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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陽鐵廠的選址之爭(轉載)

(2014-10-26 13:46:03) 下一個
建設一家工廠, 第一步就是選址,比如鋼廠,選址首先得考慮煤礦鐵礦水源,看看一百多年前張之洞在選漢陽而不是黃石的原因。運煤就鐵還是運鐵就煤,反正第一要有水, 沒水的地方就嘛廠也不見--轉載者。

著名經濟史學家嚴中平先生曾指出經濟史研究不能僅僅就經濟而論經濟,需要結合經濟活動所處的政治、文化與社會環境來進行研究,而這恰是以往學界在企業史研究中,特別是對漢陽鐵廠(漢冶萍公司)史的研究中比較易於忽略的問題。本文試以中國近代最大的鋼鐵廠漢陽鐵廠之廠址決策過程為例,通過對相關史料的層層考辨,揭示中國傳統政治與社會文化環境,尤其是張之洞、李鴻章兩大洋務集團之間的鬥爭,對這一近代企業的創辦及生產經營方麵的深刻影響。

  一 、 流行觀點及其史料依據辨析

  光緒十五年,張之洞修築蘆漢鐵路的意見被清政府采納,並因此調任湖廣總督。張在兩廣總督任內原訂在廣東開辦之鋼鐵廠、槍炮廠等洋務企業機器設備也隨之移設於湖北。筆者此前曾撰文揭示,鋼鐵廠之由粵移鄂,並非如人們通常所認為的那樣,因為繼任粵督李瀚章不喜洋務,遇事推諉,亦非出於張氏本人之初衷,而是清廷中樞,特別是由醇親王奕譞所主持之總理海軍事務衙門(即海署),為了扶植張之洞以抑製李鴻章淮係勢力過於膨脹,並考慮到湖北地區礦產資源、地理位置以及交通條件等方麵的優勢,而做出的重要決策。

  在張之洞在鄂籌辦鋼鐵廠的過程中,有一個重要決策曆來備受爭議,那就是鋼鐵廠放棄了鐵礦所在地大冶而選擇武漢地區,並最終定址於漢陽龜山(又稱大別山)腳下。時人及學術界對這一決策的解釋曆來眾說紛紜,對其評判亦褒貶不一,莫衷一是。遺憾的是,學術界的爭議多集中在漢陽鐵廠的選址結果,即廠設大冶或漢陽究竟孰優孰劣,這一實際上比較顯而易見的問題上。對於張氏這一決策的原因,卻並未受到研究者足夠的重視。

  張之洞為什麽要放棄大冶而將鐵廠設在武漢呢?光緒十六年四月八日,張之洞致電盛宣懷,決定放棄大冶,將鐵廠設在武昌省城附近。他本人對自己的這一決定進行了解釋:

  鐵廠宜設武昌省城外。黃石港地平者窪,高者窄,不能設廠,一也。荊、襄煤皆在上遊,若運大冶,雖止多三百餘裏,回頭無生意,價必貴,不比省城。鋼鐵煉成,亦須上運至漢口發售,並運至省城煉槍炮。多運如煤下行,鐵礦上行,皆就省城,無重運之費,二也。大冶距省遠,運煤至彼,運員收員短數攙假,廠中所用以少報多,以劣充優,繁瑣難稽,三也。廠內員司離工遊蕩,匠役虛冒懶惰,百人得八十人之用,一日作半日之工,出鐵既少,成本即賠,四也。無人料理,即使無弊,製作亦必粗率,不如法煉成;製成料物,稍不合用,何從銷售?五也。鐵廠、炮廠、布局三廠並設,礦物、化學各學堂並附其中,安得許多得力在行大小委員分投經理?即匠頭、翻譯、繪、算各生亦不敷用。三廠若設一處,洋師、華匠皆可通融協濟,煤廠亦可公用,六也。官本二三百萬,常年經費貨價出入亦二百餘萬。廠在省外,實缺大員,無一能到廠者。歲糜巨款,誰其信之?若設在省,則督、撫、司、道皆可常往閱視,局務皆可與聞。既可信心,亦易報銷,七也。此則中法,非西法。中法者,中國向有此類積習弊端,不能不防也。即使運費多二三萬金。而工作物料虛實優劣,所差不止數十萬金矣。白(指洋礦師白乃富,引者注)議為是。

