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5年4月17日 《馬關條約》簽訂
(2010-05-15 16: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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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5年4月17日 《馬關條約》簽訂
來源:人民網 2010年04月17日
1894年,日本在美英帝國主義的支持下發動了侵略中國的“甲午戰爭”。由於清政府腐敗,一味妥協退讓,致使清軍喪師失地:先敗於朝鮮,後敗於遼東,北洋艦隊全軍覆沒。清軍全麵潰敗,京津危急。麵對這種形勢清政府驚恐萬狀,決意乞和。
美國為擴大它的侵略利益,乘機“出麵調停”,單獨操縱中日之間的和談,在美國的示意下,清政府於年底派遣戶部侍郎張蔭桓和湖南巡撫邵友濂為全權大臣,前往日本廣島議和。日本方麵認為張、邵兩人官位太低,拒絕談判,要求清政府派北洋大臣李鴻章去日本。
1895年3月19日,李鴻章帶著兒子李經方和美國顧問科士達等隨員100多人,以“頭等全權大臣”的名義抵達日本馬關,與日本首相伊藤博文商訂和約。
馬關議和從3月24日正式開始,在談判桌上,日本在美國的支持下,對李鴻章進行訛詐、恐嚇,威逼李鴻章在一份早已擬好的條款上簽字。1895年4月17日,李鴻章在條約上畫了押。
“馬關條約”的主要內容是:朝鮮完全“自主”,實際上即承認日本對朝鮮的控製;割讓我國遼東半島、台灣省、澎湖列島等地(後遼東半島由中國以3000萬兩白銀的代價“贖回”);賠款白銀2億兩;允許日本資本家在中國通商口岸設立各種工廠;開放沙市、重慶、蘇州、杭州為通商口岸。
《馬關條約》使中國喪失了台灣和澎湖列島,付出了數目空前的賠款。它標誌著外國資本主義對中國的侵略進入了一個新的階段,即帝國主義階段。這種侵略的特點是資本輸出與領土掠奪。這個條約的許多條款都體現了這些特征。
《馬關條約》簽訂後,遭到了全國人民的反對,人們痛罵李鴻章是“賣國賊”,要求清政府嚴辦李鴻章。台灣人民更是義憤填膺。他們紛紛組織義民軍,推舉台南守將劉永福任軍統,共同抗日。台灣軍民在極度困難的條件下仍然堅持戰鬥。最後,義軍大部分戰死。台灣軍民4個多月的抗戰,給了日軍以沉重打擊,殺傷敵人3萬多。在這以後漫長的半個世紀中,台灣人民反抗日本侵略的鬥爭始終沒有停止過。
(人民網資料)