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以前大胡子問過我一句很奇怪的話:“你要一個賺多少錢的丈夫?”
我說:“看得不順眼的話,千萬富翁也不嫁;看得中意,億萬富翁也嫁。”
“說來說去,你總想嫁有錢的。”
“也有例外的時候。”我歎了口氣。
“如果跟我呢?”他很自然的問。
“那隻要吃得飽的錢也算了。”
他思索了一下,又問:“你吃得多嗎?”
我十分小心的回答:“不多,不多,以後還可以少吃點。”就這幾句對話,我就成了大胡子荷西的太太。
婚前,我們常常在荷西家前麵的泥巴地廣場打棒球,也常常去逛馬德裏的舊貨市場,再不然冬夜裏搬張街上的長椅子放在地下車的通風口上吹熱風,下雪天打打雪仗,就這樣把春花秋月都一個一個的送掉了。
一般情侶們的海誓山盟、輕憐蜜愛,我們一樣都沒經過就結了婚,回想起來竟然也不怎麽遺憾。
前幾天我對荷西說:“華副主編蔡先生要你臨時客串一下,寫一篇‘我的另一半’,隻此一次,下不為例。”當時他頭也不抬的說:“什麽另一半?”
“你的另一半就是我啊!”我提醒他。
“我是一整片的。”他如此肯定的回答我,倒令我仔細的看了看說話的人。
“其實,我也沒有另一半,我是完整的。”我心裏不由得告訴自己。
我們雖然結了婚,但是我們都不承認有另一半,我是我,他是他,如果真要拿我們來劈,又成了四塊,總不會是兩塊,所以想來想去,隻有寫“大胡子與我”來交卷,這樣兩個獨立的個體總算拉上一點關係了。
要寫大胡子在外的行徑做人,我實在寫不出什麽特別的事來。這個世界上留胡子的成千上萬,遠看都差不多,叫“我”的人,也是多得數不清,所以我能寫的,隻是兩人在家的一本流水帳,並無新鮮之處。
在我們的家裏,先生雖然自稱沒有男性*的優越自尊等等壞習慣,太太也說她不參加女權運動,其實這都是謊話,有腦筋的人聽了一定哈哈大笑。
荷西生長在一個重男輕女的傳統家庭裏,這麽多年來,他的母親和姐妹有意無意之間,總把他當兒皇帝,穿衣、鋪床、吃飯自有女奴甘甘心心侍候。多少年來,他愚蠢的腦袋已被這些觀念填得滿滿的了;再要洗他過來,已經相當辛苦,可惜的是,婚後我才發覺這個真相。
我本來亦不是一個溫柔的女子,加上我多年前,看過胡適寫的一篇文章,裏麵一再的提到“超於賢妻良母的人生觀”,我念了之後,深受影響,以後的日子,都往這個“超”字上去發展。結果弄了半天,還是結了婚,良母是不做,賢妻賴也賴不掉了。
就因為這兩個人不是一半一半的,所以結婚之後,雙方的棱棱角角,彼此都用沙子耐心的磨著,希望在不久的將來,能夠磨出一個式樣來,如果真有那麽一天,兩人在很小的家裏晃來晃去時,就不會撞痛了彼此。
其實婚前和婚後的我們,在生活上並沒有什麽巨大的改變。荷西常常說,這個家,不像家,倒像一座男女混住的小型宿舍。我因此也反問他:“你喜歡回家來有一個如花似玉的女同學在等你,還是情願有一個像‘李伯大夢’裏那好凶的老拿棍子打人的黃臉婆?”
大胡子,婚前交女友沒有什麽負擔;婚後一樣自由自在,吹吹口哨,吃吃飯,兩肩不駝,雙眼閃亮,受家累男人的悲戚眼神、緩慢步履,在此人身上怎麽也打不出來。他的太太,結婚以後,亦沒有喜新厭舊改頭換麵做新裝,經常洗換的,也仍然是牛仔褲三條,完全沒主婦風采。
偶爾外出旅行,碰到西班牙保守又保守的鄉鎮客店,那辛苦麻煩就來了。
“請問有沒有房間?”大胡子一件舊夾克,太太一頂叫花子呢帽,兩人進了旅館,總很客氣的問那冰冷麵孔的櫃台。“雙人房,沒有。”明明一大排鑰匙掛著,偏偏狠狠的盯著我們,好似我們的行李裝滿了蘋果,要開房大食禁果一般。“我們結婚了,怎麽?”