  此電所列的七條理由包括自然地理條件、運輸費用、監督管理及人才綜合利用等方麵,內容相當全麵。後來張氏雖略有補充,但大抵仍不出以上範圍。

  著名學者全漢昇先生對鐵廠定址於漢陽持批評態度。他認為:“為節省原料運輸的費用,鐵廠自以設立在鐵礦所在地的大冶縣為較妥當。”在談到張之洞何以將鐵廠設在漢陽時,全先生引述上錄張氏電文後指出,“綜觀張氏列舉的七個理由中,有四個(三、四、五、七)完全著眼於鐵廠管理方麵。換句話說,因為他須駐在武昌,不願鐵廠廠址距離他太遠,以致管理不周,弊漏叢生,故放棄距離較遠的大冶,而選擇近在口尺尺的漢陽來建廠。”鄭潤培先生也指出,由於張之洞“過份著重管理因素方麵,把建廠最重要的經濟因素,放在次要地位,加上預算失準,使到鐵廠日後蒙受極大的經濟損失。”代魯先生則對鐵廠選址予以肯定。他指出,“張之洞之所以選擇省城設廠,是有他相當考慮的,而這些考慮也是有一定道理的”。設廠漢陽,“比單從‘就鐵’一說更精細,也更節費”;“完全符合當年我國通曉近代科技人才奇缺,而一般員司人等又深染官場惡習這一國情”,認為“這又是張之洞高出他人一籌之處。”

  顯而易見,以上學者雖對鐵廠廠址定位有著截然不同的評價,但卻均以張氏上述說法作為解釋鐵廠定位的依據。

  誠然,上引張之洞電文,包括稍後不久張氏本人的有關文獻,係決策者當時留下的原始材料,其史料本身的真實性不容置疑。問題在於,作為特定政治氛圍中的產物,該電文是否毫無保留地反映了張之洞決策時的真實想法?在這些公開的理由背後,張氏是否還有某種不可言說的隱衷?

  對此,我們實有進一步探討的必要。

  光緒十五年十二月三十日,張之洞鄭重承諾將粵省原定機爐移鄂興辦。對於鐵廠廠址問題,他表示:“將來大冶煤便即置大冶,若大冶煤艱,湘煤湘鐵尚合算,即設武昌省城外江邊。”表明起初張氏對此並無定見。直到光緒十六年七月,張氏才最終決定廠設漢陽。這一期間張氏意見不斷變化,大致可以分為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從光緒十五年底至光緒十六年四月初止,張氏由初無定見到計劃“運煤就鐵”,在大冶設廠。

  第二階段,從光緒十六年四月初八日至五月底,張氏決定放棄大冶,另在武昌省城附近擇地設廠。此間張氏主要在武昌省城附近塘角地方、省城外東南湯生湖邊金雞垸等地斟酌、徘徊,終於被迫放棄在武昌省城附近設廠的打算。

  五月底至七月份為第三階段,這一時期張氏將目光由武昌轉向漢陽,並最終定計設廠於漢陽龜山(又稱大別山)腳下。

  很明顯,其間張之洞的態度有兩次重大轉變:一是四月八日放棄大冶,轉向武昌;二是五月底由武昌轉向漢陽。尤以第一次轉變最為關鍵。上引四月八日張之洞電文,即為張氏決定放棄大冶時對盛宣懷所作的解釋。我們不妨將之納入張氏決策的全過程當中,並結合當時具體的社會政治背景與自然地理環境,加以考察。

  其一,大冶黃石港一帶是否確無適宜之地?

  張電中第一條理由即為“黃石港地平者窪,高者窄,不能設廠”。後來張之洞又舉光緒初年盛宣懷所請洋礦師博師敦(一作郭師敦)之勘礦報告,以及當時中國專家徐建寅等的測繪情況,進一步加以說明。似乎張氏的決定充分尊重了專家們的意見,鋼鐵廠選址是受當地自然地理環境限製之結果。其實不然。首先,張氏所提到的《郭師敦勘礦報告》,今尚可見,該報告中說:

  尋覓安置熔爐之地,沿江一帶類皆低窪,惟黃石港東首半英裏外基地一方為合式。該處土下原係堅石,正可就其培築安爐。地近江濱,而基址頗高,較諸左近各處高下相去約有數尺,雖江水漲時亦不致有浸淹廠所之虞。再,灰石礦山在該處東首一英裏,以供化鐵尤為近便。而裝運應用機器及煤角力礦石,無不皆便。

