楹聯的文體歸屬,是個沒有完全談清說透的問題。有的人認為楹聯是一種特殊形式的詩,有的人則認為楹聯屬駢體文範疇。有人說楹聯就是一種應用文,還有人說楹聯是民間文學。五花八門,莫衷一是。從中國古代文體的參照係來看,楹聯獨具一格,別是一家,是一種與詩、詞、曲、駢體文等並立的古典格律文學樣式。
楹聯非詩:前人多把楹聯看做韻文大家族中的一員,或者把楹聯看作是 “ 詩餘 ” ,稱為 “ 袖珍詩 ” 、 “ 詩中之詩 ” 、 “ 兩行詩 ” 。這種看法經不起推敲。顯而易見,楹聯無法劃歸韻文或詩歌範疇。首先,楹聯不用韻,而中國傳統古典詩歌(韻文)都是押韻的。押韻是韻文最重要的特征。否則,何以言韻文?從四言詩《詩經》、騷體詩、古樂府詩、古詩到近體詩,都是用韻的。可見用韻之於詩,若對仗之於楹聯,乃根本法則,楹聯既不押韻,何以稱詩?再則,從句子看,詩的句子一般是較整飭的。四言詩每句四字,五言、六言、七言每句分別是五、六、七字。古風中個別句子略有長短變化。而楹聯則不然,句子長短可任意變化,隻要上下聯對仗就行。可見,楹聯不屬於韻文範疇。
楹聯非駢文:一些學者把楹聯歸屬駢體文。象原金陵大學劉麟生在其《中國駢文史》中( 1937 年版)中,把楹聯列入第十一章 “ 駢文之支流餘裔 ── 聯語 ” 。梁啟超也說過: “ 在駢驪文裏(楹聯)原不過是附庸之附庸。 ” (《痛苦中的小玩意兒》)楹聯與駢體文共同的地方無疑是對仗。但顯而易見,這二者的對仗是有極大區別的。駢體文的對仗叫駢偶,駢偶句句首句尾的虛詞以及共有的句子成份(主語、動詞、助動詞等)不算在對仗之內。如南北朝劉勰《文心雕龍 • 情采》: “ 夫能設謨以位理,擬地以置心。 ”“ 夫能 ” 二字,不算入對仗。而楹聯之對仗,則無論虛實,要求嚴格工穩。再則,駢體文的句子,規定隻能是 “ 四六 ” 句式,而楹聯,誠如上述,句子字數不受約束。從整個結構上看,駢體文是由一個個平行句子組成,而楹聯則兩個平行部分(上、下聯)組成。楹聯與駢體文,頗有形似之處,但終非一體。
楹聯別是一家:宋代詞剛剛興盛時,李清照曾指出: “ 詞別是一家 ” ,被視為精辟之見。在對待楹聯上,也應該承認,它別是一家,而不是詩或駢體文的附庸和支流餘裔。
為什麽說楹聯別是一家?我們可以考察一下中國古典格律文學發展的流變和過程。中國古典文學樣式繁多,以往習慣於將之劃分為為散文和韻文兩大類。韻文包括詩、詞、曲等,也可通稱為 “ 詩歌 ” 。我認為,似可劃分為格律文學和非格律文學兩大塊。非格律文學就是廣義上的散文。包括古典散文和古典小說等。所謂散,即不受程式、格律約束。格律文學則包括詩、詞、曲、駢體文、賦、韻文(用韻的散文,如某些銘、經、誌等)及楹聯。從詩經、楚辭、漢賦、六朝駢驪,到唐詩、宋詞、元曲、清聯,中國古典格律文學不斷流變,不斷創新,形成多種文體,多種結構,多種格律。以盛唐律詩的形成為分界線,中國古典格律文學大體上經曆了建構和解構兩大過程。從周秦到盛唐,是格律文學的建構過程。表現為句式字數的增加,句式結構的規範化。句式,從二言開始,到漢代已達七言。《文心雕龍 • 章句》雲: “ 二言肇於黃世,《竹彈之謠》是也。三言興於虞時,《元首之詩》是也。四言廣於夏年,《洛汭之歌》是也。五言見於周代,《行路之章》是也。六言、七言雜出《詩》、《騷》,而體之篇,成於兩漢,情數運周,隨時代用矣 ” 。齊梁以後,致力於句式結構的規範化。四聲的發現和推廣,大大促進了規範化進程。到唐代,律詩、律賦的結構已臻於盡善盡美。
從盛唐到清代,則是中國古典格律文學的解構過程。一方麵,從樂府、律詩、絕句衍生出 “ 長短句 ” 。於是 “ 詩 ” 解構為 “ 詞 ” 。另一方麵,從律詩和駢文剝離出 “ 對仗句 ” ,由律詩單對和駢文偶對,發展為既對又聯的兩行文學。於是 “ 詩 ” 和 “ 駢文 ” 解構為 “ 聯 ” 。顯然,楹聯是中國古典格律文學在解構和發展中新出現的一大樣式。格律文學各有其 “ 律 ” 。詩有 “ 詩律 ” ,詞有 “ 詞律 ” ,駢文也有 “ 駢律 ” 。楹聯則有 “ 聯律 ” ,什麽是 “ 聯律 ” ?可以用兩個字概括,即 “ 對仗 ” 。
綜上所述,楹聯從文體上講,既不屬詩,亦不屬駢體文,也不能認為是一種特殊形式的詩或特殊形式的駢體文。它是一種與詩、詞、曲、駢體文等並立的又一種古典格律文學樣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