“身份證!”守櫃台的老板一臉狡猾的冷笑。
“拿去!”
這人細細的翻來覆去的看,這才不情不願的交了一把鑰匙給我們。
我們慢慢上了樓,沒想到那個老板娘不放心,瞪了一眼先生,又追出來大叫。
“等一下,要看戶口名簿。”那個樣子好似踩住了我們尾巴似的得意。
“什麽,你們太過份了!”荷西暴跳起來。
“來,來,這裏,請你看看。”我不情不願的把早已存好的小本子,舉在這老頑固的麵前。
“不像,不像,原來你們真結婚了。”這才化開了笑容,慢慢的踱開去。
“奇怪,我們結不結婚,跟她有什麽關係?你又不是她女兒,神經嘛!”荷西罵個不停。
我歎了口氣,疲倦的把自己拋在床上,下一站又得多多少少再演一場類似的笑劇,誰叫我們“不像”。“喂!什麽樣子才叫‘像’,我們下次來裝。”我問他。“我們本來就是夫妻嘛!裝什麽鬼!”
“可是大家都說不像。”我堅持。
“去借一個小孩子來抱著好了。”
“借來的更不像,反正就是不像,不像。”
誰叫我們不肯做那人的另一半,看來看去都是兩個不像的人。
有一天,我看一本西班牙文雜誌,恰好看到一篇報道,說美國有一個女作家,寫了一本暢銷書,名字我已記不得了。總之是說——“如何叫丈夫永遠愛你。”
這個女作家在書中說:“永遠要給你的丈夫有新奇感,在他下班之前,你不妨每天改一種打扮,今天扮阿拉伯女奴,明天扮海盜,大後天做一個長了翅膀的安琪兒;再大後天化成一個老巫婆……這樣,先生下班了,才會帶著滿腔的喜悅,一路上興奮的在想著,我親愛的寶貝,不知今天是什麽可愛的打扮——”
又說:“不要忘了,每天在他耳邊輕輕的說幾遍,我愛你——我愛你——你愛你——。”
這篇介紹的文章裏,還放了好幾張這位婚姻成功的女作家,穿了一條格子裙,與丈夫熱烈擁吻的照片。我看完這篇東西,就把那本雜誌丟了。
吃晚飯時,我對荷西說起這本書,又說:“這個女人大概神經不太正常,買她書的人,照著去做的太太們,也都是傻瓜。如果先生們有這麽一個千變萬化的太太,大概都嚇得大逃亡了。下班回來誰受得了今天天使啦!明天海盜啦!後天又變個巫婆啦!……”
他低頭吃飯,眼睛望著電視,我再問他:“你說呢?”
他如夢初醒,隨口應著:“海盜!我比較喜歡海盜!”“你根本不在聽嘛!”我把筷子一摔,瞪著他,他根本看不見,眼睛又在電視上了。
我歎了口氣,實在想把湯潑到他的臉上去,對待這種丈夫,就算整天說著“我愛你”,換來的也不過是咦咦啊啊,婚姻不會更幸福,也不會更不幸福。
有時候,我也想把他抓住,嚕嚕蘇蘇罵他個過癮。但是以前報上有個新聞,說一位先生,被太太喋喋不休得發了火,拿出針線來,硬把太太的嘴給縫了起來。我不希望大胡子也縫我的嘴,就隻有歎氣的份了。
其實夫婦之間,過了蜜月期,所交談的話,也不過是雞零狗碎的瑣事,聽不聽都不會是世界末日;問題是,不聽話的人,總是先生。
大胡子,是一個反抗心特重的人,如果太太叫他去東,他一定往西;請他穿紅,他一定著綠。做了稀的,他要吃幹的;做了甜的,他說還是鹹的好。這樣在家作對,是他很大的娛樂之一。
起初我看透了他的心理,有什麽要求,就用相反的說法去激他,他不知不覺的中了計,遂了我的心願。後來他又聰明了一點,看透了我的心理,從那時候起,無論我反反覆覆的講,他的態度就是不合作,如同一個傻瓜一般的固執,還常常得意的冷笑:“嘿!嘿!我贏了!”