  顯然洋礦師的勘測結果與張氏的說法正好相反。至於徐建寅當時的測繪結果,今已找不到第一手材料予以說明,但我們可以從光緒十六年八日二十日徐氏給盛宣懷的私人信件中看出其大致情形。信中說:“如煤、鐵、灰石均聚一隅,自應在黃石港設爐,而香帥偏信白乃富之邪說,以在距省相近者為合用,現已決計在漢陽矣。”字裏行間,流露出對張之洞設廠漢陽的強烈不滿,我們很難相信,“大冶江邊無適宜之地”會是這位中國專家測繪出來的結論。

  實際上,後來鐵廠商辦之後,鄭觀應(一作鄭官應)及其所雇洋礦師馬克斯等即在大冶附近覓得適宜廠地多處。而且後來漢冶萍公司也確曾在大冶選定新廠址,添設大型鐵爐,冶煉生鐵。這都有力地證明了張氏此說並非實情。

  此外,還應指出,張氏在三月份曾多次聲稱,鐵廠擬“運煤就鐵”,在大冶附近設廠。而適宜的廠地是鐵廠設立之先決條件,倘若大冶附近果真無一善地,則張氏本人三月份之主張豈非兒戲?可見,張氏這一說法並非實情。

  其二,就運費而言,廠設大冶或武漢地區,二者究竟孰省孰費?

  對於這一問題,學者們存在著不同的看法。筆者在此僅需指出一點,即張氏本人對於廠設武漢會比設在大冶造成運費更钜,實有清醒的認識。上引電文中張氏就直言不諱地指出:“即使運費多二三萬金,而工作物料虛實優劣,所差不止數十萬金矣。”類似的說法,張氏稍後的文件中亦多次出現。很顯然,節省運費並非張氏決策時之主要動機。張電文中第二條理由從運費著眼,不過強作辯解而已。

  其三,廠設武漢,是否真是出於督察管理之便?

  正如全漢昇先生所說的那樣,張電中第三、四、五、七條理由均從管理方麵著眼。張氏對晚清社會吏冶腐敗、員司作弊的揭示可謂入木三分,且武漢乃張氏督署所在之地,督察管理自較大冶為便。因此,這些理由頗能引起後人“了解之同情”。然而,應該指出的是,張之洞這一解釋與他本人三月十七日致李鴻章電文中的說法前後矛盾。當時他已明確表示:“故鄂事以運煤就鐵為宜。從前博師敦勘議,亦擬運荊煤就冶鐵也;且距省城近,經理較便。”而相隔不到一月,他卻羅列了一大堆在大冶設廠管理不便的理由!以張之洞豐富的政治經驗和社會閱曆,他對當時官場之腐敗早有認識,決不至於等到籌辦鐵廠過程中才突然意識到這一點,並因之改變自己的主張。姑且不論廠設武漢是否真能有效地抑製腐敗,此項理由前後矛盾,殊不足以令人信服。張氏決策的變化,顯然另有原因。

  其四,設廠武漢,是否是由於當時人才匱乏而造成的?

  張電所列第六條理由即從人才角度著眼,認為當時湖北並設三廠,人才缺乏,必須三廠並設一處,方可通融協濟,且可共用煤廠等公用設施。應該承認,張之洞的這一見解比較符合當時的實際情況,三廠集中布局,確有其合理性。後來張氏的確將鐵廠、槍炮廠和織布局一並設在武漢。這一理由似非虛言,但若說張之洞竟會因此而改變主意,放棄大冶,則不免言之太過。人才匱乏,是當時洋務派人士競相談論的話題,張氏自不例外。早在光緒十六年閏二月間,張之洞就已經“籌建槍炮廠於漢陽大別山下”,“籌建織布局於武昌城外”,初步將槍炮廠、織布廠廠址確定了下來。而遲至三月份,張之洞卻仍計劃將鐵廠設於大冶。可見,人才匱乏問題對張之洞決策的影響實際上是相當有限的。我們並不能將之作為張氏改變主意的主要原因。

  顯然,張之洞這一電文,不過是特定政治環境下的一篇“官樣文章”,其本身即存在許多自相矛盾之處,殊不足以說明曆史之真相。實際上,張氏之決策實有某種不可言說之內心隱曲。對此,我們不妨再看一看時人曾經有過的另外兩種不同的看法或揣測。

