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輕地揮一揮手

居美國華盛頓, 就職政府部門, 花甲年歲, 天天等下班, 月月等薪水, 年年等退休.
個人資料
華府采菊人 (熱門博主)
  • 博客訪問:
歸檔
正文

阿陀: :江、毛本是一家人(轉載的)

(2014-01-08 14:58:09) 下一個

很有意思的一篇文章, 所以那份判決書是一個冤案哪--轉載者

江、毛本是一家人

____寫在“毛熱”方興未艾的“毛誕”之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特別法庭判決書(節錄)
1981年1月25日
被告人江青,以推翻人民民主專政為目的,為首組織、領導反革命集團,是反革命集團案的主犯.   被告人江青犯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九十八條組織、領導反革命集團罪,第九十二條陰謀顛覆政府罪,第一百零二條反革命宣傳煽動罪,第一百三十八條誣告陷害罪,對國家和人民危害特別嚴重、情節特別惡劣。
 
文革中毛澤東和江青之間是什麽關係?是親密關係?是一般工作關係?是疏離關係?還是對立關係?如果按照1981年最高人民法院判決書:江青“以推翻人民民主專政為目的,為首組織、領導反革命集團,是反革命集團案的主犯。” 那麽她和“人民民主專政”和“革命集團”的最高領袖毛澤東就應該是敵對的關係。事實真相是不是這樣?
一年前北京拜訪江青秘書閻長貴,或贈一本由他和中央文革辦事組組長王廣宇合寫的文革回憶《問史求信集》,讀來饒有興味。下麵可以用書中閻長貴回憶江青的五處細節來回答上述疑問:
 
1、“為江青服務,就是為我服務”
剛開始工作,閻長貴誠惶誠恐,覺得江青性格喜怒無常難侍候,一位在毛澤東身邊工作的服務員是他老鄉,當時開導他,毛澤東曾經對身邊的工作人員說過:“為江青服務,就是為我服務”,他於是感到釋懷。他後來查證確有此事,是六十年代毛對一名被江青責罵喊滾,因而感到委屈的服務員張素蘭親口說的。書中寫道:“毛主席的這句話,不僅成為江青身邊工作人員的強大工作動力,而且也成了化解為江青服務過程中產生的各種鬱悶和不快的寬心丸——偉大領袖毛主席理解我們啊!”(《問史》“毛澤東和江青二三事”)
 
2、回家
文革前江青每年都要到外地避暑避寒,全年不在北京的時間加起來一般都會有半年或半年以上,唯獨文革高潮的1967年“很少見的,可能是絕無僅有的”,“就是一步也不離開北京”,沒日沒夜沒星期天,全副身心投入文革。那年6月份江青身體不大好,她對閻長貴說:“主席也叫我到外地去休息一段時間……你看,這麽多事,我怎麽走啊!”(《問史》“江青一九六七年的行止”)
江青“主要住在釣魚台,下午隻要不開會,她幾乎每天都去看毛主席”,“其住處就是釣魚台十一樓和中南海豐澤園‘兩點一線’”。“江青去看毛主席,或到毛主席那裏去,和別人(包括周總理)不同,因為她是回家啊。”(《問史》“文革初期毛澤東和江青的關係”)
 ——那時多少人想見毛澤東而不得其門!閻長貴對筆者說:“連周總理每次要見主席都得事先打電話問過,得到允許才能前往。江青不一樣,那裏就是她的家嘛!”
 
3、合影
1967年五一節,毛澤東等領導人到北京中山公園參加遊園活動。江青護士許春華代表工作人員向江青提出“我們想和主席照張相”,江青說:“那我去問問主席”。結果毛爽快地答應了:“好,照吧。”閻長貴本人也參加了這次合影,他回憶此事時很感慨:“而我們從這件事看,毛澤東和江青的關係是很親密的。如果不是這樣,即不是很親密,江青會向毛澤東提出工作人員要和他照相的事嗎?同時,毛澤東會爽快地答應嗎?!”(《問史》“文革初期毛澤東和江青的關係”)
 
4、贈字
網上傳聞江青臨摹毛的書法幾可亂真,現在流傳的一些毛澤東書法作品其實出自江青。此說本來應該借這次機會向閻老求證,惜一時忘記了。不過關於書法有一件事還是第一次知道:
書中提到“毛澤東用大大小小的宣紙給江青寫過好多幅字”,閻長貴還親眼見江青大大方方一次就送給來訪的林彪夫婦幾幅,送給老夫子陳伯達也是幾幅(《問史》“1966-1967年江青同林彪和葉群的關係”)。
注意,第一,這不是丈夫練字後妻子收拾案桌上的墨寶,而是丈夫特意專為妻子寫的。“大大小小的宣紙”、“好多幅”——說明不是一次兩次,而是經常這麽做;第二,江青出手夠大方,能將毛贈她本人的書法作品(可能內容上還有某種寓意),“幾幅”、 “幾幅 ”送人——不僅說明她收藏毛題字的數量一定不少,從中更可看到江青這麽做一點也不用顧忌丈夫怪罪。
 