“如果有一天你肯跟我想得一樣,我就去買獎卷,放鞭炮!”我瞪著他。
我可以確定,要是我們現在再結一次婚,法官問:“荷西,你願意娶三毛為妻嗎?”他這個習慣性*的“不”字,一定會溜出口來。結過婚的男人,很少會說“是”,大部份都說相反的話,或連話都不說。 荷西剛結婚的時候,好似小孩子扮家家酒,十分體諒妻子,情緒也很高昂,假日在家總是幫忙做事。可惜好景不常,不知什麽時候開始,他背誦如教條的男性*自尊又慢慢的蘇醒了。
吃飯的時候,如果要加湯添飯,伸手往我麵前一遞,就好似太陽從東邊出來一樣的自然。走路經過一張報紙,他當然知道跨過去,不知道撿起來。有時我病了幾天,硬撐著起床整理已經亂得不像樣的家,他亦會體貼的說:“叫你不要洗衣服,又去洗了,怎麽不聽話的。”
我回答他:“衣不洗,飯不煮,地不掃,實在過不下去了,才起來理的。”
“不理不可以嗎?你在生病。”
“我不理誰理?”我渴望這人發條開動,做個“清掃機器人”有多可愛。
“咦!誰也不理啊!不整理,房子又不會垮!”
這時候我真想拿大花瓶打碎他的頭,可是碎的花瓶也得我掃,頭倒不一定打得中,所以也就算了。
怎麽樣的女人,除非真正把心橫著長,要不然,家務還是纏身,一樣也舍不得不管,真是奇怪的事情。這種心理實在是不可取,又爭不出一個三長兩短來。
我們結合的當初,不過是希望結伴同行,雙方對彼此都沒有過份的要求和占領。我選了荷西,並不是為了安全感,更不是為了怕單身一輩子,因為這兩件事於我個人,都算不得太嚴重。
荷西要了我,亦不是要一個洗衣煮飯的女人,更不是要一朵解語花,外麵的洗衣店、小飯館,物美價廉,女孩子鶯鶯燕燕,總比家裏那一個可人。這些費用,不會超過組織一個小家庭。
就如我上麵所說,我們不過是想找個伴,一同走走這條人生的道路。既然是個伴,就應該時刻不離的膠在一起才名副其實。可惜這一點,我們又偏偏不很看重。
許多時候,我們彼此在小小的家裏漫遊著,做著個人的事情,轉角碰著了,閃一下身,讓過雙方,那神情,就好似讓了個影子似的漠然。更有多少夜晚,各自抱一本書,啃到天亮,各自哈哈對書大笑,或默默流下淚來,對方絕不會問一聲:“你是怎麽了,瘋了?”
有時候,我想出去散散步,說聲“走了”,就出去了,過一會自會回來。有時候早晨醒了,荷西已經不見了,我亦不去瞎猜,吃飯了,他也自會回來的,饑餓的狼知道那裏有好吃的東西。
偶爾的孤獨,在我個人來說,那是最最重視的。我心靈的全部從不對任何人開放,荷西可以進我心房裏看看、坐坐,甚至占據一席;但是,我有我自己的角落,那是:“我的,我一個人的”。結婚也不應該改變這一角,也沒有必要非向另外一個人完完全全開放,任他隨時隨地跑進去搗亂,那是我所不願的。
許多太太們對我說:“你這樣不管你先生是很危險的,一定要把他牢牢的握在手裏。”她們說這話時,還做著可怕的手勢,捏著拳頭,好像那先生變成好小一個,就在裏麵扭來扭去掙紮著似的。
我回答她們:“不自由,毋寧死,我倒不是怕他尋死。問題是,管犯人的,可能比做犯人的還要不自由,所以我不難為自己,嘿!嘿!”
自由是多麽可貴的事,心靈的自由更是我們牢牢要把握住的;不然,有了愛情仍是不夠的。
有的時候,荷西有時間,他約了鄰居朋友,幾個人在屋頂上敲敲補補,在汽車底下爬出爬進,大聲的叫喊著。漆著房子,挖著牆,有事沒事的把自己當作偉大的泥水匠或木匠,我聽見他在新鮮的空氣裏稀哩嘩啦的亂唱著歌,就不免會想到,也許他是愛太太,可是他也愛朋友。一個男人與朋友相處的歡樂,即使在婚後,也不應該剝削掉他的。誰說一個丈夫隻有跟妻子在一起時才可以快樂?
可惜的是,跟鄰居太太們閑話家常,總使我無聊而不耐,尤其是她們東家長西家短起來,我就喝不下咖啡,覺得什麽都像泥漿水。
大胡子不是一個羅曼蒂克的人,我幾次拿出《語言行為》這本書來,再冷眼分析著他的坐相、站相、睡相,沒有一點是我希望他所表現出來的樣式,跟書上講的愛侶完全不同。
有一次我突然問他:“如果有來世,你是不是還是娶我?”他背著我幹脆的說:“絕不!”