  一種看法將之歸於洋礦師白乃富的影響。譬如上文所引徐建寅的信中,即將張之洞在漢陽設廠,看作是“香帥偏信白乃富之邪說”的結果。盛宣懷之侄盛春頤,當時在張之洞手下辦事,他也曾寫信告訴盛宣懷:“白乃富擬在武漢設廠煉鐵,帥意頗以為然。”張之洞本人也曾多次聲明,在武漢設廠係根據洋礦師白乃富的意見。平心而論,武昌、漢陽地近漢口租界,城市繁榮,洋人生活較便利,安全也較有保障。大冶一帶風氣未開,士紳及民眾大多保守排外。據陪同者的記載,白乃富在大冶、武昌(今湖北鄂州市)等地勘礦就曾差點被當地民眾用磚石砸傷。白氏主張在武漢設廠,當屬可信。張之洞後來也補充說明,如果廠設大冶,“洋匠亦不能深入”。作為當時湖北引進的少數幾名外籍專家之一,白氏的意見自有一定的影響力。但我們對他的作用似不宜過於誇大。畢竟,在廠址問題上,洋人的意見並不一致,上文所引郭師敦報告即主張在大冶附近設廠。張之洞本人對此實有充分的選擇餘地。另外,從時間上看,白乃富的意見在三月二十一日以前即已達於張氏,張之洞雖對之“頗以為然”(上引盛春頤語),但張氏在二十九日、三十日對外所發出的電報中仍持在大冶設廠的主張,直到四月份才改變主意。可見張氏之決策,並非主要因為受到白氏意見的影響,而是另有原因。

  另有一種推測是由盛宣懷親信,當時正在湖北從事勘測路、礦及鐵政局文案工作的鍾天緯作出的。光緒十六年五月,鍾氏在寫給盛宣懷的信中,提到了鐵廠總辦蔡錫勇對鐵廠設在武漢的解釋,其內容自與上錄張氏電文一致。不過,鍾氏認為,蔡的說法“尚有一層未言之隱”。他指出:“蓋香帥用人,不過親信數人,鐵政局必委蔡觀察主政,若一離省垣,則幕府與煉鐵勢不能兼顧。如徐仲虎(即徐建寅,引者注)觀察雖有辦礦之才,固未許獨當一麵也。”十月,鍾天緯在信中說得更加透徹,他說:“香帥必欲在近省設煉鐵廠者,名為會同司道目擊用款,以絕浮言,其實欲責成蔡毅若觀察(即蔡錫勇,引者注)辦理。蔡公又兼洋務幕府不可遠離。”

  這裏鍾天緯通過切身體察,揭示了張之洞的解釋實不過是表麵文章,而張氏實有其難言之隱,即欲任用蔡錫勇兼管鐵廠及幕府文案,這與後來的事實正相符合。鍾氏這一揣測,已在相當程度上接近了曆史之真實。不過,鍾天緯因與盛宣懷關係密切,在湖北未被重用並受到張之洞的猜疑與防範,心中極為不滿,且其人地位不高,眼界亦受局限,遂將張之洞放棄大冶,在漢設廠歸因於張氏用人過偏。此不免失之簡單,我們尚須結合當時社會政治背景進一步予以探討。

  實際上,張之洞之所以放棄大冶而決定將鐵廠設在武漢,固然與武漢地區地理條件、洋專家的意見以及當時的人才匱乏問題等諸多因素有關,但其主要原因,則是由於他與李鴻章、盛宣懷等矛盾激化,彼此間疑忌加深,為爭奪鋼鐵廠的控製權而不得不做出的選擇。

  這一時期,作為洋務運動的後起之秀,張之洞與李鴻章、盛宣懷等人的矛盾分歧主要體現在以下三個方麵:

  其一,在鐵路建設方案上,津通鐵路與蘆漢鐵路之爭。

  早在光緒十四年九月,津沽鐵路甫一修竣,李鴻章即向海署提出“煤礦商人及鐵路各商均以鐵路為便益,力求由天津接造至通州”的主張。李氏津通鐵路的主張曾一度得到海署的讚同,但在清廷內外卻很快遭到一片非議與反對之聲。時任兩廣總督的張之洞,遂趁機提出停修津通鐵路而改修蘆漢鐵路的主張。張之洞的建議很快受到清廷統治者讚同而成為定議。

