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李鴻忠省長支一招
(2010-03-11 13:4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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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新聞“錄音筆事件是誤會 不涉及道歉”, 不由撫桌長歎。 而今的湖北省長李鴻忠麵對記者,語調溫和,對記者的每個問題都耐心傾聽, 並詳細地解釋了事情的來龍去脈。 顯然, 這是李省長的一個危機公關舉措。 然而, 把李省長的這一舉措放到李省長本人所說的“三光”(陽光, 目光, 激光)下去考量,對其行為越抹越黑, 顯然是一個公關臭招。
“我們擔心她不是記者,就把錄音筆拿去看看了。”--- 李省長對自己所處的環境如此警惕, 看來是懷疑境內外的敵對勢力混進了兩會, 對兩會的保安工作極不信任, 以至於親自動手, 拿下錄音筆,進行審查, 甄別。 如此下去, 李省長的開會團隊以後恐怕要抗上湖北機場的安檢設備進京了。 這裏該送李省長一句話, 為人不做虧心事, 半夜敲門心不驚, 李省長, 你緊張什麽呢? 況且, 不經法律許可, 隨時隨地對一個公民進行搜查,李省長似乎不僅忘記自己身份, 對自己所處的時代也有點糊塗。
“我請教她‘您是哪個新聞單位的’,她說她是《人民日報》的。我就又問她:‘你是《人民日報》的嗎?’她就支支吾吾沒再答了。後來我們得知她不是《人民日報》的,是《京華時報》的。不過《京華時報》也沒關係,我覺得每個媒體都有采訪啊、新聞監督的權利,這都很正常。我覺得就理直氣壯地說《京華時報》就好了,沒什麽問題。” --- 這裏麵顯然有問題。 李省長閉口不提那惱人的提問, 而是惶顧左右而言他地說, 後來知道是《京華時報》的, 這和當時李省長的失態有什麽關係? 要有, 也就是憑借李省長見多識廣的判斷能力及及以部長級官員和人民日報社長平起平坐的居高臨下的地位, 不耐煩所問的問題, 而恣意欺淩一位顯然是新聞界新手的弱女子。 《京華時報》隸屬《人民日報》, 從法律上說, 李省長也知道小記者並沒有錯。李省長這裏辯解的是, 一切錯誤的原因, 不回答問題也罷, 搶筆也罷, 都出於這位記者沒有理直氣壯地說《京華時報》,說了《京華時報》就沒問題了。 不談這裏麵荒唐的邏輯關係, 至少表麵看來很有趣的是, 一位大省長在和小記者較勁。李省長, 你一省之長的氣量就這麽點? 這裏, 李省長應該玩味一下自己送給這位女記者的話:“我覺得她應該更開朗一些,大大方方的”。
看現在的李省長, 語調溫和,對記者的每個問題都耐心傾聽。 省長啊, 你早幹什麽去了, 在搶筆的一瞬間, 你恰恰缺了這麽點點溫和和耐心。在十分鍾的采訪中,李省長一再強調自己對媒體的態度是開放的。 並舉出了2004年的時候剛到任深圳市市長時概括的新聞媒體“三光”作用,既權利在陽光下和人民的目光中運行, 錯誤在激光下得到糾正。 有意味的是, 這次兩會, 有一位委員短短8分鍾的發言贏得了台下全國政協委員們的9次掌聲。 這位委員說的是, 現在幹部常說的老話多、正確的廢話多、漂亮的空話多、嚴謹的套話多、違心的假話多”,形式越搞越繁瑣, 就是落實不了。這位委員的話音剛落, 李省長馬上用自己現實行為和曆史憑據去印證這段話, 聽起來真有點搞笑。 在現實中, 正成熟的公民們不再僅僅聽其言, 更多的是觀其行。人們更相信, 瞬間無意中作出的舉動往往能反映一個人的人品和素質。 也許,憑省長多年積蓄的人脈關係和政績及對上層意圖的了解, 李省長的解釋會在某種程度上化解危局, 但這種解釋實在過於牽強附會, 即便口服心也不服。 如此這番證明和洗刷,也許會成為李省長下一場危機的導火線。
其實, 人非聖賢, 孰能無過, 過而能改之, 善莫大焉。誰都知道,在一個轉型的社會裏, 不能用過高標準來要求中國官員, 李省長全無必要出此下策, 越描越黑。 前段時間, 奧巴馬在處理黑人教授和白人警官衝突所采取的彌補措施就值得李省長借鑒。 本來是一場民事糾紛, 奧巴馬卻失口指責警方在事發時行為“愚蠢”, 將事件演變成一場一起沸沸揚揚的種族爭議, 正常執法的白人警官不依不饒要求奧巴馬道歉, 奧氏騎虎難下, 心生一計, 把當事雙方請到白宮喝啤酒, 表麵上看是當和事佬, 實際上洗刷解脫了自己。
李省長不仿仿而效之。 沒有白宮之便, 李省長可在家中設一家常便餐, 請上該記者及一兩知己好友, 菜式可包括清蒸武昌魚,武漢鴨脖子,襄陽的大頭菜,洪湖蓮藕等,席間不談國事,隻品飯菜, 調節氣氛。 席後沏上一壺五峰或竹溪的茶, 加上武當山的獼猴桃,孝感麻糖,黃石港餅,溪口桔橙等水果甜點, 此時, 李省長可以言歸正傳, 有親和力的說出自己要辯解的內容, 該溝通的即時溝通。 有誤會立即化解誤會, 需交流馬上交流。 既可抒發個人情懷, 有可傳遞施政理想, 借年輕記者之口, 和全國記者打成一片, 順帶為湖北特產做做廣告, 以守為攻, 一石數鳥, 不用道歉, 不用祥林嫂式的解釋,何樂不為? 古人為表得千裏馬的真實心願, 不惜千金買馬骨, 想李省長為表示自己真心實意地願接受新聞監督, 能夠平等待人, 這點是破費是願意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