我又驚又氣,順手用力拍的打了他一拳,他背後中槍,也氣了,跳翻身來與我抓著手對打。
“你這小癟三,我有什麽不好,說!”
本來期望他很愛憐的回答我:“希望生生世世做夫妻”,想不到竟然如此無情的一句話,實在是冷水澆頭,令人控製不住,我順手便又跳起來踢他。
“下輩子,就得活個全新的樣子,我根本不相信來世。再說,真有下輩子,娶個一式一樣的太太,不如不活也罷!”
我恨得氣結,被他如此當麵拒絕,實在下不了台。“其實你跟我想的完完全全一樣,就是不肯講出來,對不對?”他盯著我看。
我哈的一下笑出來,拿被單蒙住臉,真是知妻莫若夫,我實在心裏真跟他想的一模一樣,隻是不願說出來。
既然兩人來世不再結發,那麽今生今世更要珍惜,以後就都是旁人家的了。
大胡子是個沒有什麽原則的人,他說他很清潔,他每天洗澡、刷牙、穿幹淨衣服。可是外出時,他就把腳擱在窗口,順手把窗簾撩起來用力擦皮鞋。
我們住的附近沒有公車,偶爾我們在洗車,看見鄰居太太要進城去,跑來跟我們搭訕,我總會悄悄的蹲下去問荷西:“怎麽樣,開車送她去?起碼送到公路上免得她走路。”
這種時候,荷西總是毫不客氣的對那個鄰居直接了當的說:“對不起,我不送,請你走路去搭車吧!”“荷西,你太過份了。”那個人走了之後我羞愧的責備他。“走路對健康有益,而且這是個多嘴婆,我討厭她,就是不送。”
如果打定主意不送人倒也算了,可是萬一有人病了、死了、手斷了、腿跌了、太太生產了,半夜三更都會來打門,那時候的荷西,無論在夢裏如何舒服,也是一跳就起床,把鄰居送到醫院去,不到天亮不回來。我們這一區住著的大半是老弱殘病,洋房是很漂亮,親人卻一個也沒有。老的北歐人來退休,年輕的太太們領著小孩子獨自住著,先生們往往都在非洲上班,從不回來。
家中的巧克力糖,做樣子的酒,大半是鄰居送給荷西的禮物。這個奇怪的人,吼叫起來聲音很嚇人,其實心地再好不過,他自己有時候也叫自己紙老虎。
一起出門去買東西,他這也不肯要,那也不肯買,我起初以為他責任心重,又太客氣,後來才發覺,他是寧為玉碎不為瓦全,情願買一樣貴的好的東西,也不肯要便宜貨。我本想為這事生生氣,後來把這種習慣轉到他娶太太的事情上去想,倒覺得他是抬舉了我,才把我這塊好玉撿來了。挑東西都那麽嫌東嫌西,娶太太他大概也花了不少心思吧!我到底是貴的,這一想,便眉開眼笑了。
夫婦之間,最怕的是彼此侵略,我們說了,誰也不是誰的另一半,所以界線分明。有時興致來了,也越界打門、爭吵一番,吵完了倒還講義氣,英雄本色*,不記仇,不報仇,打完算數,下次再見。平日也一樣稱兄道弟,絕對不會鬧到警察那兒去不好看,在我們的家庭裏,“警察”就是公婆,我最怕這兩個人。在他們麵前,絕對安分守己,坐有坐相,站有站相,不把自己尾巴露出來。
我寫了前麵這些流水帳,再回想這短短幾年的婚姻生活,很想給自己歸了類,把我們放進一些婚姻的模式裏去比比看,跟哪一種比較相像。放來放去,覺得很羞愧,好的、傳統的,我們都不是樣子;壞的、賤的,也沒那麽差。如果說,“開放的婚姻”這個名詞可以用在我們的生活裏,那麽我已是十分的滿意了,沒有什麽再好的定義去追求了。
夫婦之間的事情,酸甜苦辣,混淆不清,也正是如人飲水,冷暖自知。這小小的天地裏,也是一個滿滿的人生,我不會告訴你,在這片深不可測的湖水裏,是不是如你表麵所見的那麽簡單。想來你亦不會告訴我,你的那片湖水裏又蘊藏著什麽,各人的喜樂和哀愁,還是各人擔當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