  其二,在張氏在粵原定槍炮廠設備的移置方案上,天津方案與湖北方案之爭。

  張氏調任湖廣總督之後,對於張氏在廣州原定設置之槍炮廠如何處理,繼任總督李瀚章提出廣東“自鑄槍炮地遠費絀,未能經久”,請求清廷另行移置。光緒十六年正月初七日,李鴻章則提出槍炮廠“將來開工後需煙煤較多,現在煙煤出自唐山煤礦,由鐵路運津較便”,而且天津還便於購辦外洋器材,轉運產品,“似建廠之地,宜在天津擇定。”對此,張之洞則爭鋒相對地提出“移鄂就鐵”的主張,並很快得到以醇親王為首的海署首肯。

  其三,在鋼鐵廠建設方案上,煉江蘇省徐州利國驛鐵礦與煉湖北大冶之鐵的爭議。

  早在光緒十五年十一月二十三日,盛宣懷所上《籌擬鐵礦情形稟》中,即已流露出勘采江蘇徐州利國鐵礦、煤礦的意圖。張之洞當時則表示“管見總以煤鐵距鄂較近者為宜”。雙方分歧已露端倪。在鋼鐵廠具體籌辦過程中,雙方之間矛盾分歧進一步深化,並對鋼鐵廠的廠址定位及其經營管理方麵均發生了深刻影響。

  張氏籌建鐵廠期間,雙方的矛盾進一步激化。首先,在勘礦問題上,雙方的分歧加劇。光緒十五年底直至十六年一、二月間,這種分歧愈趨明顯。光緒十五年十二月三十日,張之洞劄委知府劄勒哈哩等查勘大冶等處煤礦,他指示:“如大冶附近無煤,即溯江上駛,直抵宜昌以上至歸州、巴東一帶川省交界止。”同日,張氏致電盛宣懷,表示“現派員赴冶,溯江勘訪”,他認為“利國礦誠佳,但遠鄂,且運河多涸,”不擬派人勘探。光緒十六年正月初三日,盛宣懷急忙致電張之洞;“乞囑蔡道催白乃富赴下遊勘尋煤礦。聞英、德礦師已到,可否令複勘冶、利兩礦,早為定議。”十四日,盛氏再次致電張氏稱:“白乃富電:‘大冶一帶如無好煤,池州、銅陵一帶必有好煤。’……乞飭白乃富勘完武、冶、興、濟,即赴大通查勘。”十五日,張之洞回電聲稱:“大冶附近如無煤,興山、巴東必有,地在上遊,較池州便,池煤開采有年,聞多而不佳,似可從緩。”顯而易見,盛氏不欲放棄勘采利國礦的計劃,力圖將勘采煤鐵之事擴大到長江下遊地區,使之溢出張之洞權力範圍之外。與之相反,張之洞不願勘采利國及其它下遊地區礦產,而竭力將勘查範圍限製在兩湖地區。用張氏後來的話講,即為“以楚煤煉楚鐵,取材總不出兩湖”。二月二十六日,張之洞搶在李鴻章到京議事之前致電海署,尋求中樞的支持。張電雲:

  現擬定計煉楚鐵。前盛道在滬擬有開徐州利國礦一稟,管見擬從緩議,緣原議係借官本招商股,事多周折,與洞辦法不同,且與現在情形不合。至所擬有另奏派督辦大員一層,尤可不必。

  張氏此電即是對盛氏擬開徐州利國礦的否定。很快海署即回電批示:“覆勘冶鐵、湘煤既佳且多,應照所擬舉辦,盛道管見,應毋庸議。”在此關鍵性問題上,海署明確地站在了張之洞的一邊。此亦可見清廷中樞對張氏倚畀之隆,扶植之力。盛宣懷當時是李鴻章之親信,海署、醇邸不欲李鴻章集團勢力過於膨脹,有意扶張抑李,以分李之權。李鴻章也體察到清廷中樞與張之洞的意圖之所在,他告訴盛宣懷:張之洞既不願開采、冶煉利國煤鐵礦,而“開礦以籌款第一要義”,“海署必不肯分認兩處”,利國鐵礦所需巨款無從指撥。盛宣懷遂不得不放棄冶煉利國礦的設想。

