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一開始將1989年64定為反革命暴亂,顯然沒有依據, 後拉才淡化為“政治風波”。 奇怪的是, 網絡上一些人仍在支持“反革命暴亂”的說法, 甚至一些自稱在現場、對事件很了解的人竟然堅持說“殺軍人、燒軍車在先, 軍隊開槍在後”。 這種說法屬於事實嗎? 我不知道這些人的動機, 但覺 得很有必要澄清事實真相。
關於1989年6月3日和4日發生的事件的時間和地點, 官方材料上也寫 著, 這裏引用陳希同所做的《關於製止動亂和平息反革命暴亂的情況報告》 和北京市委編輯出版的 《1989北京製止動亂平息反革命暴亂 紀事》 其實這兩個材料大同小異。 陳希同的報告沒並沒有說6月3日之前發生燒軍車、殺軍人之事, 因此此前還未發生反革命暴亂。 報告指出了如下 暴行:
再請看新華社記錄的具體時間(來自張萬舒的書):
64後, 軍隊軍內發行參加平息暴亂的軍官和士兵們寫的匯報材料, 38軍政委王福義,武警中隊副政委李林都寫了文章, 時間上和新華社的吻合, 也與民眾實際看到一致, 隻是對槍殺“暴徒”的細節隻字不提, 還抬出了北京軍區領導坐鎮指揮。
請注意木樨地開槍的時間是6月3日晚10:30 左右, 而陳希 同說的“有12輛軍車被燒” 沒有給出具體時間。 但是, 跟據當時在場的同事和朋友們的所見, 燒軍車是在開了殺戒之後。 至於大規模燒軍車則是 在6月4日白天,有的是部隊自己燒的。 至於群眾殺解放軍官兵則是發生在開槍後數小時之後,對共產黨的私家軍恨之入骨才采取的報複性行為。
如果有人還堅持說 “殺害士兵,襲擊軍車在先,武力鎮壓在後”, 請給出具體的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