5、改文
《問史》“毛澤東幫江青改文章”一文談到,毛澤東是“文章大家”,一生勤於寫作,還經常下筆修改其他人的文章,“至於幫妻子江青改文章那更不稀罕了”。文中舉出三個經典例子都和文革運動息息相關:
一是662月《林彪同誌委托江青同誌召開的部隊文藝工作座談會紀要》(簡稱《紀要》);二是6611月江青在首都文藝界無產階級“文 命”會上的講話(簡稱《文藝講話》);三是674月江青在軍委擴大會議上的講話(《為人民立新功》)
《紀要》是江青主持部隊座談會的記錄,毛澤東指示陳伯達張春橋姚文元參與修改,本人還親自先後三審其稿,添加了十一處內容。第三次也是最後一次審閱時,毛澤東把在原標題“江青同誌召開的部隊文藝工作座談會紀要”前麵添加了六個字:“林彪同誌委托”。明明是江青主動介入軍隊文藝工作,這一改,不管林彪個人意願如何,他都變成主動方了(粵語:“食死貓”)。用江青後來的話說,就是請出了林彪這“尊神”。
——這真是神來之筆,把林彪牽進來了,把江青抬上去了,一石二鳥,令人拍案叫絕!閻長貴認為:“《紀要》是第一個明確提出要進行一場文 命的文件。《紀要》與其說是江青的作品,不如說是毛澤東的作品……是毛澤東發動“文 命”的一個極其重要的步驟。”
毛澤東對《文藝講話》和《為人民立新功》的修改也傾注不少心血,尤其注重語氣的收斂,原文中對許多用“我”和“我們”的地方,毛都反複斟酌,或刪或改,盡可能讓自己夫人的“登基之作”給人謙虛謹慎的好印象。閻長貴當年看到毛澤東為江青修改《為人民立新功》的原稿時,感覺“震驚”——
 
在《為人民立新功》原稿中,還有一個地方說到:“主席還健在,有些人就可以不聽主席的話。在上海的時候,華東局、上海市委裏頭,可微妙哪。主席的話不聽,我的話也不聽,但是一個什麽人的話,簡直捧得像聖經一樣的。”毛澤東把“我的話也不聽”中的“也”字改成“更”字。當時(1967年4月),看到這裏時我(時任江青秘書)被震驚了,心裏長時間暗暗發笑,心裏想毛主席真厲害,真細心,也是對江青的真愛護,把“也”字改成“更”字,一下子就把江青的地位拉正了。按照原來的說法,“主席的話不聽”,可以理解為“尚可”,“我的話也不聽”,那還行,那還了得,這不是把自己擺在主席之上了嗎?!毛澤東看到這個地方時,可能感到了這點,甚至可以說一定感到了這點,要不怎麽把“也”字改成“更”字?這樣一改,就符合江青的身份了,“主席的話不聽”,“我的話更不聽”,和主席相比,我算老幾?至今想到毛澤東的這個改動,我還是感慨萬千!也許有人會說,這可能是江青講話時的口誤;恐怕這樣辯護不行,要知道對錄音整理稿,江青本人是“改了幾次”才送毛澤東審閱的。------退一步說,即便江青確係口誤,毛澤東給改正了,也是一件很值得體味的事情。
毛澤東修改文章“點石成金”,經毛澤東一改,江青的講話或文章其質量(姑且不論政治傾向)就顯著提高了
——我讀《問史》一個重要的收獲就是更感還原曆史之重要。毛也好,江也好,有人愛有人恨有人頌有人罵人言人殊,這是很正常的。要評價一個人,一段曆史,不能先入為主,憑主觀臆斷,首先第一步就是要麵對基本的事實,先擺“有什麽”,然後才談得上去討論“為什麽”。文革過去將近五十年了,曆史刻意被掩埋,“有什麽”都不知道(年輕人尤甚),“為什麽”當然就可以任憑為政者胡說八道。一本《問史》,隻講事實,不涉褒貶,就已經讓堂而皇之的一九八一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特別法庭判決書》無地自容,可以想象切割曆史掩耳盜鈴,是何其荒謬!
然前車之鑒,今又如何?
 
                       阿陀  20131226日於芝加哥
 
[ 打印 ]
評論
目前還沒有任何評論
登錄後才可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