  這樣,光緒中葉清統治者內部圍繞鐵路建設、鋼鐵廠與槍炮廠的建設的鬥爭似乎以洋務運動後起者張之洞的勝利而告終。不過,老於政治權謀的李鴻章是不會輕易認輸的。麵對張之洞勢力的崛起,為了不直接觸犯清廷中樞的權威,並避免受到當時朝野人士對其擅權行為的攻擊,李鴻章在表麵上極力向海署表白自己“以維持大局為主”,並推崇張之洞“識力恢廓,允為後起之雄”,而骨子裏卻瞧不起張之洞,認為張氏“大言無實”,“不更事”,其洋務計劃不過是“欲結邸(指當時主持海署之醇親王奕譞)歡”,結果“恐難交卷”,“終要瀉底”。更何況李氏並不甘心失去對未來鋼鐵、鐵路等洋務事業之主導權。因此,李鴻章在實際行動中不時對張氏進行掣肘,千方百計地維持自己在洋務運動中之領導權。

  積極推動清政府修築關東鐵路,暫時擱置蘆漢鐵路的修築計劃,是為李鴻章所采取的重要措施之一。光緒十六年三月三日,張之洞接到海署通知,清廷決定“移緩就急”,先辦關東鐵路。蘆漢鐵路的修築遭到擱置。清廷這一決定,固與當時中俄關係惡化有關,但李鴻章無疑是其有力推動者。鋼鐵廠前途,因之籠上了一層陰影。

  二、 張、李之爭與漢陽鐵廠之決策過程

  更有甚者,在鋼鐵未來所鑄鋼軌的銷路問題上,李鴻章也采取了不合作的態度。三月四日,張之洞急忙致電李鴻章,詢問:“尊處所辦營琿路擬用何鐵?是否即用鄂鐵抑兼用他鐵或另開鐵礦?”顯然,張氏正為鐵廠產品的銷路而憂心忡忡。三月五日,李氏的回答卻冰冷無情:“東路須急辦,應購西洋鋼軌,每年造二百裏路。”

  麵對這種嚴峻的形勢,張之洞一麵加緊籌備鐵廠建設,力爭早日煉鐵出軌,一麵積極與海署、李鴻章往返電商,盡可能阻止李氏訂購外國鋼軌而選用鄂省產品,而鐵廠廠址的擇定,正在此時。三月十日,張之洞即向李鴻章表示鐵廠打算在鐵礦附近開設。十五日,李鴻章來電提出異議,認為“爐廠似宜擇煤礦近處安設。”十七日,張之洞再次致電李鴻章,從礦產分布、交通運輸及管理等方麵向李氏解釋了鄂事“運煤就鐵”的緣由,並引從前博師敦的勘礦意見作為依據。十八日,李氏複電,雖仍有所保留,但已大體同意了張的意見。

  不過,張之洞的意見並未因李鴻章的同意而確定下來。三月二十一日,盛春頤在給盛宣懷的信中透露:“白乃富擬在武漢設廠煉鐵,帥意頗以為然。”似乎張之洞在三月下旬已經有所動搖。但從現存的張氏在三月廿九日,三十日發出的幾封電報來看,他仍未放棄在大冶設廠的打算。

  三月三十日,張之洞分別致電海署和李鴻章,表示:“大冶鐵廠若此時即速開辦,一年後即可製出鋼軌,……似可不必多定洋軌,反致中國自造之軌置之無用。”遺憾的是,四月三日李鴻章回電故意延宕,拒不對東路采用鄂軌事表態。李氏電中雖表示,“俟鐵廠成軌,取樣比較,如果合用,即價略昂,必當自用自物”,但他卻稱:“向來訂購章程,須令各國鐵廠將貨價呈送,定期開封,擇貨精價廉者購辦,未便預為限製。”李氏堅持,東路是否使用鄂軌,“似應屆時商辦”。這就意味著將來鄂省鐵廠產品銷售,不得不受到李鴻章的擺布。此舉自然引起張之洞的高度警惕和強烈不滿。四月十日,張氏在致李鴻章的電文中即有“大略公為鐵局總裁,洞不過為鐵局提調而已”之語,此即對李氏攘權行徑之冷嘲熱諷。

  正當張之洞為鋼鐵廠之經費與產品銷售問題而深為擔憂之際,四月七日,盛宣懷給張之洞連發五電(有一已佚),進一步闡述其對鋼鐵廠廠址及經營問題的主張。在第一封電報中,盛宣懷稱大冶鐵礦極佳,荊、當及湘煤合用,“是天以資大人開非常之功”,並有“宣懷不獲隨侍供驅策,徒抱苦心十五年,空賠公款十五萬”等語,流露出其督辦鐵廠之強烈願望。盛氏顯然已察覺張之洞有放棄大冶而在武漢設廠之意,故在第二電中力爭鐵廠應設在大冶。更有甚者,在第五電中,盛宣懷竟公然為其侄盛春頤謀求大冶縣令一職。盛氏覬覦鐵廠之意,可謂昭然若揭。順便說一句,盛氏這幾封電報之所以如此直言不諱,顯然與蘆漢鐵路修築遭擱置後,張之洞所麵臨的處境之窘迫有關。

