來說, 能不能破除對校規乃至法律的限製?
但願這個事件不會成為又一次類似文革的再次發生, 這個學生的行為會不會對很多學生造成另一個紅衛兵運動的催產劑?
進一步, 如果學生對校方的處理不滿意, 應該咋辦?
通過正常渠道向上一級機構表達意願。
還是聚集一夥人, 到書記夥校長辦公室門口靜坐抗議示威, 或幹脆衝進去把書記或校長拉出來打一頓開個批鬥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