  蘆漢鐵路的修築既已遭到擱置,李鴻章對東路采用鄂軌之事又拒不表態,而盛宣懷複趁機向大冶一帶滲透個人勢力。這一連串的事件,自必引起張之洞對李鴻章、盛宣懷諸人的疑忌和防範。盛宣懷在四月七日給張氏的第二電中,有兩句似乎多餘的話:“宣凡有所見,必直陳憲台,事後必知宣心無他,宣言皆實。”我們從中即可窺見張之洞對盛氏疑忌之深。在當時條件下,盛宣懷廠設大冶的意見在經濟上固然更為合理,其實,我們從三月份張之洞的意見中亦可看出,張之洞本人對此實有清醒的認識。或者說,設廠大冶,亦是張氏初衷之所在。然而,嚴酷的政治現實迫使張之洞不得不作出新的選擇。四月八日,張之洞正式宣布放棄大冶,決定在武昌省城附近設廠,正是這一政治鬥爭形勢下的產物。很明顯,廠設武漢,張之洞方可通過自己的親信蔡錫勇等將鐵廠牢牢控製在自己手中;而李鴻章、盛宣懷覬覦鐵廠之企圖方可不杜而自絕。

  張之洞將鐵廠改設在武漢,此舉帶有鮮明的政治色彩。這一點我們可以從事後各方的反應看出來。七月二十二日,張之洞將在漢陽大別山設廠的方案正式請示海署。二十九日,海署來電批示:“所擇漢陽大別山下既於建廠為宜,應即舉辦,希由貴督自行奏明是要。”表明清廷中樞對張之洞的支持一如既往。盛宣懷則對此頗為敏感,多次向人打探消息。十月十二日,盛氏接到門生鍾天緯的來信,得知:“香帥必欲在近省設煉鐵廠者,……其實欲責成蔡毅若觀辦理。蔡公又兼洋務、幕府,不可遠離。”十月十六日,盛氏通過李鴻章致電張之洞,力勸張氏仍在大冶江邊設廠。十一月,醇親王奕譞病故。十一月十六日,盛宣懷又致函慶王奕劻,請其設法挽回。可見,漢陽鐵廠之選址,關係重大,並非僅僅一工廠內部之經濟決策,實為雙方政治鬥爭之焦點。

  由於張之洞堅持己見,毫不動搖。而且,清廷中樞對張之洞的扶植,並未因醇親王奕譞之死而改變。盛宣懷的圖謀終未實現。

  尚有一點需要說明:為什麽在張之洞、盛宣懷及其並世諸人留下來的文獻中,我們很難見到將漢陽鐵廠定位與雙方政治鬥爭聯係起來的直接的材料?筆者認為,此固與這一事情本身極為隱秘,外人難以盡窺其底蘊有關。更重要的是,當時張之洞與李鴻章、盛宣懷等的關係相當微妙,既有明爭暗鬥的一麵,又有相互利用與合作的一麵,雙方均不願揭破那層薄紙。尤其是張之洞作為洋務運動之後來者,其勢力尚不足以與李鴻章抗衡,在資金與人才等方麵還需要得到李鴻章、盛宣懷集團的幫助和支持,張之洞本人也千方百計彌補與李鴻章的關係以減少不必要的阻力。甲午戰後,李鴻章失勢,盛氏又投靠張之洞,任漢陽鐵廠總理,彼此更不願觸及這一不愉快的往事。不過,在張氏晚年所撰《抱冰堂弟子記》中,他指出:

  中國初設鐵廠時,言者多請開徐州利國礦,以徐州運道不便,且鐵路南北皆自漢口發端,鐵廠必近於武漢方合,乃主開大冶之鐵礦以供用,設煉鐵廠於漢陽。

  張氏此文係事後追憶,難免存在一些不盡符合史實之處,前文已對此作過說明。但同張氏此前關於鐵廠興辦與廠址定位的其它說法相比,此處去掉了其過去一再聲稱的所謂“便於督察管理”,“杜絕浮言”等搪塞之辭,卻比較含蓄地點出了他本人當時同李鴻章、盛宣懷等的矛盾。此中所謂“言者”,自是指盛宣懷其人。這或許是張之洞有意為後人索解這一難題而留下的一條線索吧!

  張之洞既已決定放棄大冶,便開始積極在武漢地區尋覓適宜的廠址。但情況並非一帆風順。張氏首先考慮在武昌省城附近設廠。當時曾重點勘過兩處地方:一為武勝門外的塘角地方,該地靠近長江,轉運甚便,可惜“地勢甚低,年年江水淹灌”,隻得作罷。二為省城東南二十裏湯生湖邊之金雞垸,該地“高燥寬廣”,便於將來擴充,亦與長江一水可通。不料當進一步勘測地形,疏浚河道之時,竟因拆毀當地一座橋梁――額公橋而滋生事端。湖北當時風氣未開,一般民眾本來就不以興辦鐵廠為然,武昌城內一些保守的官僚、士紳們亦趁機推波助瀾。事不得已,張氏亦隻好放棄該地。張之洞還曾采納鍾天緯的意見,派他前往青山一帶勘地,結果發現該處“實無地基”,隻得作罷。

  武昌一帶的自然地理條件和社會文化環境均對鐵廠設置不利。張之洞終於意識到,“鐵廠除漢陽外必無善地”,並把目光轉向漢陽,最後將鐵廠選在了漢陽大別山下。該地“長六百丈,廣百丈,寬綽有餘,南枕山,北濱漢,西(應為東,原文誤)臨大江,運載極便,氣局宏闊,亦無廬墓,與省城對岸,可以時常來往督察,又近漢口,將來運銷鋼鐵貨亦便。惟須填築地基九尺,則盛漲不淹。沿漢亦須增堤數尺耳。”廠址定在漢陽雖非十全十美,但這無疑是張氏在武漢地區所能覓得的較佳處所。

  顯然,漢陽鐵廠之選址,關係重大,並非僅僅一工廠內部之經濟決策,實為張、李雙方鬥爭之焦點。張之洞放棄在大冶設廠之主要原因,乃是由於同李鴻章、盛宣懷矛盾激化的結果,此後又受武漢地區社會文化環境與自然地理條件的製約,遂將鐵廠設於漢陽大別山下。縱觀漢陽鐵廠從最初定議興辦於湖北到最終定址於漢陽大別山下,這一從宏觀到微觀的決策過程,我們與其說是張之洞本人的抉擇,毋寧說是當時特定的政治形勢、社會文化氛圍、經濟技術條件以及自然地理環境等人文――自然因素綜合作用的結果。其中,傳統政治因素的影響則顯得更為突出。作為舊的社會曆史土壤中萌生出來一顆新的胚芽,湖北鋼鐵工業一開始就不得不屈就於傳統政治下的安排,被迫放棄了大冶這一在經濟上更為有利的區位,這就給後來漢陽鐵廠的生產與經營產生了極為不利的影響。

  這裏特別需要指出是,鋼鐵廠廠址確定,漢陽鐵廠得以建成之後,張、李這兩大洋務集團之間爭權奪利的鬥爭並未結束,並對漢陽鐵廠早期之生產與經營所造成消積影響。其中主要包括兩個方麵:

  一是由於李鴻章、盛宣懷並不甘心喪失對鋼鐵廠的控製權而處處對張進行掣肘,企圖俟張氏無計可施,“落第後再議”,結果加劇了鋼鐵廠之經費緊張與產品銷售困難。這為後來漢陽鐵廠被迫“招商承辦”,盛宣懷終於得以掌控鋼鐵廠埋下了伏筆。

  二是由於當時張之洞作為新興洋務首領,其身邊洋務人才嚴重不足,張氏在鄂早期舉辦的許多洋務事業不得不借用東南沿海地區的人才,而這些人才多同李鴻章、盛宣懷關係較深,如本文中所提到的徐建寅、鍾天緯、盛春頤之類。其中固不乏洋務實幹之才,但也確有不少人經常通過書信甚至密電向盛宣懷通報漢廠消息。張之洞不得不運用這些人才但又不能對之充分信任,往往在其身邊另外派人時加監視,這不僅造成人才的閑置、浪費,而且也使得早期漢陽鐵廠內部管理人浮於事,效率低下,格外混亂。限於篇幅,茲不深論。

 

(本文作者係中國社會科學院經濟研究所副研究員 袁為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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